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龙遇上地头蛇(强龙难压地头蛇)

□冯海燕近日,翔安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某某等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行宣判以犯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受贿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其他3名被告人亦被判处4年3个月至5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月12日《海峡导报》),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强龙遇上地头蛇?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强龙遇上地头蛇(强龙难压地头蛇)

强龙遇上地头蛇

□冯海燕

近日,翔安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某某等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行宣判。以犯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受贿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其他3名被告人亦被判处4年3个月至5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月12日《海峡导报》)

据悉,该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王某某曾任翔安区某社区主任。按说,这是最为靠近群众的“父母官”,但王某某反其道而行之,为牟利益当起“工程霸”,伙同他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为非作歹、欺压百姓、强迫交易、敲诈勒索,俨然成了“地头蛇”。

坊间有种说法,叫“强龙难压地头蛇”,意即地方恶霸有“主场”资源,让人得罪不起。“强龙”尚且不能奈其何,何况是普通百姓?因此一些群众碰到“地头蛇”,可能觉得“惹不起我就躲”。可树欲静而风不止。只要有利可图,“地头蛇”就会蠢蠢欲动,有些事情可能还真的躲不过。这种时候,部分群众或许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选择忍气吞声,求个安稳。但过往的无数事实已经证明,贪心无底洞,群众越退让,恶霸只会越猖狂,百姓权益、社会秩序都会受到威胁。

幸好事实同样告诉我们,法治社会不是谁的拳头大谁就可以做大哥。那些看上去不可一世的地方恶霸,在法律面前说穿了就是一只“纸老虎”,就说王某某,嚣张一时,但落入法网,就是一只困兽。该罚款罚款,该坐牢坐牢,而他们这个团伙的爪牙们也一样没有好果子吃。

强龙难压地头蛇,但法律可以!个案其实也是对公众的提醒,现代社会,恶势力生存的空间与土壤已经越来越逼仄,越来越贫瘠,我们没有任何道理再用自己的容忍给其让出回旋的空间,没有任何道理再因自己的懦弱为其提供滋长的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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