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利息日利率多少合法(借款利息按月息3分计息)

19日上午,洛阳晚报社区版联合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举行的“听家常故事,学法律知识”免费法律咨询进社区活动,在老城区西关办事处环西社区举行。来自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的谢亮、张爱峰、蒋为国、卢娉、高晓军等5名律师为大家答疑解惑。

天气寒冷,社区特意将活动地点安排在二楼会议室,并开放暖气,为前来咨询的市民提供热水。一上午有近30人到现场咨询,记者选取了两个比较典型的案例,您若有类似问题,不妨仔细看看。

借款利息日利率多少合法(借款利息按月息3分计息)(1)

【案例一】

去年1月,李某某因做生意资金周转不开,向好友张某某借款10万元,双方在借据上明确约定,借款利息按月息3分(年利率36%)计息,一年之内本息清偿完毕。李某某于去年6月30日和今年2月1日分两次还款6万元,此后,他以经济困难为由,再三拒绝偿还余下的欠款,并称“法律规定的民间借贷最高月息为2分(年利率24%)计息”,要求更改计息方式。

蒋为国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规定:“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按照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利息、主债务顺序抵充。”

本案中,因二人最先约定的计息方式没有超出法律规定的年利率36%,因此,李某某已还的6万元应先抵作利息,再抵充本金。剩余未还的本金,应按照最高月息2分(年利率24%)计息,从今年2月2日起算,至债务全部还清之日止。

【案例二】

今年年初,我市某小区的停车库发生火灾,包括张女士在内的30多户业主的电动车、摩托车被烧毁。据有关部门下发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这起火灾由一名16岁少年引起。小区业主调查发现,该小区物业公司没有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且无人看守停车库,没能第一时间发现和控制火情。张女士说,大伙儿不知该找谁索赔。

张爱峰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本次火灾事故中,16岁的少年作为纵火人,应对其不当行为造成的后果负责,但因其尚未成年,他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应代替孩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应尽的安保责任,也存在过错,应承担连带责任或补充责任。

“听家常故事,学法律知识”免费法律咨询进社区活动长期举行,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您是社区负责人,所在社区可以提供足够的场地,欢迎拨打社区版刊登的社区记者电话报名,我们将根据报名的先后顺序安排活动。

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问题,可拨打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援助热线63332227或15236161227,或者到位于九都路与黄河路交叉口的星河国际16楼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

来源:洛阳晚报记者 刘心 通讯员 覃环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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