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过户流程详细(机动车过户业务办理流程)

  近日网友“daqingchuzuche”问政:

  我的车辆卖给别人了,已经签买卖合同,买车方在去过户的途中发生交通肇事,责任认定买车方无责任。车辆修理完毕,是不是就可以过户了。

  市公安局回复如下:

  您好,如果现在机动车状态正常,可以办理过户业务,具体相关手续如下: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转让登记

  所需材料:①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②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证明、凭证

  ③机动车登记证书

  ④机动车行驶证

  ⑤机动车号牌

  ⑥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的,还应当提交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⑦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登记系统中保险在有效期或实现联网核查的无需提交纸质保险)

  ⑧属于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外交车辆,还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确认车辆使用性质的资料原件;属于使用性质为危险货物运输车、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的机动车还应当具备相关道路运输许可和使用性质信息,

  ⑨如需代理,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网上委托的无需提交书面委托)

  ⑩在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申请转让登记的,由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质押权人共同申请,车辆管理所一并办理新的抵押/质押登记。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事流程:交验机动车→窗口受理→缴费、核发牌证、签注登记证书

  跑动次数:一次

  是否网上办理:部分网办(可网上选号、网上委托)

  网上办理途径:黑龙江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l.122.gov.cn

  受理网点:①市区、四县各车辆管理所

  ②有权限的二手车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注:校车、危化品车、中型以上客车业务在市区车驾管服务大厅办理

  咨询电话:0459-96122

  2.办理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转让登记

  所需材料:①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所有人为单位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②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证明、凭证

  ③机动车登记证书

  ④机动车行驶证

  ⑤机动车号牌

  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副本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电子保单(机动车登记系统中保险在有效期内或实现联网核查的无需提交纸质保险)

  ⑦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的,还应当提交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⑧属于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提交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⑨如需代理,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网上委托的无需提交书面委托)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事流程:交验机动车→窗口受理→缴费、核发临牌、签注登记证书

  跑动次数:一次

  是否网上办理:部分网办(可网上委托)

  网上办理途径:黑龙江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l.122.gov.cn

  受理网点:①市区、四县各车辆管理所

  ②有权限的二手车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注:校车、危化品车、中型以上客车业务在市区车驾管服务大厅办理,属于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或者摩托车在转入地和转出地均可交易,在转入地交易的在转入地申请办理。如您还有其他交管方面的咨询,可直接拨打0459-96122。

  原问政网址请点击进入:https://wz.dqdaily.com/wlwz/2022-08-16/190952.html

  问政热线:6666669

  编辑:邹天涯

  审核:谢丽艳、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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