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雕花板图(这些古代的切菜板)
樊哙说的“人方为刀俎,我为鱼肉”,并非诅咒刘邦会沦为孙二娘的肉馅,而是提醒他会成为献祭到太庙祭坛上的政治祭品!
一:“俎”被普遍认为是“切菜板”
我们之所以认为“俎”是“切菜板”,关键依据就是樊哙在鸿门宴时,劝刘邦不辞而别所说的那番话:“大行不顾细谨,大礼不辞小让。如今人方为刀俎,我为鱼肉,何辞为?”
其印证依据则是《逍遥游》中的:“庖人虽不治庖,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矣”。
对于这里的“俎”字,《辞海》《辞源》,以及各种《汉语大字典》,可说是无一例外,全都解释为“切菜板”:
《辞源》《辞海》用词雅驯,文字差不多,都解释了二个义项:
1:古代祭祀和设置宴飨时,陈置牲体的礼器。
2:根据《史记项羽本纪》中樊哙那句话,明言就是切肉用的砧板。
各种《汉语大字典》的解释和用词也都大同小异,相比《辞源》《辞海》只颠倒了义项的顺序,这说明它们是按照当代对“俎”字的基本理解来进行这种顺序安排的:
1:古代用来切肉的砧板。
2:古代用来盛放祭品的器物。
网上各种“知识百科”的解释是:指刀和砧板,原为宰割的工具,现比喻生杀之权掌握在他人手里,自己处于被人宰割的地位。
二:作为祭祀礼器与礼制的“俎”接下来的问题是:为什么说樊哙说的“人方为刀俎,我为鱼肉”中的“俎”并不是切菜板?
先看对“俎”是祭祀用礼器的解释,这方面是没有疑义的,“俎”的形制长成这样:
这是青铜“俎”,早期“俎”是木质品,基本形制都是四条腿,支撑一个平台
《礼记·明堂位》说:“俎,有虞氏以梡,夏后氏以嶡,殷以椇,周以房俎。”
这段话说的是“俎”的发展历程:
“俎”最早出现於虞舜时代,其形制很简单,就是把树木做成可以摆放祭牲、但没有其它装饰的平台,再砍来4个木桩,做成四条腿,撑住这个平台就行了。
夏代之后就越来越讲究了,不单对“俎”的形制有了审美要求,对树木品种也有了讲究;
商代开始铸造青铜“俎”,由下图看出,做得非常结实,做工与装饰也很讲究,并对不同场合、甚至不同方位,使用什么肉,都有更多的区别与讲究。
【商代•蝉纹俎】高18.8厘米,重4千克,其主要用于盛放供奉的肉类,也可用于切肉,台面边缘饰有一圈蝉纹,两端有龙纹,两足外侧有饕餮纹。
周代保存下来的史料《礼记·公食大夫礼》中,列举了下述这么多讲究:“士设俎於豆南,牛俎在西,牛俎东羊俎,羊俎东豕俎,又牛俎南鱼俎,鱼俎东腊俎,腊俎东有肠胃俎,又有肤俎在两行俎之东,纵设之。”
《仪礼》则对不同名目的祭祀,该砍什么部位的肉,士、大夫、诸侯与天子各用哪些部位肉都有细致的区别:比如肩一、臂二、臑三、肫四、胳五、正脊六、横脊七、长胁八、短胁九、脡脊十、代胁十一。
最重要的是:后世虽对这套体制的仪式略有修改,但一直延续到清代帝制结束。
禽兽纹俎,春秋楚国,长25厘米,1988年湖北当阳出土
三:“俎豆”主要被代指“礼制”与“治国之道”这就形成了一个长达几千年的悠久传统,由此也让与“俎”有关的祭礼,沉淀成了对政治体制的代称,比如《史记·孔子世家》的这二条记载:
“孔子为儿嬉戏,常陈俎豆,设礼容。”
