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有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试行 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正式实施

上海市公有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试行 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正式实施(1)

城管执法人员在房屋中介门店进行执法检查 张践 摄

中新网上海2月2日电 (张践林鹍鹏)2月1日,《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正式实施,立法明确禁止“将住房用于群租”、房屋中介发布虚假信息,并加大对“二房东”的监管等。条例实施当天,金山区城管执法人员走访房屋中介、居民小区。在金山区山阳镇一家房产中介,执法人员现场核实房源信息真实性,要求房产中介杜绝发布虚假信息。该房屋中介门店店长杨卫卫表示:“店内所有从业人员都办理了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信息卡,而且上面也都有二维码,确保我们正规统一,每一套房源的照片视频等等,都是核对过的。已经租出去的或者已经出售的一些房源,我们会第一时间及时把它下架。”

据悉,节后租赁市场火,城管部门要求房产中介按照条例,30日之内需到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登记备案。此外,条例明确出租人、承租人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要求出租人不得强迫变更、解除住房租赁合同,不得提前收回租赁住房等。

上海市公有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试行 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正式实施(2)

房屋中介工作人员办理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信息卡 张践 摄

随后,城管执法人员来到山阳镇海悦居民区。该小区为动迁安置小区,拥有房屋1920套。为规范租房管理,目前小区严格制定7条准入规定,明确房屋租赁需满足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5平米等要求,禁止群租现象发生。针对已经出租的房屋,通过网格化管理,定期上门核对住房人员基础信息,排摸安全隐患。现场,城管执法人员责令小区居委加大对“二房东”的监管力度,个人以营利为目的转租房屋达到规定数量,从事住房租赁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上海市金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法规科科长方叶平告诉记者,当下针对“二房东”的情况,梳理好相关信息之后,进行引导按要求办理相关的许可手续。

记者了解到,该条例实施后,上海城管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同时加大管理和执法的联动。针对群租现场,及时排摸,加大查处执法力度,及时督促整改。(完)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