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男孩被后妈欺负(愤怒屡遭亲爹侵害)
今天这个新闻
小编真是边写边气得
一口老血吐出来
从小在贵州老家的欣欣和弟弟妹妹一起到上海,不料,在沪打工的亲爹王某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母亲张某不仅不阻止,还充当起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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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生父亲对女儿下手
事发当晚,王某用双手将女儿欣欣按在身下意图强奸,欣欣剧烈反抗。在一旁的亲妈张某非但没有保护女儿,反上前捂住欣欣的嘴,不让她哭闹,最终父亲强行与欣欣发生了性关系。
更可怕的是
强奸后张某还表示
将来欣欣的妹妹
也要用身体来“报答”
自己的亲生父亲
为了逃避王某的继续侵害,欣欣第二天找机会逃到了派出所,报警称自己从老家偷跑出来,在上海没有亲人,警察便将其送至救助站。
但同日父母发现
欣欣逃跑去了派出所报案
他们从派出所将欣欣领回
回家就是一顿毒打
此后,欣欣尝试用割腕和再次逃跑让父母觉醒,但都以失败告终,王某在20多天时间里多次强奸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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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完暑假回到贵州后,王某对欣欣的威胁恐吓也没有停止。他不止一次打电话给欣欣,警告她如果将强奸的事情说出去,一定会杀了全家人。
极度害怕的欣欣将这件事情告诉了爷爷、奶奶、姑姑。欣欣的亲属担心在原籍报案会暴露其隐私,最终决定由姑姑陪同欣欣来上海报案。
10岁时就遭父亲强奸?
在指控时大家才知道
除去发生在暑假期间的侵害
欣欣还指控
王某曾在她10岁时实施过强奸
那也是她长大懂事后
第一次见到常年在外打工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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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年龄太小,不懂得和父亲睡觉后下体痛意味着什么,所以没有报案。欣欣的姑姑听说这件事情以后,告诉她这是发生性关系。
据了解,欣欣原本不愿意来上海过暑假,但王某命令她来,姑姑则觉得作为母亲,张某应该会保护自己的女儿,谁知张某竟然成为帮凶。
得知此案后
检察官也深感震惊
因此,及时指派专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做好询问被害人等取证工作;积极与区法院开展沟通,向被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公函,调取欣欣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及时补充证据,监督法院立案,避免案件在其户籍地审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不过法网恢恢
父亲王某和母亲张某
这些禽兽不如的行为
早晚会得到惩罚!
近日从上海市崇明区检察院了解到,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张某因以暴力手段多次强奸未成年被害人,情节恶劣,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一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017年11月检察机关依法对王某和张某二人以强奸罪提起公诉,并帮助欣欣申请撤销王某、张某监护人资格,向其发放了3000元司法救助金。
2018年2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被告人张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亲生父母
如何能对女儿下这样的手
希望欣欣能在大家的帮助下
渐渐走出这段灰暗的阴影
愿余生会温柔待她
来源: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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