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在山东的什么位置(广东广西山东山西)
摊开中国行政区划图,映入眼帘的是一大堆以地理方位命名的省级行政区,计有广东、广西、河南、河北、山东、山西、湖南、湖北、西藏、云南、海南、江西等十二个,占总数的三分之一强。若再加上北京和内蒙古,则以方位命名的省级行政区,几乎占据了半壁江山。
有趣的是,这些省级行政区中,好多是两两对应的,譬如河南与河北,广东与广西,湖南与湖北,山东与山西。
剩余的这些以方位命名的省级行政区中,有一个显得十分特殊,那便是江西,与西藏、云南、海南这三个一直没有同级区划配对的省级行政区不同,历史上江西有配对的同级行政区——江东。然而如今江东却早已消失在历史长河中。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隋唐以前作为地理单元的江东、江西
江东、江西的"江",特指长江。有人可能对江西的省名不太理解,长江贴着江西北部流淌而过,整个江西明明在长江以南,按方位命名应当是江南省,怎么就成了江西呢?
别急且往下看。
长江从青藏高原倾泻而下,过虎跳峡后,基本呈东西走向,但在过鄱阳湖,进入安徽的时候,向北发生了偏转,使得长江安徽段呈西南——东北流向。古人按照这个特点,粗略地把长江安徽段两岸分为了东岸和西岸,地理单元上的江东、江西就此产生。
所以在隋唐以前,江东指今皖南、苏南、浙北、上海一带,而江西则指今安徽皖中地区。什么江西指皖中?有没有搞错?答案是没有。
譬如《三国志》就记载了这么一件事。
建安十八年(公元213年),孙、曹大战于濡须口,战后曹操担心长江北岸各郡县被孙权占夺,下令沿岸百姓内迁。没想到庐江郡、九江郡、蕲春郡、广陵郡等沿江百姓受到惊吓,拖家带口万户皆东渡长江,进入江东,长江西岸一线空虚无人,合肥以南只有皖城尚存。《三国志·吴主传》对此的表述是:"江西遂虚"。
这里的"江西",显然不是指现在的江西省,而是指位于长江西岸的皖中地区。
及至唐代,原本属于地理单元名的江东、江西,开始向行政区划名转化,一切都要从我国的行政区划沿革说起。
秦始皇一统六国后,该封建制为中央集权制,采用郡县制进行直接统治,将全国划分为三十六郡(后期变为四十六郡),这个数量中央政府还能顾得过来。
西汉时期,随之经济发展及对边疆的开发,郡的数量膨胀到103个,这个规模中央政府再想直辖就有点顾不过来了。元封五年(前106年),汉武帝为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把全国分为冀、兖、青、徐、扬、荆、豫、凉、益、幽、并、朔方、交趾十三个监察部,将除京师附近七郡外的其余诸郡置于监察部下。
西汉十三监察部
东汉、三国、西晋,沿袭了这一制度。唯一的变化是汉灵帝中平五年(188年)改刺史为州牧,直接掌握一州的军事、行政、民政等大权,十三部遂成为郡以上的一级行政区划,从此中国行政体制由"郡—县"二级,变成"州—郡—县"三级。
南北朝时期,华夏大地陷入大混乱之中,各政权大量增置、侨置州郡,州、郡、县三级行政区划制度混乱到了极点。及至隋文帝代周前的大象二年(580年),南北双方治下共有211州、508郡、1124县,一个州只辖一两个郡,一个郡也只辖一至三个县,三级行政区划的意义已经不大。
鉴于此,隋文帝于开皇三年(583年)废天下诸郡,将行政架构简化为州县两级,算是恢复到了秦汉时期的郡县两级制。
但这又带来一个问题,此时州数量达到了空前的200个左右,远超秦时的36郡,中央政府无法同时高效管辖近两百个一级行政单位。于是隋炀帝时期改州为郡,效仿汉武帝设置监察州监督各郡职务,以分摊压力。但隋朝存续时间太短,这一制度只能算一个相对不成熟的过渡。
贞观元年(627年),唐太宗按山川形势、交通便利性,将天下分成关内、河南、河东、河北、山南、陇右、淮南、江南、剑南、岭南为十个"道",设置设置官员协助中央监管州级行政区。
江南道范围
江南道的面积非常大,大致相当于今上海、浙江、江西、湖南四省市,江苏、安徽、湖北、重庆的长江以南地区,及贵州东部。
如此大的辖地不要说以当时的交通条件,即便是当代也很难进行有效治理。故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唐玄宗在天下十道的基础上,进一步分割细划为十五道。其中原江南道被一分为三:江南东道、江南西道、黔中道。
江南西道治洪州,领宣、饶、抚、虔、鄂、江、洪、袁、吉、澧、朗、岳、潭、衡、郴、邵、永、道、连等19州,辖境包含今江西、湖南大部及湖北、安徽南部地区(除徽州)。
江南东道治苏州,领润、常、苏、湖、杭、睦、歙、明、衢、处、温、婺、越、台、建、泉诸州,加上从岭南道划来的福、漳、汀三州,共计19州,地辖相当于今上海、浙江、福建全境及苏南、安徽徽州。
江南东道
江南西道简称江西道,江南东道简称江东道,这是江西、江东首次成为一级行政区划名。
安史之乱后,湖北南部设鄂岳道,湖南设湖南观察使,江南西道只剩今江西省,。从此虽然行政区的用词在变(路、行省、布政使司等),但江西之称,历时一千二百余年未变,在地理概念上也基本与现代江西重合。
相对于江西,作为行政区名的江东命运多舛。
唐肃宗乾元元年(758年)存在时间仅仅只有25年的江南东道被撤销,所辖区域划为浙江东道、浙江西道和福建道三个道级监察区。
江东再次成为行政区划名,已是200余年后的北宋时期。
至道三年(997年),在州之上设路,分天下为十五路,其中有江南路。1020年(天禧四年)分江南路为江南东、西二路。
新生的江南东路治江宁府,辖江宁、宣、徽、信、饶、池、太平、南康、广德一府六州二军,辖境相当于今皖南及苏南西部、江西东北部地区,简称江东。
江南东路
江南东路在两宋还算稳定,一直存续到宋末。宋亡后,元朝划入的江浙行省等,江东作为行政区划名再次星散。
明朝最初定都南京,原江南东路地区直接成为直隶地区,没能单独成省。
清朝入关后,于清顺治二年(1645年)废除南京的国都地位,沿袭明制在原明朝南直隶设江南承宣布政使司,旋即又更为江南省。
由于民族政策问题,清朝没能迅速统一全国,明朝的残余南明在南方依然有着相当大的号召力。作为清廷主要的财源和人材库之一的江南省,其稳定性和安全性就至关的重要了。
因此清廷决定将江南省分而治之,一来以便更强有力的管理,二来以防再有第三方势力利用富裕的江南省作大作强而危及朝廷。
江南省分治
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江南分治正式实施,正是基于上述考量,清廷的分治方案没有按照地理及文化亚区东西向的将江南省分拆,而是采取了南北向划分的方法,将江南省一分为二,西称"江南左布政使司",东称"江南右布政使司",这便是安徽省、江苏省的前身。
如此一来,江东自然失去了再次成为一级行政区划名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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