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字的本义(业艳古今字义)
“丛”是会意字。小篆从丵(表示丛生的草),取声。隶变后楷书写作“叢”。汉字简化后写作“丛”。
《说文·辈部》:“叢,聚也。从丵,取声。“(叢 (草木)聚集。从丵′,取声。)
“丛”的本义为聚集。如曹操《观沧海》:“树木丛生,百草丰茂。”引申指许多事物凑在一起,聚集。如“丛生”、“树丛”。又引申指聚集在一起的人或物。如“论丛“。
用作形容词,指繁杂,众多。如“丛谈”指各种逸事杂说。
用作量词,相当于“簇”、“束”。如白居易《买花》:“一丛深色花,十户中人赋。”
“艳”是形声字。小篆从豐(丰),盇(盍)声。隶变后楷书写作“豔”(豔),俗作“艷”。汉字简化后写作“艳"。
《说文.豐部》:“豔,美而长也。从豐,盇声。”(豔,容色美好而又颀长。从豐,盇声。)
“艳” 的本义为丰满而美丽。 如《左传.桓公元年》:“目逆而送之,日,美而艳。”引申指华美、鲜明。如张先《好事近》:“双歌声断宝杯空,妆光艳瑶席。
还引申特指有关爱情的事或著作。如“艳歌”指情歌、恋歌。
容貌美艳、文采风流、美人在怀,都是让人羡慕的事情,所以“艳”还引申为羡慕。如“艳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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