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修一第四章总结(必修第一册-1.4)

1.4 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必修一第四章总结?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必修一第四章总结(必修第一册-1.4)

必修一第四章总结

1.4 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

1.4.1 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

1.4.2 充要条件

学 习 目 标

核 心 素 养

1.结合具体实例,理解充分条件、必要条件、充要条件的意义.(重点、难点)

2.会求(判断)某些问题成立的充分条件、必要条件、充要条件.(重点)

3.能够利用命题之间的关系判定充要关系或进行充要条件的证明.(难点)

1.通过充要条件的判断,提升逻辑推理素养.

2.借助充要条件的应用,培养数学运算素养.

1.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

命题真假

“若p,则q”是真命题

“若p,则q”是假命题

推出关系

pq

p

q

条件关系

pq充分条件

qp必要条件

p不是q充分条件

q不是p必要条件

思考1:(1)pq的充分条件与qp的必要条件所表示的推出关系是否相同?

(2)以下五种表述形式:①pq;②pq的充分条件;③q的充分条件是p;④qp的必要条件;⑤p的必要条件是q.这五种表述形式等价吗?

提示:(1)相同,都是pq.(2)等价.

2.充要条件

(1)一般地,如果既有pq,又有qp,就记作pq.此时,我们说,pq充分必要条件,简称充要条件.

概括地说,如果pq,那么pq互为充要条件.

(2)若pq,但q

p,则称pq的充分不必要条件.

(3)若qp,但p

q,则称pq的必要不充分条件.

(4)若p

q,且q

p,则称pq的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

思考2:(1)若pq的充要条件,则命题pq是两个相互等价的命题,这种说法对吗?

(2)“pq的充要条件”与“p的充要条件是q”的区别在哪里?

提示:(1)正确.若pq的充要条件,则pq,即p等价于q.

(2)①pq的充要条件说明p是条件,q是结论.

p的充要条件是q说明q是条件,p是结论.

1.下列语句是命题的是(   )

A.梯形是四边形   B.作直线AB

C.x是整数 D.今天会下雪吗

A [D不是陈述句,B、C不能判断真假.]

2.“同位角相等”是“两直线平行”的(   )

A.充分不必要条件

B.必要不充分条件

C.既是充分条件,也是必要条件

D.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

[答案] C

3.使x>3成立的一个充分条件是(   )

A.x>4 B.x>0

C.x>2 D.x<2

A [只有x>4⇒x>3,其他选项均不可推出x>3.]

4.设xyR,则“x≥2且y≥2”是“x2+y2≥4”的(  )

A.充分不必要条件 B.必要不充分条件

C.充分必要条件 D.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

A [因为x≥2且y≥2⇒x2+y2≥4, x2+y2≥4

x≥2且y≥2,如x=-2,y=1,所以“x≥2且y≥2”是“x2+y2≥4”的充分不必要条件.]

充分条件、必要条件的判断

【例1】 指出下列各题中pq的什么条件.

(1)px-3=0,q:(x-2)(x-3)=0.

(2)p:两个三角形相似,q:两个三角形全等.

(3)pabqacbc.

[解] (1)x-3=0⇒(x-2)(x-3)=0,但(x-2)(x-3)=0

x-3=0,故pq的充分不必要条件.

(2)两个三角形相似

两个三角形全等,但两个三角形全等⇒两个三角形相似,故pq的必要不充分条件.

(3)ab

acbc,且acbc

ab

pq的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

定义法判断充分条件、必要条件

(1)确定谁是条件,谁是结论

(2)尝试从条件推结论,若条件能推出结论,则条件为充分条件,否则就不是充分条件

(3)尝试从结论推条件,若结论能推出条件,则条件为必要条件,否则就不是必要条件.

1.指出下列各组命题中,pq的什么条件.

(1)p:四边形的对角线相等,q:四边形是平行四边形.

(2)p:(x-1)2+(y-2)2=0,q:(x-1)(y-2)=0.

[解] (1)因为四边形的对角线相等

四边形是平行四边形,四边形是平行四边形

四边形的对角线相等,

所以pq的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

(2)因为(x-1)2+(y-2)2=0⇒x=1且y=2⇒(x-1)(y-2)=0,而(x-1)(y-2)=0

(x-1)2+(y-2)2=0,所以pq的充分不必要条件.

充分条件、必要条件、充要条件的应用

[探究问题]

1.记集合A={x|p(x)},B={x|q(x)},若pq的充分不必要条件,则集合AB的关系是什么?若pq的必要不充分条件呢?

提示:若pq的充分不必要条件,则A

B,若pq的必要不充分条件,则B

A.

2.记集合M={x|p(x)},N={x|q(x)},若MN,则pq的什么条件?若NMMN呢?

提示:若MN,则pq的充分条件,若NM,则pq的必要条件,若MN,则pq的充要条件.

