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事例特点(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题记:本文系作者系列文章[读通鉴讲故事]“家教篇”中的一篇】
唐安乐公主(685-710),是中宗李显跟皇后韦氏所生的女儿。她堪称古代历史上最为跋扈的皇家公主,更是被指斥为毒杀自己父亲的凶手。
本文不对安乐公主的一生做全景式介绍,只是从家教的视角切入,对其扭曲的人生作一述评。李日知是唐朝大臣,历仕武周、中宗、睿宗和玄宗四朝,曾入阁拜相。将他跟安乐公主放在一起做介绍,是由于他所持的家风家教,跟唐中宗的做法正好相反,而且他还曾就安乐公主的骄横奢侈,以诗歌的形式向唐中宗提出过善意的劝诫。
■安乐公主苦难的童年
唐中宗李显(656-710),又名李哲,高宗李治第七子,皇后武则天第三子。他是古代为数不多的“回炉”君主之一,一生二度被立为皇储、两次做皇帝。第一次登基是在弘道元年(684年)十二月,一个月后即被临朝称制的母亲废黜为庐陵王,流放房州(今湖北房县)。第二次是在神龙元年(705年)正月,宰相张柬之等策动“神龙革命”,迫使女皇武则天退位,拥护他复位。景龙四年(710年),被妻女毒杀。
爱女的出生曾给落寞的李显带来慰藉
安乐公主来到人世间,正值她父亲落魄之时——出生于父母被流放房州的途中。《新唐书》卷83《诸帝公主传》记载:“帝迁房陵而主生,解衣以褓之,名曰裹儿。”一个新生命问世,昨日的大唐皇帝,竟不得不脱下自己身上的衣服为其包裹,当时的窘境可以想象。
物质条件差一点尚可凑合,最可怕的是精神折磨和死亡恐惧。在李显之前,他的母亲武则天不仅先后废黜了李忠、李弘、李贤三任太子,而且还让他们都不能享有天年。后面二位,是李显的胞兄。因此,在李显看来,母亲不可能让他继续活下去。《资治通鉴·唐纪二十四》有如下记载——
初,韦后生邵王重润、长宁、安乐二公主,上之迁房陵也,安乐公主生于道中,上特爱之。上在房陵与后同幽闭,备尝艰危,情爱甚笃。上每闻敕使至,辄惶恐欲自杀,后止之曰:“祸福无常,宁失一死,何遽如是!”上尝与后私誓曰:“异时幸复见天日,当惟卿所欲,不相禁御。”
李显在房州呆了15年。期间只要京城有人来,他就怀疑是要自己的命。这种生活,简直堪称人间地狱!
乳名“裹儿”的安乐公主,就是在这样的世情中出生和度过自己的少女时代。尽管父母对她百般呵护,但她的童年生活也始终被苦难笼罩。
唐高宗李治和皇后武则天(影视剧照)
■苦尽甘来的溺爱
尽管苦难可作财富这一说法,在古今中外不少名人的身上得到了验证,但若是将这种说法用之于唐安乐公主,那简直就是梦呓。
圣历元年(698年)三月,李显被母亲召回京城。原来,女皇武则天面对大臣的劝说和压力,以及经过自己的反复权衡,决定还是让儿子来接班。九月,当时的皇嗣、李显的胞弟李旦(即唐睿宗)主动提出让位,于是李显再次成为皇太子。
神龙革命让李显二度为君,应验了皇后韦氏“祸福无常”的预言。不过,面对这一历史性机遇,他显得很麻木,在第二个任期6年的时间里,他依然萎靡不振,表现得无能和懦弱。倒是跟他共患难的妻女,从此风生水起,俨然成了无冕之王。
后世人大多难以理解,唐中宗“回炉”后为何排斥拥立他的那些功臣,而跟武氏余孽武三思打得火热,以致自己的皇后跟其发生私情也无动于衷。他似乎在信守自己落难时发出的“惟卿所欲,不相禁御”的誓言。因为在他看来,当日要是没有这个女人厮守,自己早就灰飞烟灭了,因此他要倾其所有地作出补偿。这是一种畸形的爱,局外人自然感觉难以理喻。
