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秋天的爱情(秋天的初恋秋天的失恋)
#秋日生活打卡季#张爱玲说过“一经遇见你、我便低落到尘埃、然而内心却是欢喜的、并且在那一地绽放出一朵娇艳的花”,感情总是在不经意间、让人迷失了方向、失去了自我、却又在不知不觉中享受着另外一份温存、思念时浅浅的幸福、祈盼时淋淋的温情、遥望时浓浓的陶醉,独处时淡淡的回味。
1987年的秋天,她转学到他到的班上,他坐第一排,她坐第二排,每次看到他的背影都是埋头苦读,偶尔他转身四目相视的时候,他总是脸红红的。读书三年,从未说过一句话,他给她的印象是:性格内向,很腼腆,但是成绩很好,特别是英语特棒。她来自厂矿,因为父母经常吵架,她为了远离父母来到这所农村学校读书,寄住在亲戚家里,因为班主任老师是她的亲戚,同学们有点怕班主任,所以和她的交住也是淡淡的。她很孤独,也很骄傲。
毕业后,同学们各分东西,他进入了另外一个县读高中,她则进入市区读中专。
1990年秋天,她突然收到了他的来信,很惊奇,也很开心。信中讲述了他高中的生活,关心她否适应学校生活,鼓励她不要放弃学习,准备考大学。她的脑海里想象出他的样子,想起他腼腆大男生样,清秀的脸庞以及埋头苦读的背影。她的心像是被人在心尖最柔弱的地方狠敲了一下,飘飘洒洒心潮澎湃中,她把那封信看了好几遍………….当晚,她就给他回了信。开始了书信交往,从起初的一个月一封到一周一封,他们的心慢慢靠近,但是从未提过敏感的话题。他们讲述彼此的学习生活,学校的环境情况。他的钢笔字很清秀,有如他的长相,他的文笔很不错,枯燥的学习生活,在他笔下变得缠绵睿智,偶尔夹杂着英语。她喜欢读的他的信,虽然她的英文不好,但是收到他的信,却是她最开心、最快乐的日子。她常常花很多时间来翻译他信中的英语单词,用英汉字典,一个字一个字地对照,乐此不疲。
1992的国庆节,他说他从家里回学校,路过她居住的地方,想来看她,并给她送学习资料。她激动得一晚上没有睡好,几年过去了,他们一直在通信,从未见过面,不知道他变成什么样子,长高了,还是长胖了,她翻出毕业的照片,心里假想了很多很多。第二天,她早早来到火车站,随着拥挤的人群,他走出来了,长高了,依然是很清秀的样子,手里拎着重重书籍。看到她的同时,他的眼睛亮了下,同时又低下头来。“我来拎书吧”为了打破尴尬的场面,她准备接他手中的书。“挺重的,我帮你拿。”他红着脸说。随后,她送他到汽车站坐车,一路上,两个人都不知道说什么才好,默默地走了一段路。时间就在这种状态下慢慢流逝。他不曾对她说过什么,她也从未向他走近,但她却明显地感觉到,他们之间早已有了心灵相通的默契,只是这份情感被年少时的羞怯掩盖了。
“你不懂的地方写信给我就是。”他上了车,把书递给了她。
她接过他递来的书,她觉得好重,他就这样提着坐火车,然后走了好长一段路,她心里一热,想说声谢谢,又觉得不妥,只是轻轻点点头。
两周后,她收到了他一封厚厚的信,足足有三页,全是英文。那段时间,她正为工作分配在忙碌着,再加上根本看不懂信的内容。为了能够分配在大城市上班,她的父母动用了所有的关系,她也在为自已的工作紧张的忙碌着。当她终于拿到分配通知书的时候,她想起了他,想起了他的英文信,花了半个月的时间,她一个单词一个单词地对照,没有教科书,只有一本英语翻译词典,再加上表姐的帮忙,她断断续续看懂了信的内容,信中讲述了他高三冲刺的辛苦,讲述他们学习的经历,最后说了句:The road ahead is very long, you are willing to accompany me?(前面的路很长,你愿意陪伴我吗?)她不知道自已翻译得是否正确,她很想知道他的真实想法,她很想让他亲自告诉她信中的内容。她回了信告诉他,她的工作分配,她的近况,最后告诉他:她不能正确翻译那封信,能否用中文翻译给她听或者亲自告诉她。
信寄出去后,却没有回音,等了很久,也没有收到他的信,也许是高三学业紧张,也许别人没有其它想法呢,也许它只是自已内心深处一种热切而强烈的愿望罢了,也许别人根本无此意呢。她做了种种假设,也没有为自已找到一个合适的理由。她独自一个人坐了几个小时的车到他的学校找过他,正值寒假期间,学校里没有什么人,只有一个看门的老大爷,她不知道他家住哪里,少女的羞怯让她不好意思再去打听,她从此失去了他的消息。
