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错人就要痛苦一辈子真难:并不是谁都能承受得起
男子因不满分手,持刀捅伤前女友。万幸的是,被害人被抢救成功,捡回一条命。
1
时至如今,侯慧对案发现场的记忆也几乎是一片空白。她只记得自己已经疼得麻木了。在失去意识的前一刻,周围的一切似乎都变得安静,身边只有前男友吴鑫狰狞的模样。
“我要杀了你……”
“你知道我多爱你……”
她昏死了过去。
……
再次睁开眼睛,已是2天之后了。
侯慧已经躺在了医院的病床上,周身的伤口让她疼得几乎无法呼吸。虽然已经苏醒,但她的身心受到重创,几乎丧失了活下去的勇气。望着病床边一下子苍老了的父母亲,想到自己的这几年,侯慧流下了眼泪。
“他就是要杀了我。”侯慧回忆起当时的场景,颤抖着说出了这句话。
案发时,侯慧只有25岁,吴鑫在侯慧的腹部、胸部、背部等部位捅刺了24刀,其中有一刀刺入膈肌,造成膈肌破裂,也正是这一刀,造成了侯慧重伤二级的伤情。其他23刀在侯慧身上留下了不同长度的疤痕,而这些不足以造成其他伤情的疤痕,却成为了侯慧心里难以抚平的创伤。
再次回想起与吴鑫交往的这两年,侯慧才发现,当初的自己有多么单纯。
起初,侯慧和吴鑫只是普通朋友。两人家庭条件差距很大,侯慧家里是做生意的,父母视她如掌上明珠。侯慧心思单纯,对朋友也很大方。
和侯慧不同,吴鑫的成长经历复杂得多。他家境贫寒,很早就辍学出来打工赚钱。可他偏又不想吃苦受累,所以每一份工作也都干得不长,就这么在社会上飘着。
一次朋友间的聚会,吴鑫认识了侯慧。自相识后,吴鑫便像个大哥哥一样,经常出现在侯慧的身边,照顾她的生活,安慰她的情绪,时不时地还搞点小惊喜逗她开心。
对这样的一个人,侯慧没有丝毫戒心,反而很感激他的照顾和陪伴。
1个月后,吴鑫就对侯慧表白了。
“我爱你,慧慧。从见到你的第一眼我就爱上了你。我知道我配不上你,但我一定会呵护你,照顾你,我们在一起好吗?”
月色下,男人痴情地说着。面对这样的攻势,她的心跳得极快,红着脸答应了。
可侯慧并不知道,吴鑫对她喜欢并不单纯。从第一次见面起,吴鑫便有意无意地向朋友打听着这个女孩,留意她开什么车、穿什么牌子的衣服、住哪里的房子。
现在看来,吴鑫早就了解清楚了侯慧的家庭情况,她是他选中的猎物,一步步落入了他的圈套。
2
确定关系后,侯慧度过了短暂的甜蜜时光。可慢慢地,吴鑫开始以各种理由向她要钱。找工作、租房子,家里人生病、兄弟出事……起初侯慧有求必应,可后来吴鑫胃口越来越大,要的钱越来越多,也不出去工作,侯慧觉得心里不舒服,就不再有求必应了。可她没想到,从她拒绝为吴鑫买单的那一刻,成了她噩梦的开端。
“慧儿,给我转1000块钱,我晚上要去和朋友吃饭。”
“你为什么不能自己找个工作呢?我这个月钱也不够了,你自己解决吧。”
“你再说一遍?给你脸了是不是?快给老子打钱。”
一次争吵后,吴鑫露出了本来面目。往日的温柔细致荡然无存,他辱骂、威胁,甚至动手打了侯慧。
他们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吃住基本都是女方花钱。后经过调查发现,吴鑫有过抢劫、盗窃前科,案发时距上次刑满之日还不足五年,是累犯。出狱后也没有什么正经的工作,攀上侯慧这个“有钱人”后,开始了无忧的生活。
回忆起吴鑫,侯慧的朋友李苑回忆道:“我们见过吴鑫几次,都觉得他脾气挺怪,和我们不是一类人,也说不上话。可当时侯慧喜欢,我们也不好说什么。”
有了上次的争吵,两人度过了几天的冷静期。侯慧虽然委屈,但在吴鑫死缠烂打地攻势下,还是原谅了他。本以为这次之后吴鑫会有所收敛,可没想到没过几天,吴鑫再次找侯慧要钱,不给钱就骂人。
这时,侯慧终于看清了吴鑫的本来面目,她既失望又伤心,狠下心提出了分手。
可吴鑫怎么会放过这样一条“大鱼”呢?他疯狂地给侯慧打电话,去她楼下堵她,甚至扬言要去她家里闹。侯慧没有办法,只能一直躲着,希望时间能够让吴鑫冷静。
3
2018年9月13日,距离两人分手已有一个多礼拜了。侯慧因为工作原因,想要去外地发展。可她的身份证还在吴鑫手里,无奈之下,侯慧请求朋友陪她一起去找吴鑫。
电话里,吴鑫听起来也比之前冷静了许多。他同意归还身份证,并表示自己非常后悔,希望侯慧不要记恨他。
就这样,约定好时间,侯慧与朋友一行三人来到了她与吴鑫曾租住的出租屋,收拾东西并索要身份证。
进屋时,吴鑫态度还算正常,他围在侯慧身边,不停地挽留她,希望不要分手。可侯慧态度坚决,表示没有挽回的余地。
此时,吴鑫脸色变得十分难看。他开始阻止侯慧搬东西,两人拉扯之间起了争执,被朋友拉开。
“都不是小孩子了,大家都少说几句。吴鑫,你把慧的身份证还给她,我们就走。”
侯慧的朋友张乐劝说吴鑫去拿身份证,吴鑫称要下楼去车里拿,就下了楼。
可吴鑫越想越气,他根本就不想分手。分手后谁给他钱?房子也被收回去了,难道要睡大街?想到未来的窘境,他怒火中烧,恶狠狠地想:“你不让我好过?好,你也别好过!咱一块去死!”