这种畸变的心态,同样体现在父女之间的关系上。唐中宗一即位,就将小女儿“裹儿”册封为安乐公主。显然,他要让这个爱女尽享荣华富贵。
安乐公主也会有自己青涩清纯的时光
安乐公主经历了二段婚姻,第一次是下嫁武三思的儿子武崇训。《新唐书·诸帝公主传》记载了她在这段婚姻内的种种做派:“侯王柄臣多出其门”;曾自拟诏书,内容不给父亲看、只让“签字画押”,唐中宗居然“笑从之”;一度要求父亲册封她为“皇太女”;她跟姑母太平公主一样获准“开府”,府中的官属泛滥,多系“屠贩”出身,这些人花钱买官,她则“降墨敕斜封授之”,以致弄出“斜封官”这个专有名词;还曾要求父亲将昆明池赏赐给她,未能达到目的便自行开凿一池,“延袤数里”,故意起名“定昆池”。等等。
景龙元年(707年)七月,非韦后所生太子李重俊,因其储君地位受到威胁,发兵杀死了武三思和武崇训父子。安乐公主在婚内已跟武则天的另一位侄孙、武承嗣之子武延秀,产生了淫乱关系。唐中宗顺水推舟,成全了这对野鸳鸯。
尽管是二婚,此时的安乐公主却更加风光。出嫁那天,她坐的是母亲的皇后车驾,叔父李旦奉命担任“障车”,她的父母则出临安福门观览;仪仗动用禁军,捐赐的金帛不计其数;次日,她父亲在太极殿大会群臣,拜完天子她再拜见公卿时,“公卿皆伏地稽首”;她的姑父姑母武攸暨和太平公主夫妇,则挑起了双人舞;赏赐给群臣的绢帛,多达数十万;内外官员普赐勋爵,缘礼的官属还被赐予官阶和爵号;唐中宗又临御承天门,宣布大赦天下,赏赐民众宴饮三天。
安乐公主影视形象
等到居家过日子时,这位大唐第一公主又抢夺临川长公主的旧宅作为自己的府第。临川长公主是谁呢?她是唐太宗李世民的女儿,也就是安乐公主的姑奶奶。新宅营建时拆除了附近大量的民房,怨声载道。建成之后,一应摆设都由她父母提供,以致“禁藏空殚”。史载,唐中宗曾二度临幸这座府邸,一次是落成之时,一次是公主的儿子满月,这一次他又下令大赦天下。
看完上面的内容,对于唐中宗李显家教的方法和内容,就无需再做归纳了。我们简直可以给这位君主再戴上一顶桂冠:他是世间最疼爱女儿的父亲!
■有关唐中宗死亡的迷局
关于唐中宗李显之死,新旧唐书和《资治通鉴》的记载大同小异:
■《旧唐书•本纪》卷7《中宗睿宗》:时安乐公主志欲皇后临朝称制,而求立为皇太女,自是与后合谋进鸩。六月壬午,帝遇毒,崩于神龙殿,年五十五。
■《新唐书•本纪》卷4《则天皇后中宗》:六月,皇后及安乐公主、散骑常侍马秦客反。壬午,皇帝崩,年五十五。
■《资治通鉴•唐纪二十五》:散骑常侍马秦客以医术,光禄少卿杨均以善烹调,皆出入宫掖,得幸于韦后,恐事泄被诛;安乐公主欲韦后临朝,自为皇太女;乃相与合谋,于饼餤中进毒。六月,壬午,中宗崩于神龙殿。
唐中宗李显影视形象
依据正史的记载,唐中宗是死在自己妻女的手中:韦皇后担心自己的淫乱行为被发现,又打算步她婆母武则天的后尘,君临天下;安乐公主则希望通过母亲来实现自己做皇太女的愿望。母女二人志同道合,各取所需,向挚爱她们的人下了毒手。
2006年,西安市长安区郭杜镇在基建时发掘出一块墓志,上面镌刻的文字虽有部分脱落,但大多保存完好。这块题为《大唐故勃逆宫人志文拜序》的墓志,专家经鉴定认为,文中的“勃逆宫人”,就是被李旦之子、临淄王李隆基(即唐玄宗)诛杀的安乐公主(新旧唐书均记载,唐睿宗将安乐公主贬为“悖逆庶人”)。碑文内有以下文字:“其夫武延秀舆聿温(即韦温,韦后堂弟)等,谋危宗社,潜结回邪,交耩兕徒,排挤端善,密行鸩毒,中宗暴崩。”[注]