【例2】 已知p:-2≤x≤10,q:1-mx≤1+m(m>0),若pq的充分不必要条件,则实数m的取值范围为________.

[思路点拨] →→

{m|m≥9} [因为pq的充分不必要条件,所以pqq

p.

即{x|-2≤x≤10}是{x|1-mx≤1+mm>0}的真子集,所以或解得m≥9.

所以实数m的取值范围为{m|m≥9}.]

1.本例中“pq的充分不必要条件”改为“pq的必要不充分条件”,其他条件不变,试求m的取值范围.

[解] 因为pq的必要不充分条件,所以qp,且p

q.

则{x|1-mx≤1+mm>0}

{x|-2≤x≤10},

所以,解得0<m≤3.

m的取值范围是{m|0<m≤3}.

2.若本例题改为:已知P={x|a-4<x<a+4},Q={x|1<x<3},“xP”是“xQ”的必要条件,求实数a的取值范围.

[解] 因为“xP”是“xQ”的必要条件,所以QP.

所以解得-1≤a≤5,

a的取值范围是{a|-1≤a≤5}.

利用充分、必要、充要条件的关系求参数范围

(1)化简pq两命题;

(2)根据pq的关系(充分、必要、充要条件)转化为集合间的关系;

(3)利用集合间的关系建立不等式;

(4)求解参数范围.

充要条件的探求与证明

【例3】 试证:一元二次方程ax2+bxc=0有一正根和一负根的充要条件是ac<0.

[思路点拨] 从“充分性”和“必要性”两个方面来证明.

[证明] ①必要性:因为方程ax2+bxc=0有一正根和一负根,所以Δb2-4ac>0,x1x2=<0(x1,x2为方程的两根),所以ac<0.

②充分性:由ac<0可推得Δb2-4ac>0及x1x2=<0(x1,x2为方程的两根).所以方程ax2+bxc=0有两个相异实根,且两根异号,即方程ax2+bxc=0有一正根和一负根.综上所述,一元二次方程ax2+bxc=0有一正根和一负根的充要条件是ac<0.

充要条件的证明策略

(1)要证明一个条件p是否是q的充要条件,需要从充分性和必要性两个方向进行,即证明两个命题“若p,则q”为真且“若q,则p”为真.

(2)在证明的过程中也可以转化为集合的思想来证明,证明pq的解集是相同的,证明前必须分清楚充分性和必要性,即搞清楚由哪些条件推证到哪些结论.

提醒:证明时一定要注意,分清充分性与必要性的证明方向.

2.求证:关于x的方程ax2+bxc=0有一个根是1的充要条件是abc=0.

[证明] 假设p:方程ax2+bxc=0有一个根是1,

qabc=0.

①证明pq,即证明必要性.

x=1是方程ax2+bxc=0的根,

a·12+b·1+c=0,

abc=0.

②证明qp,即证明充分性.

abc=0,得c=-ab.

ax2+bxc=0,

ax2+bxab=0,

a(x2-1)+b(x-1)=0.

故(x-1)(axab)=0.

x=1是方程的一个根.

故方程ax2+bxc=0有一个根是1的充要条件是abc=0.

充分条件、必要条件的判断方法

(1)定义法:直接利用定义进行判断.

(2)等价法:“pq”表示p等价于q,等价命题可以进行转换,当我们要证明p成立时,就可以去证明q成立.

(3)利用集合间的包含关系进行判断:如果条件p和结论q相应的集合分别为AB,那么若AB,则pq的充分条件;若AB,则pq的必要条件;若AB,则pq的充分必要条件.

1.思考辨析

(1)qp的必要条件时,pq的充分条件.(  )

(2)q不是p的必要条件时,“p

q”成立.(  )

(3)若qp的必要条件,则q成立,p也成立.(  )

[答案] (1)√ (2)√ (3)×

2.“x>0”是“x≠0”的(   )

A.充分不必要条件

B.必要不充分条件

C.充分必要条件

D.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

A [由“x>0”⇒“x≠0”,反之不一定成立.因此“x>0”是“x≠0”的充分不必要条件.]

3.函数f(x)=x2+mx+1的图象关于直线x=1对称的充要条件是________.

m=-2 [函数f(x)=x2+mx+1的图象关于直线x=1对称,则-=1,即m=-2;反之,若m=-2,则f(x)=x2-2x+1的图象关于直线x=1对称.]

4.已知p:实数x满足3a<x<a,其中a<0;q:实数x满足-2≤x≤3.若pq的充分条件,求实数a的取值范围.

[解] 由p:3a<x<a,即集合A={x|3a<x<a}.

q:-2≤x≤3,即集合B={x|-2≤x≤3}.

因为pq,所以AB

所以即-≤a<0,

所以a的取值范围是.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