作案工具:单刃折叠刀
他从车里拿出一把折叠刀。回到房间后,吴鑫尽情发泄着自己的不满,把家里能砸的都砸了,各种碎片散落一地。
“你又发什么疯!”侯慧呵斥道。怎料吴鑫一把薅住她的头发,拿出刀就往她身上捅去。
变故来得太快,一时间,叫骂声、哭声、求饶声混作一团,场面十分混乱。其中一名朋友因为想报警,也被吴鑫捅了几刀,倒地不起。
一刀、两刀、十刀……血越流越多,侯慧的求救声也越来越微弱,随即失去了意识。
眼看侯慧失去了意识,她的两个朋友苦苦哀求吴鑫叫救护车,可吴鑫不同意。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吴鑫终于冷静了一点。最终,在两人保证不报警后,才被允许拨打了120。
在等待医护人员到来期间,吴鑫认为侯慧一定活不了了,于是便冲到阳台想跳楼自杀,可最终没勇气跳下。回屋后,他又持刀捅刺了自己七刀。最终在120到达后,趁乱离开。
吴鑫开着车一路向北,心里不断回想着刚才发生的一幕。想起自己曾经因为抢劫、盗窃而被判刑,实在不想再回到监狱里,突然开始害怕。他把车停在路边,向李苑打听侯慧的伤情,并开始诉说自己的“无奈”……
最终,李苑与吴鑫的父亲取得联系,他沿着马路一路找,在3公里外,找到了因为受伤昏迷的吴鑫并将其送往医院。吴鑫清醒后得知侯慧没有死,便在家人的劝说下报了警,警察来到病房对吴鑫采取了强制措施。
4
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后,吴鑫及其辩护人均称吴鑫不存在杀人的故意,吴鑫的辩护人提交的辩护意见称“吴鑫如果想杀死侯慧,那么一刀就可以毙命,无需捅刺这么多刀,而捅刺这么多刀还没有死亡,说明吴鑫是挑着非致命部位捅刺,是不想置侯慧于死地的”,案件应当定性为故意伤害罪。可经检察官仔细审查卷宗,认真分析、审慎考虑之后,最终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其提起公诉。
被害人并没有死亡,为什么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呢?
区别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未遂)罪,不能单纯地看行为结果。如果行为人主观心理是追求他人死亡的目的,即使没有发生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也不能认为是故意伤害罪,而应认定为故意杀人(未遂)罪。吴鑫的行为没有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只能认定为其是故意杀人未遂,没有达到想杀人真正的目的。
庭审时,吴鑫仍然否认杀人的故意,但公诉人当庭对其进行讯问并通过出示案发时与被害人陈述能够相互印证的两名证人的证言,驳斥了吴鑫的辩解,在场人员均证实吴鑫表示要让侯慧死。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公诉人认为,吴鑫虽然未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但情节十分恶劣,且吴鑫是累犯,建议法庭判处其有期徒刑最高刑十五年。
2019年7月19日,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法院以故意杀人(未遂)罪判处被告人吴鑫有期徒刑十五年,吴鑫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从其选择的犯罪工具来看,被告人吴鑫作为一个成年人,对持刀捅刺他人可能导致死亡的后果是明知的;从行凶过程来看,被告人吴鑫捅刺被害人全身上下多达24刀,其中包括胸部、腰部、腹部等要害部位,并且在被害人躲避、逃跑时连续进行捅刺,可见其犯罪行为是无节制的,其对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是积极追求的。
从犯罪意图来看,被告人吴鑫在捅刺被害人时扬言“我就想让你死”,并且在张乐拨打报警电话时对张乐进行捅刺,在李苑第一时间要求拨打120急救电话时进行阻拦,表达了其积极追求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置被害人于死地的犯罪意图。
综上,被告人吴鑫主观杀人动机与客观实施的杀人行为相统一,符合直接故意杀人的特征。
至此,案件已结。但是这段经历给侯慧带来的伤害远未结束。目前,侯慧已远走他乡。
法条链接
故意伤害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杀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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