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急救费合法吗(院前急救条例来了)

上海今早(8日)通报,昨日新增阳性感染21222例。

其中,确诊病例824例,无症状感染者20398例。当中323例确诊为无症状感染转归,还有121例确诊病例和19798例无症状感染者均是在隔离管控和相关风险人群排查中发现。

那么,我们是否可以换个角度解读一下:4月7日一天,在上海市隔离管控外人群中,新增确诊病例379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600例。

换个角度看问题,大家是否能发现新问题?

一,上海疫情防控较前相比,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从两天来都是两万阳性新增数,可以看出。

二、从近昨天近千例管控外发现的新增病例来看,还是没有严防死守到位,存在一定漏洞。比如,那对母女,双码皆无,她们是怎么就能轻而易举离沪,跑到杭州,害了那么多人被隔离封控的?

精准防控没错,但“精”的前提条件是“准”。否则,小精明会吃大亏。这次沪上疫情已经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

救护车急救费合法吗(院前急救条例来了)(1)

昨天,因为疫情防控不力,上海启动了问责机制,5名领导干部被追责:

1、上海机场集团下属虹桥公司消防急救保障部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李水飞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这位李总在3月24日紧急转送一名机场委外单位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员工过程中,消极推诿、缺乏担当,导致转运进程迟滞,造成不良影响,被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

2、上海黄浦区精神卫生中心党支部副书记、院长周宝国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管理不严、处置不力问题。这位周院长,哦!现在不是周院长了。他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正确履职,导致该中心浦东分中心多名病人、员工感染,造成不良影响,被免去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3、上海浦东新区区委委员、北蔡镇党委书记蔡永强,党委副书记、镇长徐建军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两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造成疫情外溢,对全局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蔡永强浦东新区区委委员、北蔡镇党委书记、委员职务;免去徐建军北蔡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按程序免去其镇长职务。

4、洋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黄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作风不实、履职不力问题。黄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消极推诿、缺乏担当,对分管工作落实不力,对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黄伟洋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严苛的问责之下,体现了上层坚决“动态清零”不动摇的决心。

救护车急救费合法吗(院前急救条例来了)(2)

我们国家为什么至今依然坚持“动态清零”,夯实防控措施不动摇?

是因为我们是人口大国,而且是一个已经有些老龄化的人口大国。并且中西方文好差异决定了我们对待生命的态度。

举个例子,美国老人没钱住院会找儿子要钱吗?而在中国,富人的父亲在ICU日费千金的抢救,穷人的父亲因没钱不得不让出急救资源,这时候,你作为儿子,就会心如刀割,万分难过。但是在美国,身为子女是没这种感受的,你父亲没钱治病只能怪你自己没经营好自己的人生布局,子女没有赡养的义务。

这是中西文化的区别。也是中西方国家对待疫情的态度。

所以,我们国家很难走西方国家疫情防控路线。至少现阶段还不行。因为一旦我们执行与病毒共存,全面放开,医疗资源必将遭到挤兑,尤其是急诊急救。中国是重视家庭观念,讲究孝道的。一旦老人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作为子女,你设身处地想想?会接受么?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国家宁愿用牺牲经济的代价,也要捍卫生命至上的人民权益!明摆着知道要牺牲很多还要做,这不是犯傻和自己过不去吗?

救护车急救费合法吗(院前急救条例来了)(3)

但有什么办法呢?西西弗斯明知道石头会滚下来,他就能不推了吗?只因为石头就在那里。这,就是生活在疫情这个时代的宿命。

在经济发展和生命健康面前,我们更看重后者。发展经济是为了更好的活着,可前提是你要活着!这就需要我们必须有高效的医疗和急救资源。这也是疫情时代,我们必须重视和加强建设的事情。

或许正是基于此,今年5月1日开始,江苏省《江苏省院前医疗急救条例》正式施行。

该条例有4点,值得全国效仿:

1、救护车可以在禁停区域、路段临时停放;

2、救护车在高速公路上可以使用应急车道;

3、不让行或阻碍救护车通行的,急救中心可将视频记录等资料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救护车免交路桥通行费和停车费。

应该说,这四点,其实并不是江苏创举。

救护车急救费合法吗(院前急救条例来了)(4)

就拿救护车免费通行这一条来说吧。其实广东省早在1998年,就出台了《广东省公路收费站管理办法》,将正在执行公务并设有固定装置的医院救护车纳入了免缴通行费行列。

广东之后,黑龙江省和北京市也先后效仿,发布通知规定,对正在执行紧急任务并设有固定装置的120救护车,免收或减免通行费。

但是,在全国绝大多数地方,救护车别说免收停车费了,就是过路桥少一分钱也不给放行。也因此而发生了许多矛盾冲突,甚至医患纠纷。

2008年6月30日,广西桂林平乐县一辆载着危重病人的救护车,因出高速路口收费问题滞留7分钟之久,危重病人被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家属认为,是高速收费问题耽搁导致失去了抢救的黄金时间。而高速收费站则称收费员是按规章办事,救护车不属于免费通行的特殊车辆,家属矛头指错了地方。

2016年12月11日,四川乐山夹江县中医院一辆救护车从乡下接一位车祸伤者回医院。不料,救护车准备驶出乐雅高速夹江南收费站时,驾驶员和收费员却为该不该交12元过路费起了分歧。载着伤者的救护车停车长达24分钟。

为什么会这样?

