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猥亵女员工长达2年(强吻摸大腿摸臀部)
近日,一封名为“职场性骚扰公告信”的公司内部举报信在网络疯狂传播,网友们纷纷热议。
原文如下:
公司后续处理结果:
公司有义务防治职场性骚扰
性骚扰的魔爪经常在我们看不见的社会角落里肆虐狂欢,有时候,面对性骚扰,很多人难以启齿,难以分辨,所以选择隐忍和逃离,有时候甚至连选择都没有。
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首次对性骚扰的概念进行了原则性的界定。
该法第23条第1款明确规定:“违背妇女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其实施性骚扰。”这意味着性骚扰可以区分为若干种类型:言语性骚扰、文字性骚扰、图像性骚扰、肢体性骚扰和其他性骚扰。
同时也明确了公司在防止性骚扰中有如下义务:
▲ 制定禁止性骚扰的规章制度。
▲ 明确负责机构或者人员。
▲ 开展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教育培训活动。
▲ 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卫措施。
▲ 设置投诉电话、信箱等,畅通投诉渠道。
▲ 建立和完善调查处置程序,及时处置纠纷并保护当事人隐私和个人信息。
▲ 支持、协助受害妇女依法维权,必要时为受害妇女提供心理疏导。
▲ 其他合理的预防和制止性骚扰措施。
用人单位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造成妇女权益受到侵害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由上级机关或者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