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家徐姑姑与张乘乘打官司结果(徐张夫妻为买房假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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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徐姑姑与张乘乘打官司结果(徐张夫妻为买房假离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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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仁藏 禹季

电视剧《安家》正在热播,刷爆微博、朋友圈。在最新剧情里,徐文昌张乘乘夫妻二人为减少买房首付决定“假离婚”。没想到,离婚后,徐文昌发现张乘乘竟与另一男子暗中苟且。张乘乘发现事情暴露,对徐文昌解释说自己是在离婚后被该男子主动勾引才“激情犯错”,不是“蓄谋已久”。徐文昌想要修改离婚协议,能得到支持吗?

不少网友看到这段剧情后纷纷表示,太真实了!“假离婚”变成了“真出轨”,多少家庭为了迎合政策、降低买房首付款而被拆散!遇到类似情况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为了买房而“假离婚”的夫妻,都会选择协议离婚,到民政局登记离婚,并草草写下离婚协议书。离婚时,有些当事人未经思虑,直接在协议中提到把所有财产交给对方,想着“反正是假的,装一装阔气嘛”,没想到对方是真想与其离婚。此时,当事人能反悔吗?

离婚前想反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没有成功离婚,则财产分割协议尚未生效,可以依法重新分割。

离婚后再反悔?

如果已经完成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换言之,离婚后想重新制定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必须要在一年内起诉,且须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徐文昌可以以张乘乘欺诈为由要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吗?

如果是蓄谋已久的“假离婚”,那意味着签署离婚协议时,行为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受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做出虚假的意思表示,为了买房而同意离婚、分割财产,则行为人构成欺诈,该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本案中,张乘乘属于“激情犯错”,在签订离婚协议前并不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欺骗徐文昌与之离婚。离婚后,张乘乘属于单身状态,没有忠诚于前夫徐文昌的义务,与他人交往并不违反法律,因此徐文昌提出修改离婚协议的要求,不能被支持。

离婚的决定可以撤销吗?

对不起,在婚姻法上没有“假离婚”,除非二人再次申请结婚,否则就是桥归桥、路归路的结果了。

安家徐姑姑与张乘乘打官司结果(徐张夫妻为买房假离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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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17修正)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张仁藏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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