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制六礼是哪三礼(周公之礼可不仅只有)
西周初年,周公辅佐周天子执掌朝政,当时的社会风气混乱,男女之间滥情杂交,民间的婚姻嫁娶没有一个标准,相当混乱。于是周公从婚礼入手,对当时男女婚姻混乱的状况进行了大幅度的改革,周公把男女从说亲到嫁娶成婚,分为了七个环节,并且对于每个环节都进行了细化,作了具体细致的规定,这些合称“婚义七礼”、“士婚义七礼”、“周公之礼”。
当然,到现在大多数人只记得最后洞房的第七礼“夫妻敦伦”,前面的六礼虽说还有不少仍然还在用,但是大多数人都说不清楚了。在第七礼“夫妻敦伦”之前的六礼分别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而且在第四礼“纳征”完成后就代表着双方的婚约已经完全成立了。前六礼简介具体如下:
第一礼,纳采:纳采是婚姻程序的开始,《仪礼·士昏礼》:“昏礼,下达纳采。用雁。”男方想要和女方结亲,于是男方家派遣媒妁前往女方家提亲,送礼求婚,在得到女方的应允后,就要再请媒妁正式向女方家纳“采择之礼”,故称“纳采”。而且最早的纳采礼的礼物只能用雁。
第二礼,问名:《仪礼·士昏礼》:“宾执雁,请问名;主人许,宾入授。”男方家在纳采礼后,再次托媒人询问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以及时辰,以便男家卜问,确定吉凶如何,决定成婚与否,“问名”也被称为“过小帖”或者“合八字”,期间也要用雁做礼物。
第三礼,纳吉:在男方问名、合八字后,用女方庚帖与男方生辰做了占卜,确定了双方合适,可以成婚之后,将卜婚的吉兆通知女方,并送礼表示要订婚的礼仪,就是“纳吉”之礼。古时后,纳吉也是要行奠雁礼的。
第四礼,纳征:《礼记·士昏礼》:“纳征者,纳聘财也。征,成也。先纳聘财而后婚成。”纳征之后代表者男女双方的仪礼婚约已经完全成立了。“纳征”其实就是俗称的下聘礼,即男方去向女方送聘礼,而且聘礼送的多少,还与女方的贫富程度与身份高低有关。
第五礼,请期:《仪礼·士昏礼》:“请期用雁,主人辞,宾许告期,如纳征礼。”“请期”即商量结婚的日期,是由男方家择定几个适合结婚的佳期,然后用红笺书写好男女生庚(即请期礼书),之后由媒妁带往女方家,和女方家主人商量确定迎娶的日期。
第六礼,亲迎:《诗经·大雅·大明》:“大邦有子,伣天之妹。文定厥祥,亲迎于渭。”“亲迎”俗称“迎亲”,是由新婿亲自前往女方家迎娶新娘的仪式。通常是男方家将婚期通知女家之后,到了成婚日,由新郎亲自到女方家迎接新娘,新娘会由其兄长等用锦衾裹者抱到花轿内,轿起之后女方家还会派亲属数人伴送,称“送亲”;当然也有的是由男方家派遣迎亲队伍前去迎娶,而新郎则在家等候。
《礼记·昏义》谓:“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皆用雁。”除了洞房敦伦的第七礼,前六礼都要用雁做礼物,忽然觉得雁好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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