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生证办理手续(准生证怎么办理)
回复意见: 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实行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审批制度的通知》(闽卫政法函[2016]213号)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个子女或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孕前至生育后三个月内均可持身份证、户口簿(流动人口可不提供户口簿)、结婚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准生证办理手续?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准生证办理手续
回复意见:
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实行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审批制度的通知》(闽卫政法函[2016]213号)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个子女或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孕前至生育后三个月内均可持身份证、户口簿(流动人口可不提供户口簿)、结婚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
申请第三孩审批的夫妻,夫妻双方户籍在本省的,可向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夫妻一方户籍在外省的,可经夫妻书面承诺婚育事实,在我省办理生育服务证,对以虚假承诺进行一孩、二孩服务登记或获得再生育资格的申请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将失信记录纳入卫生计生信用信息系统。办理程序:申请审批的夫妻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夫妻双方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符合再生育条件的证明材料,向一方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武夷山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于 2020-5-12 16:59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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