卫灵公问陈於孔子。孔子对曰:“俎豆之事,则尝闻之矣。军旅之事,未之学也。”
这里的“俎”是祭台,“豆”并非后世炒菜用的“豆子”,而是摆放祭品的高脚盘。
“豆”这种高脚盘,早在距今6000年左右的浙江河姆渡文化、太湖流域马家浜文化、以及山东大汶口等遗址中就有了,之所以那么高的脚,应该是方便席地而坐的古人夹“菜”。
“豆”的形制在后世并无太大变化,最多做得更为精致些,或给头顶加个盖子。
约4000年前,齐家文化甘肃镇原县开边镇解放村出土,高8.2厘米,口径12.5厘米
孔子用“俎豆之事”代指“礼制”的理解方式,也获得了孟子的传承:
刘向《列女传·邹孟轲母》篇说:“孟轲母,其舍近墓,孟子少嬉游为墓间之事,孟母曰:此非吾所以处子也。乃去舍市,傍其嬉戏乃贾人衒卖之事。又曰:此非吾所以处子也。复徙舍学宫之傍,其嬉戏乃设俎豆揖逊进退。孟母曰:此真可以居吾子矣。遂居焉。”
说的就是孟母深谙“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道理,身处学校环境下的孩子,甚至在嬉戏时都会通过“俎豆之设”,体会揖逊进退的做人处事道理。
湖北省博所藏战国彩漆木雕龙凤纹盖豆
整个“26史”中经常看到涉及“俎豆之道”的论述:言及这方面的词汇主要有出现了145次的“俎豆”、出现了38次的“鼎俎”、出现了24次的“樽俎”,共计207次,都是用来指代“礼制”、“治国之道”、“国家体制”等含义。比如:
《史记·仲尼弟子列传》中,勾践对吴王感恩说:“赖大王之赐,使得奉俎豆而修祭祀,死不敢忘!”
《晋书·王导列传》中,楚囚对泣后,王导上书说:如今“先进忘揖让之容,后生惟金鼓是闻,干戈日寻,俎豆不设,先王之道弥远,华伪之俗遂滋,非所以端本靖末之谓也。”
《明史·选举志》中,朱元璋诏谕中书省说:“兵变以来,人习战争,惟知干戈,莫识俎豆。”
即使对普通的读书人来说,他也希望通过读书上的成绩,得以附祭孔庙,比如《明史·臧应奎列传》:臧应奎“尝过文庙,慨然谓其友曰‘吾辈殁,亦当俎豆其间’,其立志如此。”
还有用“俎豆”代指华夏仪制乃至华夏文明:
《后汉书·东夷列传》:“东夷夫余饮食类皆用俎豆,唯挹娄独无,法俗最无纲纪者也。”
《三国志·东夷列传》:夫余“虽夷狄之邦,而俎豆之象存。食饮皆用俎豆,会同、拜爵、洗爵,揖让升降……东夷饮食类皆用俎豆,唯挹娄不,法俗最无纲纪也。”
这里使用“俎豆”代指夫余族保留的华夏制度风俗,《北史·东夷列传》曾解释过,缺乏华夏文明“俎豆”的日本,会有着怎样的饮食风俗:“俗无盘俎,藉以槲叶,食用手餔之”,意思是将饭菜放在柞树叶上,用手抓着吃。
如果说熟悉现代汉语的我们不容易因“俎豆”这个词而引发对国家仪制的想象的话,但仅靠对“鼎”“樽”对日常理解,确实就能望文生义的对“鼎俎”和“樽俎”顿感不同凡响。
《史记·殷本纪》:“伊尹负鼎俎,以滋味说汤,致于王道。”这是说伊尹背着可以作为祭器的鼎俎,投奔了商汤,建立了新王朝。
《新元史》:“宪宗二年夏,大会诸王于驴驹河上,水忽暴涨,鼎俎失序,兀迩笃躬自营护,竟无废礼,帝甚嘉之。”这是说元宪宗给各路诸侯开二会时,突然河水暴涨,秩序大乱,兀迩笃仍能谨守礼制。
