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办事大厅管理办法(社保局一楼服务大厅正式启用)
中山市民注意啦中山市社保局办事窗口有调整,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社保办事大厅管理办法?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社保办事大厅管理办法
中山市民注意啦!中山市社保局办事窗口有调整。
记者日前从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更好地服务参保企业和参保人,中山市社保局一楼服务大厅已于正月初七(2月22日)正式启用。服务大厅设有对外服务窗口9个,办理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以及参保证明打印等业务。一楼服务大厅启用后,二楼服务大厅服务内容调整为养老、失业保险待遇业务、参保登记业务,社保关系转移业务等。市民到窗口办事时要注意啦。
一楼服务大厅按照人社部视觉识别系统标准进行装修布置,服务大厅主要划分为业务办理区、等候区、填单区、自助服务区等功能区域。其中,等候区设有轮候座椅及饮水机、宣传资料等,可容纳等候办事人员50多名。自助服务区设有社保自助服务终端机,提供办事指引、社保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社保卡圈存及密码修改等自助服务。此外,服务大厅还设有电子彩色显示屏,播放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宣传片,可更直观形象地为参保人提供最新的社保资讯。
一楼服务大厅位于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内,面积约200㎡,市民可乘坐001、033、038、12、216、B15路公交线路在市社保局站下车。
【南方 记者】雷海泉
【通讯员】李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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