她分配在一个不好的企业,为了生活,她不得不在外做零工,做家教、礼仪小姐、售票员等来养活自己,偶尔听到同学们说他考上了大学,他出国了,她把他写的所有信全部再看了一遍,然后拆叠放在柜子的最下面。这段没有开始也没有结尾的情感被她化着一颗晶莹剔透的珍珠,珍藏在了记忆的深处,只是,每每想起,心里总会有一丝挽惜、一丝痛楚。
2002年秋天,她有了一份稳定且体面的职业,常常在空中飞来飞去。偶尔到达他读大学的城市,她也在想:他是否回来了,他现在做什么。偶尔一丝念头跑过,便被丢失在风中。
2022年秋天,她在外地出差,突然接到同学的电话,说他回国了,正在找你呢!她的心里涌起一阵莫名的激动,尘封的往事一幕幕涌向脑海。远处传来他既熟悉又陌生的声音,她只是轻轻问了句:还记得我吗?他声音凝重地:一直就没有忘记!
他约她见个面,因为他的假期很短,明天就要走了。她选择了一个比较安静的咖啡厅,等待的间歇,她设想了许多情况,30年了,他会变成什么样子,会不会还与以前一样?想着往事,内心竟有些激动。随着轻轻的脚步声,他来了,穿着西装,戴着眼镜,儒雅大方,成熟稳重。
“你还是老样子,没有变。”他很绅士地伸出手。
她站在那里,晃晃惚惚的,直到他请她坐下,她才回过神来。
言谈中,他告诉她:他没有收到她的回信,他很失望,在他的心中,她就是一个骄傲的小公主,来自大城市,家庭条件也不错,又是老师亲戚,人也挺清秀的,肯定看不起来自农村的他。没有收到她的回信,他以为她不愿意,再加上高三那年他得了一场大病,当年没有参加高考,心里很自卑。所以没有再次给她写信,他在想等他条件成熟时再来找她。
等他大学毕业回来时听说她已经结婚了,本想找她谈谈,又担心影响她平静的生活,又担心她愿本无此意呢。彻底失望的他回到学校后继续读研,北京放逐了两年,情感依然没有归宿,他选择了出国留学,最后定居它国。他现在有了漂亮的妻子和一双可爱的儿女,生活简常而幸福。只是偶尔想起她,心里也是酸酸的。他说:你知道吗,你的信我是怎么处理的。她茫然地望着他,他说:“我把它全部把吃了,我要把每个字每个字全部吃进去,把对你的爱,对你的思念全部装进去。嚼在嘴里,痛在心里,思念在永久里。你是我一生中思念最长的女人………. 。她的眼睛湿润了,世事无常,因为一封迟到了30年也没有收到的信,他们擦肩而过,他们望尘而叹,他们彼此牵挂,他们彼此思念。只是铅华洗尽,情花曾开,他们错过了彼此的花期。
“I love you, although 30 years late, but I still want to tell you loudly, I wish you happiness(我爱你,虽然晚了30年,但我还是要大声告诉你,祝你幸福)!”他伸出了手。
“谢谢,希望你也幸福。”她也伸出了手。
他们相互拥抱后,他拍拍她的头:“See you live very well, I am very happy, can in the lifetime, see you have a face, I am very satisfied, I just want to know you live well! Take care! My dear.(看到你过得很好,我很开心,能在有生之年,见你有面,我很满足,我就是想知道你过得好不好!保重!亲爱的。)”
“保重!一路平安!”她轻轻地说了一句。
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夜色中,她的心里开始有些隐隐心痛,随后也就心生欣慰,为他生活的幸福。是的,错失也是一种美丽,珍惜最初的感动!这个秋天,于他,于她,注定都是个新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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