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案二审新消息(劳荣枝案二审改判的可能性有多大)
三年七命,潜逃20余年,全国瞩目的劳荣枝二审案于8月18日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审时劳荣枝被判死刑,那么二审是否有改判的可能,我们深入分析一下。
(图片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
什么情况下可能出现改判?
首先想要在二审改判,那么必备的条件包括两点,一是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二是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
其他的因素,一般还包括有认定罪名明显错误,改判后不会加重原判罚的;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这种情况一般会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那么劳荣枝案是否有上述情况呢?目前根据已知信息,劳荣枝案律师主要针对一审判决中提出的11项异议进行举证质证,其中“一审法院的合议庭组成程序违法”、“一审法院认定劳荣枝构成故意杀人罪证据是否充分”、“劳荣枝系主犯还是从犯”等,说实话均有被推翻的理论可能,毕竟案件年代过于久远,只能从一些案件细节去分析真相。
2.本案的焦点之战
仅从目前已知的信息来看,在没有全新证据曝光之前是不存在改判可能的。
首先一审结果中的三个罪名,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全部都有致人死亡的情结,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二百六十三条、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随便一个单拎出来都是可以处无期或者死刑,并没收财产的罪名,因此一审判决死刑没有任何问题。
第二,本案最大的悬疑点,就是关于劳荣枝主从犯的问题,一审中,判决其不存在主从犯区分的依据,是劳荣枝在命案中发挥的作用,诱骗受害者、亲手捆绑、甚至有可能亲手勒死两名犯人致其死亡,当然这里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我们不能认定就是她亲手杀死,即使案件还原无限度接近这个答案,也不能在没有实质性证据前坐实,但这丝毫不影响导致受害人死亡的事实。
第三,是我最担心的一个点,劳荣枝声称的“被胁迫”,其实一审中是根据客观事实做的主观推导,但是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讲,配合上当初的年代属性,如果我们单一的判断说有报警机会但没有报警,就认定其没有受到“胁迫”,可能会有失公允。毕竟精神洗脑依然处于我们不太能完全解释的一个领域,是否会有反转客观来讲不好下定论。
但关于这个问题我从另一个角度给出一个看法,当初法子英落网后大包大揽所有罪名,怎么看都是想给劳荣枝脱罪,一个对所有的受害人都冷酷无情,残忍暴戾之人,却对劳荣枝关护有佳,行为上真的无法判定说是劳荣枝被“胁迫”。至于最终结果如何,我们静待法院判决。
3.二审能否为“终局之战”?
程序上虽然有再审的可能,不过这需要国家检查机关帮忙抗诉。但是在案件事实清晰的情况下,可能性微乎其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当事人只有在符合五种前提下才有可能启动再审,分别为:有新证据可以推翻原判决、判决证据认定不足、适用法律严重错误、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和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之嫌。
综合来看,劳荣枝案牵连慎广,关注如此聚焦,基本没有可能出现这些情况,因此,二审结果,很大概率就是最终判罚,基本很难出现再审可能,因此,这一战,就是劳荣枝最后的挣扎。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