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场充电宝容量要求(巨无霸充电宝难上飞机)
8月7日在厦门T3国际机场,由厦门飞珠海的旅客郑女士在过安检时,其行李通过X光机时,其图像显示包里有一个外型较大充电宝,开包员告诉她图像显示他的包里有一个充电宝。按照规定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 该充电宝电池容量为36000mah 超过可以随身携带充电宝的规定,该旅客说这个“充电宝”很贵的,不能被你们"没收,不能丢 的”,我们在飞机上是不会用的,而且看着大容量没那么多大 ,充电时间没那么久。于是我们安检员解释说这跟您携带在飞机上使使用是没有关联的,如果您想要携带可以去邮递,邮递就可以携带了”。听到安检员这么斩钉截铁的回答,该旅客看到无论再怎么争执都不可能带走了,随后作自弃处理。
厦门机场提醒广大旅客:无论充电宝无论大小,只要容量换算超过160Wh,或者标识不清甚至没标识都不能带上飞机,充电宝在有明显的能量标识且完好无损的情况下,额定能量在100Wh以内的可以带上飞机,额定能量在100Wh到160Wh的,需要经过航空公司同意才能带上飞机。提前检查好自己的充电宝适合符合规定,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希望广大旅客们能有一个愉悦舒适的心情伴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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