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吏腐败(古代腐败花样多)
他们对凌迟处死的犯人说:顺我,就先刺心,否则把你的胳膊腿都卸光了,心还不死。对绞刑犯则说:顺我,一上来就让你断气。否则就缢你三次,再加上别的手段,然后才让你死。
“弟作令备极丑态,不可名状。大约遇上官则奴,候过客则妓,治钱谷则仓老人,谕百姓则保山婆。一日之间,百暖百寒,乍阴乍阳,人间恶趣,令一身尝尽矣。苦哉,毒哉。”
这是万历年间,文学史上著名的散文家袁宏道在苏州府的吴县当县令的时候,对当官感觉的描述。堂堂县太爷,时而如奴才般贱皮贱骨,时而如妓女般强颜卖笑,时而要具备搜刮百姓的狠毒心肠,时而又要具备媒婆般的巧言令色,这恰恰反映了一个尚有良知的读书人在明朝腐朽的官场的尴尬处境,事实上,也预示了他终将被官场淘汰的命运。吴思先生在他那本著名的《潜规则》中,主要以明清官场正史杂记为根据,刻画了一副细致严密的古代官场潜规则图解。虽不上明面,但在暗中运行影响甚广,令人咋舌。
不论土匪还是黑道,都有自己的一套术语,这套术语不仅有效地保护了黑道的许多行为和信息不那么容易败露,更成功地将自己和其他圈子隔离开,
古代入仕者,读的都是经史子集,学的都是仁义道德,但是,往往在进入官场之后,在金钱和潜规则的作用下迅速堕落。不过,文人的才气还是让他们给这些贪腐的行为贯上了一些有趣,甚至“文雅”的名字。今天就跟着吴先生的笔触,窥探其中的一些门道:
“贼开花”和“贼洗名”
据《竹叶亭杂记》记载,清代的四川有一种流行甚广的陋规,名叫“贼开花”。每当民间发生盗窃案件,州县地方官接到报案后,官吏衙役不作任何调查,先把被盗人家周围的富户指为窝赃户。既然认定嫌疑犯是官吏们的合法权力,关押嫌疑案也是他们的合法权力,他们这么做当然没什么风险。那些被指为窝赃户的人家也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家里无人做官,没有后台。于是,官府放心大胆地把他们拘押起来敲诈勒索,每报一案,往往牵连数家,“贼开花”由此得名。那些被指为窝赃的富户,特别害怕坐牢,只能自认倒霉,拿出大把的钱来贿赂官吏,打点差役。官吏捞足了钱,才把这些富户放出来,并宣布他们没有窝赃。在术语里,这叫“贼洗名”。
这其实基于古代官吏们的一种合法地祸害别人的能力,也就是“合法伤害权”。有了这种权力,没有钱的可以有钱,没有敛钱的规矩可以创造出规矩。用古代汉语的一个简洁贴切的词来表达,这叫做“势之所至”。势之所至,则潜规则生焉。
与死刑犯做交易
清朝文学家方苞曾经蹲过监狱,后来他写了一篇文章,叫做《狱中杂记》,就将一些清代监狱中的陋规罗列了出来。
方苞提到,康熙年间,刑部大牢人非常多,究其原因,就是酷吏们往往喜欢把事件涉及的人员范围扩大,能捎上的都捎上,全部关进大牢。不管有罪没罪,一旦入狱,必械手足,置老监,弄得他们苦不堪言。这些狱卒再去开导说服他们,教他们如何拿出钱财取保出狱。
对即将处决的死刑犯应该是最难敲诈的了,但是胥吏们依然有办法,他们可以在行刑和捆绑的方式上做交易。
据方苞记载,即将执行死刑的时候,行刑者先在门外等候,先让他的同伙入狱谈判,索要财物。当时的术语叫做“斯罗”。如果犯人富裕,就找他们的亲戚谈;如果犯人穷,就找本人谈。他们对凌迟处死的犯人说:顺我,就先刺心,否则把你的胳膊腿都卸光了,心还不死。对绞刑犯则说:顺我,一上来就让你断气。否则就缢你三次,再加上别的手段,然后才让你死。行刑者凭借手里的合法伤害权,一般能从富裕者那里敲出数十两甚至上百两银子,从贫穷者那里也能把衣服行李敲干净。完全敲不出来的,就按照事先威胁的方法痛加折磨。
纳粮里的潜规则
过去农民纳粮,如果按照正式的规定执行,则人们通常还是能够余下吃饱肚子的。然而,问题就出在,到了下面,纳粮的方式和数量往往并不是按照规定而执行,而是加入了许多新的花样手段。“浮收勒折”指的就是这些花样手段。据吴先生考证,这个词今天几乎鲜有人知,但是在明清社会却是常用语。所谓“勒折”,就是粮食部门不肯收粮,强迫百姓缴纳现金。而现金与粮食的比价又由官府说了算。比如,明明市场上大米2块钱一斤,官方硬要规定成4块钱一斤。这样,百姓每上交100斤大米,就要被“勒折”走200块钱。
“浮收”则指的是各种花样繁多的多收手段。吴思先生从清朝康熙十七年(1679年)和乾隆十七年(1752年)苏州府常熟县禁止浮收的两块石碑上的记载中找到了一些名目,摘录了下来:
不许淋尖、踢斛、侧拖、虚推。不许将米斛敲松撬薄甚至私置大升大斗。不许索取看样米、起斛米、扒斛钱、筛箱钱。不许勒索耗费、外加、内扣。不许勒索入廒钱、筛扇钱、斛脚钱、酒钱、票钱、铺垫等钱。不许索取顺风米、养斛米、鼠耗米。不许索要兑例、心红、夫价、铺设、通关席面、中伙、较斛、提斛、跟役、催兑、开兑等陋规。不许开私戳小票,令民执此票到家丁亲友寓所额外私加赠耗,方给倒换截票。不许故意耽搁,挨至深夜收受。
红包的不同名字
“红包”本是喜庆吉祥讨彩头的意味,可在今天,却蒙上了不甚光彩的一层含义。不管为了什么事给官员送钱,托请行贿也好,日常联络也好,统一叫做“红包”,只不过数目不等。而在古代官场,不同的钱财有不同的名头,有很多是明目张胆放在桌面上谈的,甚至还有明码标价。
在清朝,有一个术语叫做“三节两寿”,这个词通行全国,指的是春节、端午和中秋“三节”以及官员本人和其夫人的生日“两寿”。这“三节两寿”不但下属要送钱,而且,不同级别的官员也有不同的数目。另外,上级官员到下级官员之处出差,下级官员按照“潜规则”是要给上级官员送钱的,这叫做“程仪”。请人办事送的钱叫“使费”。请六部等中央各部官员办事,递上去的红包叫“部费”。除了这些,还有几十种名目,比如告别送别敬,冬天送炭敬,夏天送冰敬或瓜敬,向上级领导官员亲信或随从送的叫做门敬或跟敬等等。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