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娘舅妻子要求交生活费(骑车时不看交通指示)
来源:嘉兴日报-嘉兴在线3月初,南湖区凤桥镇某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老娘舅,成功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老娘舅妻子要求交生活费?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老娘舅妻子要求交生活费
来源:嘉兴日报-嘉兴在线
3月初,南湖区凤桥镇某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老娘舅,成功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去年12月28日,该村村民黄志新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市区南湖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中环南路口时,违反交通指示,左转弯逆向驶入中环南路南侧非机动车道继续行驶,与沿中环南路南侧非机动车道由西向东行驶的、由同村村民刘志阳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刘志阳受伤、两辆电动车均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很快,交警方面给出了事故认定书:当事人黄志新驾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进入路口且逆向行驶,负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刘志阳无责任。现刘志阳经过治疗已经痊愈,刘志阳要求黄志新作出赔偿,总额为29764元,其中包含医药费20348元、误工费7200元、护理费2016元和电瓶车修理费200元。
双方因意见不统一发生纠纷,找到了所在村调解委员会帮助调解。
在调查了解过程中,老娘舅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了解到双方矛盾集中在赔付数额上,双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调解难度较大。
针对事故双方当事人争论的焦点问题,村调委会老娘舅仔细研读了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资料,了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生活状况,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交流。
调解桌上,老娘舅对双方当事人讲解:“身体受伤所遭受到的痛苦,实际上单单用金钱是无法弥补的,金钱赔偿只是大家都普遍认可的一种衡量方式而已,最重要的是赔偿的诚意。今天发生赔偿金额方面的纠纷,双方都没有伤害对方的意思,刘志阳受伤了,是黄志新违反交通法,随意行驶一手造成的,由黄志新承担刘志阳的医疗等赔偿损失,天经地义。重要的是,通过这次事故,黄志新必须得吸取教训,莫把交通安全当儿戏。”
黄志新诚恳地表示,对老娘舅的开导完全接受,由于自己一时大意造成的后果,理应自己承担,但也请对方体谅自己家庭经济不宽裕,适当降低一些赔偿金额,“只要老娘舅拍板,我一定服从!”
于是,老娘舅单独与刘志阳一方进行交谈:“大家乡里乡亲,还是要以和为贵,希望你能看在黄志新家经济状况不太好的份上,在赔偿金方面稍微再降一点,尽快把事情了结了吧,拖下去也没多大意义。”
最终在老娘舅的热心调解下,刘志阳将赔偿金降至28000元,黄志新当场现金付清,双方握手言和。(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老娘舅有话说
这是一起因意外事故导致当事人受伤而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这类纠纷在我市一些乡镇经常发生。
通过人民调解,不仅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得到切实履行,而且两家人并没有因此而伤感情。其实很多矛盾纠纷并不是十分激烈、无法调和的,只要老娘舅在调解过程中注意法、理、情的统一,语言坦诚中肯,设身处地地为双方打算,想当事人之所想,就可以慢慢打开当事人的心结,达到协议达成、纠纷解决的目的。
来源:读嘉新闻 文字记者:王卫国 通讯员:胡农飞 编辑:徐丽萍 责编:张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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