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清洁供热采暖探讨与思考(面积1512.2平方公里)
为推动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持续高质量发展,提升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编制了《河北省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十四五”规划》并于近日印发,其中明确,将依据热储赋存条件、居民供热需求,把雄安新区、黄骅港区等6个热储集中区定为地热重点开采区,面积1512.2平方公里,主要用于冬季清洁取暖。
“十三五”期间,我国陆续出台了《地热能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等一系列政策,鼓励地方建设地热能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开发利用地热资源。
河北省地处华北,地热资源分布广泛,储量丰富。其中,在平原区,地热资源分布面积5.6万平方公里,占平原区面积的76.5%,地热流体可开采量9.5亿立方米/年,相当于标准煤1127万吨/年。山区地热资源地热流体可开采量1680万立方米/年,相当于标准煤11.2万吨/年。
河北省地热资源主要用途为供暖,由于在热源替代方面存在供热缺口,民生供暖质量受到影响,因此,河北迫切需要加大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力度,提高地热资源保障和供应能力。
河北此次出台的规划,明确了地热资源的勘查重点。平原区:优先安排热储条件好、资源潜力大、市场需求前景好的基岩热储浅埋区进行勘查,划定重点勘查区40处。山区:重点选取蔚县、宽城-兴隆隆化、遵化等地热异常区进行重点勘查,划定重点勘查区5处。另外,划定干热岩重点勘查区3处。
在开发利用布局方面,规划明确,平原区地热资源开发主要用于供暖,山区地热资源要推动在供暖、医疗康养、生态农业等方面应用。
规划同时明确了重点开采区:以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为基础,依据热储赋存条件、居民供热需求、热储回灌能力,将雄安新区、黄骅港区、牛驼镇、献县、三河田辛庄-兴都、新河等6个基岩热储集中开采区,划定为重点开采区,面积1512.2平方公里,优先出让采矿权,主要用于冬季清洁取暖。
按照规划明确的开采规划区块设置要求,1个村镇建成区原则上只能设1个采矿权;县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新增采矿权总数原则上不超过3个;设区市中心城区开发边界范围,新增采矿权总数原则上不超过6个。本次共划定地热开采规划区块180个。
规划要求,开发利用地热资源,应达到预可行勘查以上程度。设区市中心城区开发边界范围、县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新设地热采矿权最低设计生产规模为20万立方米/年。
要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强化资源管理对资源环境的源头保护作用,严格控制矿业权数量,优化资源配置,节约集约开发。新增地热开发利用项目以冬季清洁供暖为主,开采地热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科学推进地热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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