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改革方案(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0月29日电 (记者李楠桦)据市场监管总局消息,为科学界定平台类别、合理划分平台等级,推动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保障各类平台用户的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

《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指出,结合我国平台发展现状,依据平台的连接对象和主要功能,将平台分为以下六大类:网络销售类平台、生活服务类平台、社交娱乐类平台、信息资讯类平台、金融服务类平台和计算应用类平台。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改革方案(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意见)(1)

图片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依据用户规模即平台在中国的年活跃用户数量,业务种类即平台分类涉及的平台业务,限制能力即平台具有的限制或阻碍商户接触消费者的能力,对平台进行分级。将分为以下三级:超级平台、大型平台和中小平台。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改革方案(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意见)(2)

图片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据介绍,超级平台指同时具备超大用户规模、超广业务种类、超高经济体量和超强限制能力的平台。其中,超大用户规模,即平台上年度在中国的年活跃用户不低于5亿;超广业务种类,即平台核心业务至少涉及两类平台业务,该业务涉及网络销售、生活服务、社交娱乐、信息资讯、金融服务、计算应用等六大方面;超高经济体量,即平台上年底市值(估值)不低于10000亿人民币;超强限制能力,即平台具有超强的限制商户接触消费者(用户)的能力。

《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指出,互联网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未经用户同意,互联网平台经营者不得将经由平台服务所获取的个人数据与来自自身其他服务或第三方服务的个人数据合并使用。互联网平台经营者不得以合并个人数据为目的诱导、强迫用户登录并使用自身提供的其他服务。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2021年11月8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wjsxt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关于《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邮编10082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关于《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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