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世冰箱压缩机发烫不启动怎么办(博世冰箱压缩机)

压缩机相当于冰箱的“心脏”,遇到冰箱“心脏”频频故障,是一桩消费烦心事。消费者司女士近日向南都·湾财社记者报料称,其在天猫旗舰店购入的博世冰箱制冷效果一直不佳,近期更直接“罢工”,商家返修后反而出现压缩机不运转的情况,完全无法使用。根据博世冰箱用户手册,“三包服务期内出现性能故障,经连续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可以换货。但该品牌客服回应司女士购机一年之内才符合换机条件,而司女士购买已一年四个月,超过了期限。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娟表示,根据国家“三包”规定,作为冰箱主配件,压缩机保修通常是三年,在“三包”有限期内二次维修后仍无法使用的,理应允许退换产品。

投诉:冰箱不制冷,返修后情况更糟

2021年11月,冲着“高颜值”,司女士以6499元的价格在博世天猫旗舰店购买了一台型号为KAS50E20TI的博世冰箱。使用过程中,司女士和家人发现冰箱的保鲜功能较差,肉在冷藏层放置不多时,就出现变质。今年2月15日,这台冰箱的冷藏功能彻底坏了,司女士向博世客服反映,维修人员上门检测发现冰箱压缩机雪种泄漏,考虑到购入后一直使用效果不佳,司女士提出更换冰箱,遭到拒绝。

次日,司女士在天猫平台上对商家进行投诉,商家提供质检报告后,平台方天猫以其没有足够证据关闭了投诉单。

无法换货情况下,司女士起初接受了维修。

博世冰箱压缩机发烫不启动怎么办(博世冰箱压缩机)(1)

博世冰箱压缩机发烫不启动怎么办(博世冰箱压缩机)(2)

(维修人员再次上门检查。)

送修期间,司女士反复交代维修人员,维修后对冰箱的制冷功能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再送回。“结果冰箱维修了12天之后送回,情况更糟,冷藏层和冷冻层都不能使用了。3月6日,维修人员再次上门,检查发现问题的根源是压缩机不运转。”

一番折腾下来,司女士要求退货。3月6日,司女士通过12315平台对天猫平台进行投诉,7日下午,客服与司女士进行联系表示不能退货,只能继续维修。3月8日,天猫平台向司女士退还500元,表示已对博世公司进行处罚,当天,司女士在12315平台上对涉事的“博西华家用电器服务江苏有限公司”的投诉显示“已受理”。

3月10日晚,司女士发微博对吐槽此事,博世家电客户服务在评论区回复,希望能与司女士联系。当晚双方通话,客服仍表示只能进行维修。

博世回应:

购买超一年,不符退换货条件

作为大件电器,我国原电力工业部(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出台的“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第12条提到,电冰箱平均使用寿命为12年。

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2018年7月至今,黑猫投诉平台上投诉博世冰箱的有31起,其中关于制冷问题的投诉有11起,占比最多,其次是噪音和异响问题。

记者致电博世全国售后服务热线,客服称,博世冰箱退换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购机时间在一年以内,二是机器出现故障,三是维修两次及以上仍无法正常使用,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才能调换同型号机器或者退机,司女士购买时间是2021年11月,已经超出一年,不满足退换货要求。

据司女士所购冰箱型号的电商页面,页面写明“七天无理由退换”,但购物页面和店铺主页没有介绍产品出现问题的售后方案,对于换货的条件,“温馨提示”中关于外装箱及开箱验货一栏提到:“签收后,外包装请至少保留15天,以便在此期间发生任何问题的退换货使用”。

有冰箱品牌压缩机保修20年

公开资料显示,冰箱制冷是制冷剂吸收冰箱的热量后变成气体,然后被送入到压缩机内,循环使用,从而让冰箱处于正常状态中。

博世冰箱客户服务手册中明确指出,机器整机的“三包”期为一年,主要部件的“三包”期为3年,压缩机属于主要部件之一。其客户服务手册中第六条规定,在三包服务器内出现性能故障,经连续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证明,可调换同型号或同等级的产品。

南都·湾财社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咨询同类冰箱品牌获悉,西门子、三星、海尔整机保修期为一年,主要部件保修三年。西门子客服表示,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可进行调换或退机;三星品牌客服提到,2011年9月1日之后的产品,变频压缩机包修十年,2023年1月1日以后购机,享受变频压缩机20年的更换或维修。海尔客服表示,机器出现问题之后根据实际情况协商。

3月15日,司女士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博世客服进一步向她解释称,此前提到“产品维修两次后仍然无法正常使用可退换机”的条件是在购机一年之内,“超过一年则不满足退换货要求”。

律师:

“三包”有限期内

二次维修后仍无法使用,应可退换

对于司女士的遭遇,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杨娟表示,根据国家“三包”规定,作为冰箱主配件,压缩机保修通常在三年以上,在“三包”有限期内二次维修后仍无法使用的,理应允许退换产品。

“国家新三包规定第11条明确: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杨娟说。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杨娟建议,销售者应对压缩机免费进行第二次维修,若二次维修后机器仍无法使用,消费者可依据国家“三包”规定主张退换货。

截至目前,司女士仍在等待再次维修之外的解决方案。

来源:南都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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