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城市轨道交通有哪些禁带物品(厦门轨道交通限制乘客携带物品目录)
本期社长整理厦门轨道交通限制乘客携带物品目录,限制携带自行车等问题解读(建议收藏)
《目录》对民用生活生产工器具类、含有易燃易爆物质的生活物品类、其他生活类物品做了限制携带的要求。
限制携带的民用生活生产工器具类包括四类物品:
1、刃长超过15厘米且尖锐部位未包装的菜刀、水果刀、餐刀、卡片刀、陶瓷刀等日常类刀具;
2、尖锐部位未包装的钢(铁)锉、锥子(尖锐物)、锯子和刀面超过10厘米的斧头等常用工具;
3、总量超过5个的充电宝,总量超过10个的锂电池;
4、自行车和电动车(可折叠且有外包装的除外)。
限制携带含有易燃易爆物质的生活类物品包括:
1、单品超过500毫升或总量超过5瓶的指甲油、卸甲油、香水等挥发性液体;
2、单品超过700毫升或总量超过5瓶的摩丝、发胶、染发剂、冷烫精、光亮剂、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防晒喷雾、花露水、驱蚊水、啫喱膏、空调清洗剂等生活物品;
3、充气气球,总量超过5个的打火机,总量超过10盒的安全火柴;
4、总量超过3000ml的酒精度52度及以上的酒精饮料。
限制携带其他生活物品类包括:
1、猫、狗、蛇、蜥蜴等宠物及活畜禽(军警人员执行公务携带军警犬、盲人携带导盲犬或肢体重残携带扶助犬和包装完好的金鱼、小乌龟等小型宠物除外);
2、未包装或者包装不完好的樟脑丸、蚂蚁药、苍蝇药、蟑螂药等低毒毒害品;
3、重量超过30千克或长宽高之和超过1.8米的物品。
提问:为什么要限制携带日常刀具和常用工具?
菜刀、水果刀、餐刀等日常刀具和钢锉、锥子、锯子、斧头等常用工具具有一定的杀伤力,所以对超过一定长度且尖锐部位未包装的日常刀具和尖锐部位未包装的常用工具进行限制。
提问:为什么要限制携带自行车、电动车(可折叠且有包装的除外)?
乘客携带不可折叠或可折叠且无包装的自行车、电动车进站乘车,将挤占乘车空间,甚至可能磕碰到其他乘客,所以对此类物品进行限制。
提问:为什么要限制携带指甲油、香水、发胶、空气清新剂、防晒喷雾、花露水、驱蚊水、啫喱膏、空调清洗剂、酒精饮料、打火机、安全火柴等生活物品?
该类物品含有易燃、易爆物质,乘客携带超过一定数量或容量的该类物品进站乘车时,一旦发生自燃或者爆炸,容易引起乘客恐慌,甚至造成经济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所以对此类物品携带的数量或容量进行限制。
提问:为什么要限制携带充气气球?
充气气球内的气体为易燃气体,携带过程中可能产生爆燃引起火灾,或者气球脱手后,可能挂到地铁接触网上影响行车组织,所以对其进行限制。
提问:为什么要限制携带猫、狗、蛇、蜥蜴等宠物及活畜禽?
如乘客携带的猫、狗、蛇、蜥蜴等宠物及活畜禽进站乘车,宠物及活畜禽的长相、行为、气味等容易引起其它乘客的不适,甚至对乘客造成惊吓,势必影响乘车秩序;如乘客携带的宠物及活畜禽在车站、列车内排泄,其排泄物将污染车站、列车的地面、墙面,破坏乘车环境;如乘客携带的宠物及活畜禽携有传染病,或将危及地铁乘客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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