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辆查处后怎样处理(报废车辆交易引矛盾)

--静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处置一起非法买卖达到报废车辆引发的矛盾纠纷

5月15日,有人报警称,静宁县城川镇有人因车辆交易引发打架斗殴事件,静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威戎派出所快速处警,依法查扣了车辆,及时控制了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经询问,城川镇大寨村王某之妻厚某某,半月前,经人介绍,将家中一辆车牌号为甘A47575的五征牌低速货车商议以5100元的价格卖与他人,半月后,买车人嫌弃车辆破旧不能使用为由要求退回,王某之妻厚某某不允引发矛盾,买卖双方吵闹长达4个小时未果,剑弩拔张之余进而发生肢体冲突,静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威戎派出所处警后及时控制了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涉案车辆甘A 4757,车辆所有人为兰州市七里河区天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后经静宁县城川镇大寨村王某购得并使用,该车目前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辆上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依据我国《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买卖报废车辆属于违法行为。

目前涉事车辆已被静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查扣,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报废车辆查处后怎样处理(报废车辆交易引矛盾)(1)

报废车辆查处后怎样处理(报废车辆交易引矛盾)(2)

报废车辆查处后怎样处理(报废车辆交易引矛盾)(3)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