从这块墓志记述的内容来看,安乐公主的第二任丈夫武延秀,在毒杀唐中宗时所起的作用,似乎超越了安乐公主本人。史载,李隆基发动兵变时,安乐公主“方览镜作眉,闻乱,走至右延明门,兵及,斩其首。”她死后并未立即下葬,延至十一月才由唐睿宗“诏以二品礼葬之”。正史记载中的“庶人”,在墓志上变成了“宫人”,尽管只有一字之差,定性却存在明显的轻重。
或许,历史上的安乐公主纵然骄横,但也尚未忤逆到谋害自己的亲生父亲。此中的详细,看来只能由黄土来作证了。
韦皇后、安乐公主(影视剧照)
■李日知的家国情怀
景龙三年八月,唐中宗前去参观安乐公主营造的定昆池,时任黄门侍郎李日知随行。唐中宗令随行的大臣们赋诗助兴。从其他人嘴里吐出来的都是一些无聊的东西,惟独李日知的诗心存规劝。诗的最后两句是“所愿暂思居者逸,莫使时称作者劳”。讽喻之意,一目了然。当然,对于这样的劝告,唐中宗是听不进去的。
唐睿宗李旦即位后,曾对李日知说:“那个时候,我也不敢写这样的诗啊!”
李日知(?-715),郑州荥阳人,进士出身。武则天天授年间,他担任司刑丞。当时用法严急,唯有他持法宽平。有一回,他依据案情免去一个囚犯的死刑,遭到同僚胡元礼的反对,在案卷往复四次后,胡元礼恼火了,说:“只要我胡元礼不离开刑曹,此囚终无生理!”李日知也较真地回敬:“只要我李日知不离开刑曹,此囚终无死法!”二人僵持不下,案子被捅到女皇武则天那里,结果女皇采纳了李日知的意见。
史载,李日知是一个大孝子。神龙初,他担任给事中。老母生病,他日夜守护,设法救治,几天下来鬓发都变白了。尽管此时他已被加授朝散大夫,但母亲没有等到命妇封号便去世了。出殡的那天,命妇封号终于下来了,李日知闻讯当场昏厥过去,很久才苏醒过来。后来当地官府要将他的孝道上报朝廷,却遭到了他的婉拒。
唐中宗李显定陵前面的石狮(陕西富平)
唐睿宗即位后,李日知入阁拜相,先是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后转任御史大夫,再进拜侍中(实职宰相)。唐玄宗先天元年(712年),转任刑部尚书,罢知政事。此后他频频提出退休请求,获得批准。
此时李日知的儿子年纪尚小,他将辞职的事情瞒着妻子。等到收拾行装返乡时,妻子才知晓,责怪他说:“你不治家产,儿子的利禄也还没有着落,为何要这么急于告老还乡呢!”他回答说:“我一介书生,能有今日,已经超出本分了啊!人的欲望没有止境,假如放纵贪欲,那可是没有满足的时候呢!”回到老家,他不治田园,只是修整了一下台池,以便于跟亲朋友好一起娱乐。
这样一个人,敢于在安乐公主不可一世的时候,当面作诗讽喻规劝,一点也不让人感到意外。因为他既是在劝诫别人,也是在自明本志。
综上所述,我们后世人在唾骂唐安乐公主的恶行时,也应该认识到,唐中宗李显畸形的父爱和拙劣的家教,也是他的爱女发生畸变以致人性扭曲的诱因。从这个意义上说,安乐公主又是一位受害者。
注:
可参阅《〈大唐故勃逆宫人志文并序〉的录校与研究》一文,作者韩传强,刊载于《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年5月,第39卷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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