山东税务网上办税(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网上办税平台升级通知)

山东税务网上办税(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网上办税平台升级通知)(1)

关于网上办税平台升级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税收政策调整要求,2018年1月31日晚山东国税网上办税平台对无纸化办税、增值税申报、财务报表等功能进行升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无纸化办税申报表电子签章顺序

为提高电子签章效率,将申报表电子签章调整为申报成功后再签章。新增“申报表签章”模块,纳税人网上申报成功写入金三核心征管后,可以在征期内或征期后,在“申报表签章”模块对申报成功的各税种申报表、财务报表等进行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功能仅支持已经签署税务电子协议的纳税人使用,签章时需要插入金税盘或税控盘。并且网上办税平台证书登录页面新增电子签章配置检测功能,辅助纳税人自助检测电脑环境、安装电子签章客户端。

二、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53号)要求,取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和《本期抵扣进项税结构明细表》,自2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填表顺序和表单均有相应调整。

三、增加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一窗式比对功能

2018年2月1日起对小规模纳税人开展纳税申报比对试运行。试运行期间,系统将申报数据发送至比对管理系统进行数据比对,不符合比对规则的申报将推送至主管税务机关,由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全部规则将于2018年3月1日起执行。请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确认申报后,及时使用税控开票软件进行发票上报汇总及远程清卡(或至办税厅抄报税)。

四、调整财务报表报送

按照《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小微企业财务报表报送期间的通告》(2018年第1号):

1、自2018年2月1日申报期起,网上办税平台纳税人财务报表报送种类和报送期间调整为与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信息一致。若申报时出现与实际不符的情况,请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更正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信息。

2、符合标准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小型微利企业,财务报表由按月编报改为按季编报。

特此告知。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来源: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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