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理赔的那些事情(理赔的那些事你知道吗)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让大家把目光又焦聚在消费者权益上,保险理赔中的纠纷成了绕不开的话题在这里整理了一些保险理赔相关的消费者权益知识供广大消费者了解,共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关于理赔的那些事情?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关于理赔的那些事情(理赔的那些事你知道吗)

关于理赔的那些事情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让大家把目光又焦聚在消费者权益上,保险理赔中的纠纷成了绕不开的话题。在这里整理了一些保险理赔相关的消费者权益知识供广大消费者了解,共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保险有观察期,你知道吗?

保险观察期是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健康保险合同中一项很重要的特殊条款。通俗的说观察期也就是免责期,意思就是客户在观察期内确诊的疾病保险公司不会对此疾病承担理赔责任,只会退回保费结束保险合同。需要注意的是意外保险是没有观察期的。目前市面上的保险产品观察期一般在90天、180天不等,各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的观察期也不一样,观察期在保险合同中会有具体规定。这个观察期是从保险生效之日零时开始计算的,这一点也很重要。对于健康保险,保险公司会有严格的核保流程,只有核保通过后才开始正式生效。因为核保需要时间,所以投保日不一定就是生效日。保险公司设置观察期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带病投保的情况发生,为了维护保险市场稳定和保险公司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二.健康告知的重要性,你知道吗?

健康告知是指投保人在购买保险公司的相关保险产品时,填写关于健康情况的说明,属于保险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尤其涉及到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时,健康告知尤为重要,因为投保这些保险的一大前提条件就是身体健康。投保时健康告知是固定格式的,那么如果出现了健康告知书上没有的情况时,是否需要如实告知呢?答案肯定要如实告知的,除了固定格式的健康告知书外,投保时还有一项内容就是补充健康告知。所以不管销售人员怎么说,对于自己身体的状况一定要如实告知。在这个大数据时代,保险公司已经和很多医院实现了信息共享,所以一个人就医的既往历史是很容易进行核实的,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进行刻意隐瞒。在这里有一点需要特别强调的,那就是不要拿着自己的医保卡或者身份证帮助帮助别人购买药品,尤其是治疗一些慢性病的药物,如治疗高血压、糖料病等慢性病的药品。一旦购买,就留下了既往史。如果将来发生理赔,保险公司可能会因为这个既往史而拒赔。

以上两点是众多理赔知识中的一部分,也是很重要的部分,这些在我们投保之前都是可以避免的。所以在投保健康险时,这两点一定要在投保前了解清楚,并在投保时进行如实的健康告知,那么如果将来发生了理赔,就不会因为这两点而被拒赔。其实很多理赔纠纷问题,都是因为销售人员在销售时没有和客户讲清楚,甚至有销售人员诱导客户不进行如实的健康告知,最终损害的都是客户自身的利益。接下来小编也将结合实际案例来讲讲保险理赔的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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