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禁养38种犬名单(合肥重点管理区禁养犬名录发布)

5月21日下午,《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在合肥市政务中心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该条例将在今年6月1日起实施。今后,在犬类重点管理区内,中华田园犬(土狗)可以继续养。目前,第一批57个犬只登记证申领点也已经确定。而首次申领养犬登记证的,将给予免费办理。

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已经划定

经过合肥市公安局会同合肥市城管局研究,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合肥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域目前已经敲定。

其中,瑶海区:辖区范围内;庐阳区:辖区范围内(三十岗乡除外);蜀山区:辖区范围内(小庙镇仅限于小庙社区、拐岗社区);包河区:辖区范围内;高新技术开发区:辖区范围内;新站高新技术开发区:辖区范围内;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范围内(高刘街道仅限于高刘社区、长岗社区);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辖区范围内。

按照规定,重点管理区域每户限养一只,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不予办理登记。不得饲养禁养犬。另外,一般管理区域为市区重点管理区域以外的区域。各县(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另行发布。此次重点管理区划分从6月1日开始执行,有效期5年。

重点管理区内中华田园犬可以继续养

禁养犬的种类,一直是市民最为关注的话题。此前,合肥市公安局、合肥市农业农村局会同犬业协会、犬只诊疗协会等相关行业协会,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进行了多次会商。

4月24日, 合肥市公安局、合肥市农业农村局就《合肥市禁养犬名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目前,《合肥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域禁养犬名录》已经敲定。

记者注意到,争议较大的中华田园犬(土狗)已经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删除,最终版本名录当中没有。这也就意味着,今后,在犬类重点管理区内,个人可以继续按规定饲养中华田园犬(土狗)。

对犬只首次上牌实行免费办理

接下来,合肥市将建立宣传部门、公安机关牵头,城市管理、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文明创建、住房保障和房产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宣传工作机制;全面发动乡(镇)街道、居(村)和社会力量,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条例》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倡导依法、科学、文明、规范的养犬理念。

相关负责表示,为进一步做好犬只收容、救助、领养工作,合肥市政府启动了市犬只收容中心建设工作,目前已完成项目选址,正在加快推进,将确保尽早投入使用。为最大限度便民利民,合肥市政府已完成新型电子犬牌的招标工作。目前,正在加快建设养犬管理信息平台,以便全面采集、登记、审核犬只、犬主信息,实现犬证登记网上申请、线下办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马上就访

就市民关注的申领犬只登记证方面的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罗松涛。

记者:怎么申领犬只登记证?

罗松涛:可以在公安机关规定的登记点就近申领,也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或者手机APP网上申领。合肥市公安局会同农业农村局在全市具有资质的宠物医院中,按照自愿原则,签订服务协议。实现犬只免疫、申领犬只登记证同一场所办理。目前第一批57个点的名单已经确定。

记者:个人申领养犬登记证,需要哪些材料呢?

罗松涛:在个人申领方面分三类。其中,合肥市户籍户口的,需要养犬人身份证、固定住所证明(房产证、租房合同等);非合肥市户口的,需要养犬人身份证、居住证。而对于国(境)外人员,要有境外人员居留证、固定住所证明(房产证、租房合同等)。

除了这些材料之外,还需要提供犬只的有效免疫证明和犬只近期全面正面、侧面电子照片。

记者:单位申领的话,需要哪些材料?

罗松涛:单位主体资格证明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件;犬只有效免疫证明;犬只品种、数量清单;符合条例规定的相关材料;犬只近期全面正面、侧面电子照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记者:养犬登记证办理是否收费?

罗松涛:首次申领养犬登记证的免费办理;养犬登记证损坏、丢失需要更换的,按照中标价格收取。

记者:申领登记证需要多长时间?

罗松涛:按照《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的,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记者:犬只登记证、犬牌如何发放?

罗松涛:犬只登记证为电子证件,通过APP或者微信公众号等发放;犬牌根据申领人意愿,由申领人到申领点领取或者通过邮寄方式送到指定地点,费用由申领人承担。

记者:新条例实施后,家里养了两只犬或有禁养犬的如何处理?

罗松涛:公安机关将按照分步实施、序时推进的原则,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没有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需要说明的是,无论是《合肥市限制养犬条例》还是《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均规定,每户仅养一只犬,禁止饲养禁养犬。全国凡是立法规范养犬的城市,也规定每户仅养一只犬,禁止饲养禁养犬。

记者:犬只收容中心建成之前,条例实施后,如何收容流浪犬、禁养犬?

罗松涛:在犬只收容中心建成之前,各县(市)区、开发区以政府购买服务发方式,做好走失、无主犬只的收容、饲养、免疫等工作。

声 音 废旧立新从严管理,兼顾养犬者的需要

实行规范养犬,合肥早已有规定。1999年,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就制定了《合肥市限制养犬条例》,并在2005年作了修正。该《条例》确定了每户限养一只小型观赏犬,禁止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限制养犬区内实行养犬许可证等制度,在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合肥市人大相关人士表示,随着合肥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区面积由200平方公里扩展到400平方公里,城区人口由200多万增加到450多万,居民养犬日益增多,因违法违规养犬和不文明养犬行为产生的各类安全、卫生、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群众迫切需要加强养犬管理。现行《条例》所确定的管理职责、监管措施、法律责任等内容,已经不适应当前养犬管理需要。

2019年,国家有关部门就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出台文件,强调要规范城市养犬行为,加强专项立法,提升城市养犬管理法治化水平。同时,根据长三角地区立法协同的要求,参照沪、宁、杭等城市关于养犬管理立法的做法,合肥市人大常委会以废旧立新的形式,重新制定了《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体现了从严管理,也兼顾了养犬者的需要。

历 程 人大立法工作“开门”程度最深的一次

2019年初,经合肥市委批准,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将修改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这次修改,从标题、内容、体例结构上都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属于废旧立新的方式。在一审、二审过程中,还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采取多种形式征求意见。

首次采用网络融媒体问卷调查,共有12000多人次参与,提出有效书面建议6000多条,采用市长热线集中接听群众来电、发动四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多次召开座谈会、在报纸网络上刊登条例草案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这也是近年来合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开门程度最深、听取意见最广的一次。

2019年12月20日,合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条例(草案)》。2019年12月24日,合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后,2020年3月27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予以审查批准。新版《条例》将在6月1日起,正式施行。

合肥禁养38种犬名单(合肥重点管理区禁养犬名录发布)(1)

合肥禁养38种犬名单(合肥重点管理区禁养犬名录发布)(2)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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