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收养规定(每日一典)

1.一单身男子有性侵少女的违法犯罪记录,他能收养女儿吗?,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七十年代收养规定?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七十年代收养规定(每日一典)

七十年代收养规定

1.一单身男子有性侵少女的违法犯罪记录,他能收养女儿吗?

答:不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四项规定收养人的条件包括“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2.甲,45岁单身,意欲收养8岁异性儿童,可以吗?

答:不可以。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3.小王夫妻现年26岁,想收养个孩子,能收养吗?

答:不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五项规定收养人的条件包括“年满三十周岁”。


编辑:桂法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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