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街探案3没有说的那么不堪(唐人街探案3这些隐藏点你看懂了吗)
一个负责搞笑,
一个负责破案,
熟悉的“唐探”又来啦!
自大年初一上映以来,《唐人街探案3》的票房成绩一路乘风破浪,刷新多项数据。作为贺岁档备受关注的电影,该影片主要讲述了继“曼谷夺金杀人案”“纽约五行连环杀人案”后,“唐人街神探组合”唐仁、秦风被野田昊请到东京,调查一桩离奇谋杀案的故事。
凶手是谁?
神秘Q是谁?
推理探案需要高智商,
观影看片也要高水平,
法报君这就带你一起法眼观影,
感受不一样的“唐探3”!
(PS:本文有剧透,阅读请谨慎)
01
唐仁和秦风一到东京就遭人围追,二人在街头狂飙卡丁车,上演了一把“速度与激情”。
那么,拉风背后,卡丁车真的可以上路吗?
解析:
首先,唐仁和秦风所驾驶的卡丁车是否属于机动车,需要相关部门进行认定。如果属于机动车,我国对于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卡丁车未经登记上路,属于违法行为;如果不属于机动车,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非机动车行驶到机动车道上,也是违法行为。
法律点: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02
苏察维和渡边胜两个黑社会大佬单独在密室中谈判,结果一人被杀,另一人则被怀疑是凶手。唐仁和秦风受渡边胜委托,调查密室杀人案——苏察维的死亡真相。
那么,如果凶手就是渡边胜,其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如果是苏察维自导自演,故意捅伤自己然后栽赃渡边胜,其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解析:
如果凶手就是渡边胜,那么其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要为其杀人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该案件是由被杀的苏察维自导自演,故意捅伤自己然后栽赃对方,那么其要自行承担受伤甚至死亡的风险;其次,如苏察维故意栽赃他人,还涉嫌构成诬告陷害罪,但因其现在已死亡,故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点: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03
唐仁和秦风来到案发现场,找到一个不利于渡边胜的证据,唐仁为了拿到渡边胜的酬金,想隐瞒这个证据,但秦风认为真相才是最重要的。
那么,如果唐仁隐瞒证据,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解析:
如果唐仁帮助渡边胜隐瞒证据,那么其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
法律点: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04
秦风、唐仁、野田昊为了破解真相,分别伪装成医生和尸体,偷偷溜进停尸间,想要查验死者尸体,结果碰上同样来偷尸的两伙人,于是上演了一起“诈尸”闹剧。
那么,私自伪装医生从医院偷尸体的行为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解析:
秦风、唐仁、野田昊伪装成医生是为了探案并非冒充医生对外进行医疗活动,因此不涉及非法行医罪,但其三人溜进停尸间偷尸的行为涉嫌构成盗窃尸体罪。
法律点: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05
经过深入调查,秦风和唐仁发现了案件的关键人物——小林杏奈,但找到其住处时,发现她已被通缉犯村田昭绑架。
那么,绑架他人犯什么罪?
解析:
小林杏奈被村田昭绑架作为人质,村田昭涉嫌构成绑架罪。
法律点: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06
小林杏奈被村田昭绑架,秦风为了救她,站在十字路口从高处撒钱,引来众多路人围观抢钱。
那么,如何看待当众撒钱的行为?如果秦风撒完钱后又后悔了,是否有权收回?
解析:
秦风当众撒钱的行为看似是一种抛弃物的所有权的行为,但事实上秦风撒钱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而是基于救小林杏奈而不得已采取的措施,因此不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故秦风撒完钱后如果又反悔,可以要求路人返还。
法律点: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书·法”系列作品
07
村田昭将小林杏奈绑在水库中,同时把水闸和自己心脏搏动连在一起。村田昭给秦风救小林杏奈设下选择,要救小林杏奈,就要杀死他,只有他死了,水库才会停止注水,不然小林杏奈和前去救她的唐仁都会被淹死。
那么,一边是恶行累累的通缉犯,一边是两个无辜的受害人,如何抉择?如果秦风选择将村田昭从高高的水库推下,通过结束村田昭的性命来救回小林杏奈和唐仁的性命,属于什么行为?
解析:
秦风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从生命健康角度来说,人的生命无贵贱之分,但是小林杏奈和唐仁的危险状态是村田昭造成且控制的,秦风是为了营救小林杏奈和唐仁而致使不法侵害人村田昭遭受损害,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法律点: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08
村田昭从高处坠落摔死,秦风因被怀疑是凶手而被捕入狱。在狱中,一名叫田中直己的警官自曝身份,称自己是Q组织的一员,并试图拉拢秦风加入Q组织。
那么,身为警察,还加入Q组织,知法犯法,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解析:
田中直己加入Q组织,成为犯罪组织的一员,要为其参与的犯罪活动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其是该犯罪组织的首要分子,则要为该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责任。
法律点:
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09
开庭当天,秦风及时赶到递交了他们调查到的证据,而唐仁因被人追杀而在路上耽搁了时间,万幸最后也在关键时刻赶到法庭。
那么,庭审中临时提交检方与法庭事先不知悉的证据,这样的证据可以被采纳吗?
解析:
庭审中一方申请提交开庭前未提交的证据,如该证据经过控辩双方质证确定与案件具有关联性,则可以作为证据采纳。
法律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公诉人申请出示开庭前未移送或者提交人民法院的证据,辩护方提出异议的,审判长应当要求公诉人说明理由;理由成立并确有出示必要的,应当准许。
辩护方提出需要对新的证据作辩护准备的,法庭可以宣布休庭,并确定准备辩护的时间。
辩护方申请出示开庭前未提交的证据,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10
法庭上,根据各侦探提供的证据,真相逐渐浮出水面,当被告人渡边胜发现真正的凶手是自己的女儿时,为了阻止秦风说出真相,他向法官承认是自己杀的苏察维,想要替女儿顶罪。
那么,替人顶罪会负什么法律责任?
解析:
渡边胜发现自己女儿是凶手时,为了替女儿顶罪向法官承认自己是凶手,涉嫌构成包庇罪。
法律点: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1
案件终于真相大白,秦风和其他一众侦探站在东京塔顶,发表正义宣言,他们将一直与潜藏在黑暗里的Q进行对决。
那么,回归现实,如果有人雇佣秦风和唐仁这种私家侦探收集证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解析:
我国刑诉法规定,刑事案件的证据收集主要可以有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辩护人承担,刑诉法并未赋予私家侦探调查取证的权利,实践中如私家侦探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法律点:
刑诉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刑诉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刑诉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案中案,局中局,
熟悉唐探的观众都知道,
唐探不只是推理精彩,
更抛出了对人性善恶的思考。
虽然世界不是非黑即白,
但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光明终将驱散黑暗!
本期【追剧普法】就到这里,
下期我们不见不散~
感谢北京雷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艳玲为本文提供专业支持!
来源:法治日报(作者:罗聪冉)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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