《梁书·敬帝纪》载魏征评论梁武帝萧衍说:“布德施惠,悦近来远,开荡荡之王道,革靡靡之商俗,大修文教,盛饰礼容,鼓扇玄风,阐扬儒业,介胄仁义,折冲樽俎,声振寰宇,泽流遐裔,干戈载戢,凡数十年。”
这里的“折冲樽俎”是个战国时就有的成语,《战国策·齐策五》说:“此臣之所谓比之堂上,禽将户内,拔城於尊俎之间,折冲席上者也。”可见也是传承有自的文化传统。
举例了这么多,意在证明有关“俎”的通常用法,基本都指涉“礼制”、“治国之道”、“国家体制”等方面的含义。
四:“越樽代俎”中“樽俎”连用时,专指国家体制现在,我们可以讨论《庄子·逍遥游》中的“庖人虽不治庖,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矣”,究竟应该如何理解的问题了。
《周礼》中保留了很多先秦各种官署部门负责范围的资料,对照来看:
“庖人”很可能不是指厨房的炒菜大厨,,而是为国君用膳提供肉食的负责官员;
掌管国君食饮的负责官员,叫做“膳夫”,掌管国君膳食的负责官员叫做“内饔”,负责提供祭祀用肉的官员叫做“外饔”。
再看后半句中都涉及到了哪些人?
“尸”是太庙或祖庙中的“神主”,古人聚族而居,祭祀对象一定得是自家的祖先;
“祝”是执持祭版,对作为祖先的“神主”进行“祝祷”的“太祝”官;
“樽”是祭祀用的“酒器”,但“樽”究竟是怎样政治地位的祭祀用“酒器”呢?
《尚书·洪范》说:“武王既胜殷,邦诸侯,班宗彝,赋宗庙彝器酒樽赐诸侯。作《分器》。”
这是说武王战胜殷商后,封邦建国,裂土分封有功者为诸侯,同时颁诰戒敕,明定诸侯尊卑等差,赏赐用于宗庙祭祀的彝器酒樽,以示垂诸久远,与国咸休。《左传昭公十五年》也曾解释说:“诸侯之封也,皆受明器於王室。”
可见,这里的“樽”是可以用来代指国家体制的,当其与同为祭祀功能的“俎”连称时,也就专指国家体制了。
而前文我们也曾说过,“26史”中出现了38次“鼎俎”、24次“樽俎”,都是用来指代“礼制”与“国家体制”的。
另外,《庄子·逍遥游》中“庖人虽不治庖,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矣”的这段话,这得返回到《逍遥游》原文型塑的话语场景,才能获得合理的正确辩护:
原文背景是:帝尧希望将天下禅让给许由,许由不肯接受,给出的理由是:尧治天下,久以升平,四海八荒,尽皆清谧,就用不着再烦劳我了。本人寡欲清廉,对嗜欲的追求很低,就像住在深林的小鸟,只需一根树枝就能满足生活要求,老鼠即使在再大的河川喝水,也不过喝满自己的区区小胃,请您理解我对天下的无所求吧。
最后结语就是:庖人尸祝,各安其所司的职能;鸟兽万物,各足于所受的天性;帝尧许由,各逍遥於其所适的天分;只有大家都能各安其分,世人才会各得其所,各适其遇。
言下之意就是:庖人尸祝,各有所司。否则如果膳夫懈怠,不肯治庖;尸祝越界滥职,放弃樽俎这祭祀职能,精力都用在宰烹之事上,就是取乱之道了。
所以说起来,这其实是个涉及管理哲学层面的责任分工问题。
五:“刀俎”是指大人物才能享有的祭台上的祭肉资格再看樊哙在鸿门宴时所说的“人方为刀俎,我为鱼肉”,应该作何理解?
解释之前,先来看26史中有否相关用法:
《晋书·孔坦传》:孔坦慨然曰:“昔肃祖临崩,诸君亲据御床,共奉遗诏。孔坦疏贱,不在顾命之限。既有艰难,则以微臣为先。今由俎上肉,任人脍截耳!”
