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拉好猫400实测续航冬季(快评欧拉好猫)

欧拉好猫400实测续航冬季(快评欧拉好猫)(1)

长城汽车欧拉好猫 (IC photo/图)

知名国产汽车公司长城汽车日前陷入了“换芯门”,车主投诉其电动汽车欧拉“好猫”使用的车机芯片与广告宣传不符。

据中央广电总台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日前有车主反映,欧拉好猫在其官方网站上宣称其车机系统(车载智能控制系统)采用的是高通8核专业车规芯片,但实车实际使用的是2016年生产的英特尔芯片,这不仅导致车机反应速度很慢,运行卡顿,而且不兼容很多目前的主流App,这些应用在车机上无法安装使用。

欧拉汽车一开始并没有正面回应,而是悄悄修改了官网中相关的表述,删除了高通芯片有关的内容。媒体介入后,欧拉发表声明,承认当前销售的好猫车型没有配置高通芯片,宣传中的高通芯片是规划在“未来的车型”上搭载的,欧拉方面“急于把好消息禀报公主殿下”(欧拉好猫主打销售对象为女性),所以“好心办成坏事”,并提出了免费升级车机软件、延长两年免费娱乐流量包、首任车主三电终身质保等解决方案。但这一方案没有得到用户的认可。

提前宣传“未来车型”的信息,真的只是“好心办坏事”吗?

广告法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而欧拉在其广告宣传中,明确说明车机系统采用的是高通8核芯片,这是对商品组件的生产者、性能的明确表示,并没有说明是在“未来车型”中才会搭载。厂家就有义务在最终交付给消费者的产品中使用同样的组件,否则就构成虚假宣传。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欧拉汽车以未来车型的信息做宣传,但现售的车辆实际所采用的零部件与其在广告中所作出的说明不符,显然违反了消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在汽车智能化日益受到重视的当下,先进的车机系统往往成为厂商宣传的重点,车机系统的性能、功能也已经成为消费者选择车辆时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因此,在车机芯片问题上做虚假宣传,足以影响消费者的购车选择。因此,欧拉汽车有责任按照消费者的选择,作出退车或者更换车机系统等处理,并应依法依规承担责任。

随着汽车技术的发展,很多汽车可以通过软件升级的方式进行性能提升。这让不少车企热衷于在广告中大肆宣传未来才能实现的“期货功能”,以“先进功能”吸引消费者。这种宣传不是不可以,但是应该明确说明是在未来才能实现的,并给出大致的实现时间。而且,一般来说,这些“期货”限于只需要软件升级就可以实现的功能,因为汽车零部件的硬件型号在出厂时已经确定,通常不会进行硬件升级。而欧拉汽车这次显然是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而要纠正这个错误,需要欧拉汽车拿出对消费者负责的诚意。如果只以“俏皮”的声明来推卸自己的责任,而不能提供消费者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换芯门”将对这一自主汽车品牌带来严重的冲击。

辛省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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