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恶除黑最新判决刘东京(检察长出庭办案)

2019年1月21日上午,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满宇然等9名上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妨害作证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敬艳、专职检委会委员王伟,公诉一处处长王令源等依法出席二审公开宣判活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打恶除黑最新判决刘东京(检察长出庭办案)(1)

2018年8月21日,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满宇然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5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四年;被告人朱国栋等16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数罪分别被判处十五年零六个月至两年零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三十五万至两万不等的罚金;同时,追缴在案被告人违法所得163万元,没收犯罪所得和作案工具汽车4辆。宣判后,满宇然等9人不服一审判决,向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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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恶除黑最新判决刘东京(检察长出庭办案)(3)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以满宇然为首的该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成员稳定、分工明确,有相对固定的层级关系,有组织的实施了大量的违法犯罪活动,在一定区域内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群众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备黑社会组织犯罪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依法应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当事人亲属、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数十人旁听了宣判。

打恶除黑最新判决刘东京(检察长出庭办案)(4)

打恶除黑最新判决刘东京(检察长出庭办案)(5)

该案系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枣庄市提起公诉并审结的首起涉案人数众多、社会影响较大、情节恶劣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该案上诉后,枣庄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张敬艳检察长为组长的专案组,紧紧围绕各犯罪构成要件,全面审查各类证据,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3次,撰写了50余万字的审查报告,提审了全部上诉人和部分其他一审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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