《旧五代史·刘守光传》:庄宗亲征幽州,召守光曰:“丈夫成败,须决所向,公将何如?”守光曰:“某俎上肉耳!”庄宗愍之,折弓为盟,许其保全。
《新五代史·刘守光传》:晋王乃自临军,守光登城见晋王,晋王问将如何?守光曰:“今日俎上肉耳,惟王所为也!”
这是26史中直接关于“俎上肉”的3次用法,也有3处通过言及“刀俎”而蕴含了被“鱼肉”这层意思的用法:
《梁书·武帝本纪》齐和帝萧宝融给萧衍的禅让玺书说:“季世祸乱荐臻,王度纷纠,奸回炽积。亿兆夷人,刀俎为命,已然之逼,若线之危,跼天蹐地,逃形无所。”
《隋书·卢思道传》中卢思道的《孤鸿赋》说:“忽值罗人设网,虞者悬机,永辞寥廓,蹈迹重围。始则窘束笼樊,忧惮刀俎,靡躯绝命,恨失其所。”
《旧唐书·高丽列传》唐高宗赐百济国君义慈王的诏书:“战争交起,略无宁岁。遂令三韩之氓,命悬刀俎,寻戈肆愤,朝夕相仍。”
先说关于“俎上肉”的3次用法,其共同特征是:言说者都是当时的大人物。
看到了吗?
这是一般人高攀不起的大人物,在用“俎上肉”进行的自嘲。
前面我们已经知道,“俎上肉”都是很尊贵的祭祀用肉,一般肉品是上不了祭桌的。
樊哙无论作为刘邦的连襟,还是同命运的部属,面对身处危难时的刘邦,肯定不会使用我们世俗理解的厨房中任人宰割、即将沦为饭菜的猪牛羊肉的蔑视式做法来刺激他。
但如采取上得了祭台的尊贵肉品这角度来做提醒,就不单符合刘邦的身份,也很符合所处的境地了。
换句话说:对刘邦/刘守光这种面临决定性政治失败危机的大人物来说,其所面对的是项羽/李存勖这种当世征服者,其所面临的最差处境不太是会被剁成孙二娘的肉馅,而是被拿去祖庙、摆到“俎台”上献祭的、尊贵无比的“俎上肉”。
而普通人只有机会被做成孙二娘的肉包子,真没资格担心自己可能高升为尊贵的“俎上肉”。
这就是说:虽说普通人被孙二娘做成肉包子之前,也会和被抓去献祭的大人物一样,都会被拖到木头墩子上,被人用刀子各种割肉,但差别还是很大的:
因为普通人确实会沦落到无异于惨到被剁成肉馅的猪牛羊,大人物却只是失败到成为献祭太庙祖庙的祭品,政治地位的差距依然是云泥之别的。
这也不同于被弄到武大郎灵前献祭的西门庆潘金莲,西潘只是武家私仇,“俎上肉”却是整个国家的公共祭品。
同是砍肉的木板,切割“俎上肉”的“木俎”,那是随时随刻都得好生供奉的国家礼器。
捶、切、剁、砸猪牛羊等各种肉类的“切菜板”,却是地位逊于家具、可以随用随丢的普通木头做成的家庭用具。
至此,我们终于可以这么说了: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中的“俎”,虽也具有“切菜板”的用处,但却有着远不同于“切菜板”的功能与性质,“俎”既不是我们日常理解的那种家用“切菜板”,“俎肉”也不是我们家用“切菜板”上的饱腹肉品,人家那是地位尊贵的国家祭祀用品。
所以,“俎”真不是我们想象的“切菜板”,“俎上肉”更不是厨房里的“肉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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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作者简介:王正兴,原解放军某野战部队军官,曾在步兵分队、司令部、后勤部等单位任职,致力于战史学和战术学研究,对军队战术及非战争行动有个人独到的理解。其著作《这才是战争》于2014年5月、6月,凤凰卫视“开卷八分钟”栏目分两期推荐。他的公众号名亦为“这才是战争”,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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