司机说平时接运病人经过成乐高速乐山收费站、成雅高速成都收费站时,只要告诉收费员车上的情况,如果车上有病人,根据惯例不收费,收费员都会免费放行,如果是空车才需要缴费。当时双方各持己见,收费员不放行,司机不肯缴费。最终伤者家属急了,没办法,只好自己缴费后,才放行。

2018年4月4日,人民网发布了一则视频新闻:某高速收费口,收费员要求救护车缴费,但司机表示,头一次听说要收费,双方争执不下,救护车停在收费口,病人迟迟得不到救援。当地高速收费运营部回应称,救护车不是公益性的车,不属免征范围。

救护车急救费合法吗(院前急救条例来了)(5)

对于救护车该不该免收路桥通行费,一直以来正反两派意见交锋激烈。

不同意免费的认为,救护车接送病人是收取费用的。那么,既然救护车收取了患者的费用,理当缴纳过路费用。

这种观点看起来似有道理,但是,有道理并不是就正确。国家每年法定长假实行高速公路免费通行,你自驾到景点旅游,景点也收了门票等费用,按理这钱应该由旅游景点出啊。可为什么要免费?这些免除的费用足够全国的救护车免费通行几十年吧?

因为这是国家为了提升人民幸福感。而幸福感与宝贵的生命相比,孰轻孰重?哪一个更为重要?不用我说,大家也都知道吧?那为什么我们宁愿接受节假日免费通行,而不愿意接受免除全国所有救护车的高速公路费呢?

就好像许多人对少林寺进军房地产持反感一样,认为寺庙就应该清苦,不应该挣钱。

这是你根本就不懂佛。寺庙一直都是有钱的。《水浒传》中的鲁智深被赵院外送到五台山庙里躲难的时候,跑到山下酒馆找店家买酒喝的时候,店家怎么说的?

店家说,我这店铺和本钱都是山上庙里的,我要卖酒给你和尚喝,那会被山上智真长老赶走的。鲁智深一连问了好几家,都被店家拒绝说你是五台山的和尚,应该懂得规矩,你来我们店喝酒,不是砸我们饭碗吗?

直到走到最偏僻的一家,鲁智深骗说“云游过往僧人买杯酒喝” 店家才肯卖他酒喝。

看到没有,寺庙做生意,由来里久。

救护车急救费合法吗(院前急救条例来了)(6)

佛分三种:佛法、佛经和佛教。佛法是修行;佛经是理论;佛教是实践。三种哪一个更重要?

当然是佛教。因为决定弘扬和发展。要弘扬发展就必须有钱。九华山之所以能作为四大佛教名山之一,就是因为有一个大财主倾尽家产弘扬佛法,才让九华山人人皆知,成为香火旺盛的名刹。

实际上,这世上所有的宗教都离不开金融。否则,那些功德箱是干什么的?

佛祖创立之初,就已经意识到这一点,没钱干不成佛事,但不能乱干事,因此才在佛教体系中设下了许多约束,做了各种限制,这些清规戒律能起到防火墙作用。这就是为什么当和尚就不能结婚,出家就不能认家,要做到四大皆空,不得娶妻,不得有子,脱离与父母的关系,断绝红尘,这些其实与修行没有半点关系,就是从经济上防你,不让你转移寺庙财产。当然佛祖不会这么说,而是高大上的让你“放下”。

放下什么?

佛祖当然不会俗气的说钱财,而是高大上的让你放下“我执”。因为寺庙的钱,一是要弘扬佛法和发展佛教;二是去扶危济困的。过去遇到天灾的时候,寺庙都会施粥。

救护车急救费合法吗(院前急救条例来了)(7)

我们不必反对寺庙赚钱,哪怕上市都无妨。但是佛教的初心和功能一定要在佛灯中点亮。

懂了啵?

再去看给予接送病人收费的120救护车免收过路费和停车费,就知道其中的意义有深远了吧?

所以,希望江苏的这一急救条例能推广全国,对120救护车都能免收路桥费和停车费。

财上平如水、人中直似衡。

更何况120承载的是至高无上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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