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人员标准(业务交流涉密人员如何确定)

量化岗位即工作中年产生/处理3项(件)绝密级国家秘密、6项(件)机密级以上国家秘密、9项(件)秘密级以上国家秘密的岗位,这类岗位不仅包括本单位产生国家秘密的岗位,还包括使用、知悉、下发、上报、交流而来的其他单位国家秘密的岗位但普遍传达至县团级以下的国家秘密暂不计入,派生的国家秘密也不重复计算,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涉密人员标准?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涉密人员标准(业务交流涉密人员如何确定)

涉密人员标准

量化岗位即工作中年产生/处理3项(件)绝密级国家秘密、6项(件)机密级以上国家秘密、9项(件)秘密级以上国家秘密的岗位,这类岗位不仅包括本单位产生国家秘密的岗位,还包括使用、知悉、下发、上报、交流而来的其他单位国家秘密的岗位。但普遍传达至县团级以下的国家秘密暂不计入,派生的国家秘密也不重复计算。

涉密人员确定程序

1、确定岗位。

机关单位根据确定权限,按照涉密岗位确定依据和标准,明确涉密岗位等级,填写涉密岗位登记表。

2、拟定人员。

机关单位将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拟定为涉密人员,并按岗位涉密程度确定相应等级。

3、审查审核。

由拟定的涉密人员填写《涉密人员保密审查表》,所在部门核实基本情况,与机关单位保密工作机构提出拟任意见,人事部门进行保密审查。

4、保密教育。

机关单位对拟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要进行保密教育培训,否则不得上岗。

5、报告备案。

机关单位应建立涉密人员管理台账,及时将厅局级(含)以下涉密人员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涉密人员确定注意的问题

1、关于领导干部。

涉密人员分类确定和审查,在岗、出国(境)、离岗离职保密管理只包括厅局级(含)以下涉密人员,副省部级(含)以上涉密人员由有关部门另行部署。

2、关于不在涉密岗位,但接触、知悉少量国家秘密的人员。

对于这类人员可以不确定为涉密人员,但应按照保密法规提出具体管理要求。其中“少量”是指未达到绝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机密级以上6项(件)、秘密级以上9项(件)。

3、关于编外、临聘等人员。

在机关单位涉密岗位工作的编外、借调、挂职、临时聘用等人员,应纳入涉密人员确定范围。工勤人员如领导司机、涉密会议室服务员等不是法定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员,不列入确定范围,应按规定加强管理。核心、重要涉密岗位不得使用临时聘用人员。

4、关于经批准知悉国家秘密的国(境)外人员。

具有外国国籍、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或港、澳、台地区人员,不确定为涉密人员。但机关单位应参照涉密人员的管理要求,通过签订保密协议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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