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女犯人真实生活(清朝女子监狱的恶梦)
在中国古代有一个地方,它是女人的地狱,可它却是男人的天堂,他就是清朝的女子监狱。说起大清朝的监狱,略懂历史的人都知道,阴曹地府和他相比都算模范监狱了,吃的脏住的乱不说,而且在清朝统治的二百多年里,大半时间都是男女混住,也就是说把男女关在一块儿。因为女囚和男犯的体力差距极大,所以经常会出现女囚被羞辱,打骂甚至教唆奸污的情况出现。
而且对于有的死刑犯来说,反正都是天亮一刀死,也做个快活鬼。很多女囚可能一晚上都睡不了觉,哪怕睡着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人拽醒,然后当众羞辱。按理说发生这种情况也在意料之中,那些男犯都蹲监狱能是什么好人呢?那为什么清政府还把男女关在一块儿呢?因为监狱里发生这种事很正常,哪怕你关个壮汉进去,血腥暴戾甚至凌辱也不会少。其次,当时女性罪犯比起男性少太多,衙门没那个钱,也没那个力单独为女囚建一个监狱,你都因犯罪被收监了,还想要锦衣玉食,谁叫你早不当良民。
这种事实在是有伤风化俗,虽然满清以骑射立国,但好歹也是披着儒家的皮治理天下,脸还是要的。于是清政府于康熙九年发文,强调不要把男女因关押一处,要另设女子监狱。但监狱怎么修也不怎么影响国家治理,监狱搞得越残忍恐怖,反而能有威慑作用,所以各级衙门丝毫没有动静,雷声大雨点小,眼见女子监狱清政府没辙,只有规定把男女犯分别关在不同的牢房,虽然把男女犯分开了,但看守的狱卒也是男人,没事就冲进女监,拽起女囚欺负。于是清政府又下令把监狱的看守换成老头,因为老头岁数大了,体力不行,也没啥欲望,以此保护女囚。
随着清朝进入后期,女囚越来越多,用老头管不是事儿,于是成立了特别的女子监狱,里面的管理人员都是有编制的女监官。同时,清政府加强了法律上对女囚的保护,比如犯了小罪不用进监狱,哪怕进了也可以让家里领回去,关一段时间后,还会送他们到习艺所学艺,让他出狱后可以自谋生计。而且哪怕罪恶滔天,怀孕也不上刑,如果有官吏胆敢弄死孕妇,按大清律例杖棒一百,流放三年。在此等严刑律法下,女囚的处境稍有缓和,但上面吹的风一过,他们过得更惨。毕竟法律规定再严苛,总得有证据。监狱俗称恶地,平时又没人来,不可能天天蹲门口看,牢门一关,还不是我想怎样就怎样。如果女囚家有钱,那么每天住单间开小灶,如果家里没钱,那就只有在人粪肥虫遍布的囚室里,和二三十个人一起挤在三米宽的通铺上睡觉,而且冬天吃的饭还要被泼上水,冻成冰才丢给你。
根据大清法部郎中的韩赵藩所写的考察监狱记所载,那些狱卒和监官对女囚的殴打,科索凌辱,简直无法用语言形容,所以大量女犯病死狱中。如果你想活下来,可以,那得出卖身体,因为许多狱卒其实娶不到老婆。在清代的行政体系中,牢狱系统就是一个不入流的边缘衙门,而狱卒其实就是体制外的临时工,很多人那点薪资可能没有哪个女人能看上他们,所以他们对女监的女犯就格外垂涎。而且,一般女人犯的都是通奸之类的罪,能取通奸姿色相对而言还不错。于是很多狱卒晚上交点银子给狱婆,晚上就找女犯睡觉,如果女犯不愿意,那么就会被折磨致死。但如果有的女犯能伺候好狱卒,不仅不会被凌辱,甚至还能免除死刑。因为在当时的牢狱里,每年都有很多病死的指标。狱卒谎称女犯得疾病死了,上面一般也懒得追查,女犯也就躲过一死。
收了银子玉婆也觉得这笔生意可做,竟然堂而皇之地在监狱里开起了妓院,强迫女囚在此处卖身。很多男人乐于光顾,因为在外面做事还有限制,但在这里无人监管,人性的所有丑恶宣泄而出。其实,很多狱卒和守卫出了监狱大门都是模范良民。那为什么他们进监后对女囚如此狠,没有一点怜悯之心呢?因为在当时人的保守观念里,好女人是不会犯法的,既然想树贞洁牌坊,就应该不去犯法,既然犯法,到了这里还要充什么贞洁?因此,狱卒认为凌虐女囚理所当然,更是毫无怜悯之心,这使得女囚被凌辱的程度远胜男犯。那真的是这些女人主动犯法的吗?其实不是,他们很多人是贞洁的良家闺秀,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哪里去犯罪呢?至于为什么被抓,是因为古代的连坐制度,男人们犯了罪,把他们给株连了,但到了监狱里,谁管你怎么进来的呢?
简单总结一下,清代甚至包括整个古代的女子监狱,都充斥着对女囚精神和肉体上近乎变态的施暴。直到新中国建立后,以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为主的新观念落实,监狱女囚们才重获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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