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信弃义的例子(背信弃义与过河拆桥)

过河拆桥与背信弃义都是我们所憎恨和不齿的行为。它们之间有着类似的方面,但也有所区别。

背信弃义大致有两层意思,“背信”指承诺了却不兑现,即失信,“弃义”指的是不讲情义,不顾道义。出自《北史·周纪下·高祖武帝》:“背惠怒邻,弃信忘义”。

过河拆桥最早出自《大慧普觉禅师语录》中的“过桥便拆桥,得路便塞路”。比喻那些达到目的后,就把有助于自己的人忘却脑后甚至加以迫害。与忘恩负义、自私自利比较接近。

某种意义上,过河拆桥应该属于背信弃义中的一种。即使“过桥”前并没有郑重承诺什么,那起码也是弃义了。滴水之恩本当涌泉相报的,这是我们的传统美德,而过河拆桥与卸磨杀驴等等的行径不仅与此背道而驰,且更令人寒心。

我们经常会听到一个词叫作“还愿”。大意就是,碰到一些重大的事情了,难以逾越的坎了,就先许愿,等真正达成了心愿,就按照许愿的内容去予以兑现,这种兑现,就是还愿。日常生活中,我们许愿的对象一般都是佛祖、菩萨之类的,也许冥冥中感觉比较有能量和影响力吧。

比如,孩子要考大学了,一些家长就去庙里或者什么地点许愿,保佑孩子考上某某大学,如果实现了就一定如何如何地去还愿。

比如,自己或者家人得了重病,需要手术,当时也是种种祈祷,如果能够平安度过,没有什么后遗症瘫在床之类的,那么就如何如何地去还愿。

有心愿需要达成,便诚心许愿,如愿了就如约去还愿,这很正常。但就有人偏偏不这么去执行。比如这个病人真的如愿恢复了健康,能够正常行走和生活了。这时候,这病人或者家属就开始心疼钱了,觉得花那么多钱手术不值当了,全然不是那时候只要能活着哪怕倾家荡产都可以的状况。至于许下的承诺更是抛在脑后,根本不去兑现。这首先就是背信弃义了,先不说对相关人员的许诺,这种人连对菩萨许下的承诺都敢于违约,生活中会是怎样就可想而知了。

背信弃义的例子(背信弃义与过河拆桥)(1)

恢复了健康,那些在治疗过程中尽心尽力帮助过自己的人仿佛就都不存在了,似乎他们理应无私、无偿地帮助自己,是天经地义的。有的非但没有感激之情,反而挑出些毛病去埋怨,这就属于恩将仇报的范畴了。

上面说过,过河拆桥属于背信弃义中的一种,说明背信弃义的问题要大许多,更败坏,更缺德。为什么?背信弃义不仅过河拆桥、恩将仇报,其背叛和出卖,往往属于伤朋友最深的那一刀,也是致命的那一刀。

过河拆桥,往往在一件小事上就能体现,而背信弃义则不然,往往体现在大是大非上。或者说,人们更愿意把背信弃义看得比过河拆桥更恶劣、更严重。

其实,善和恶真的只在一念之间。作为常人,或者俗人,我们一样都会在事前和事后有心理的落差,在承诺的兑现上出现犹豫,琢磨着是否打些折扣,少些付出。而人的素质高低、格局高低便在此显现出来。

比如,有的家长为给孩子找个好工作,信誓旦旦花钱托关系。等真正工作落实到位了,承诺的钱却不给了,或者少给了,让委托的中间人或者直接的当事人十分被动和尴尬。而且,居然还理直气壮了,说,到孩子单位打听了,没有领导说收钱了,孩子是正常录用的。

包括沈阳的那位家长,孩子补习考上了,就举报课外补习的老师。这种行为,往往既害了自己,也害了自己的孩子,起码给孩子起到不好的示范作用。

所以,我们既然承诺了,就应该践行。所谓“好借好还,再借不难”,所谓“愿赌服输”,所谓“言出必行”,其实都是要求我们言而有信,对得起朋友,更对得起自己。

那些过河拆桥、背信弃义之徒,可能一时得了便宜,却永远失去了未来。

最后,还是那句老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做事一定要摸着自己的良心,争取多做善事,莫做恶事。因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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