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鸟市场常见鱼类(花鸟市场就有卖)
最近河南汝州对人工湖里意外出现的两条鳄雀鳝进行追踪捕捞,引发广大网友持续围观,与此同时山东青岛、湖南长沙、宁夏银川、云南昆明等地的自然水域或者小区景观湖里也都发现了鳄雀鳝,相关部门对这种鱼进行了抓捕、无害化处理。
有南京市民反映,在花木鱼虫市场,见到过这种鱼在销售。它能不能被买卖?自然水域中为何会出现这类物种呢?
在位于南京七桥瓮的夫子庙花木鱼虫市场走访时记者发现,凡是销售热带鱼的水族店基本都能见到鳄雀鳝 ,这些一两岁的鳄雀鳝就可以长到半米长,每条售价在200元左右。
店主们说,这种鱼属于杂食性的,非常好养活,可以存活几十年,长到近两米长,消费者买回家主要是放在大水族缸中作为观赏鱼饲养。
“雀鳝,也叫福鳄,小鱼、饲料都吃,上次新闻里面不是报道嘛,就是这种鱼。”水族店店主介绍,“这种鱼是杂食性的,什么都吃,活食死食它都吃”。
记者咨询专家了解到,鳄雀鳝是原产于北美洲的外来物种,近期我国自然水域中发现的鳄雀鳝,基本上都是一些不负责任的买家随意放生导致的。
在我国现有自然环境下,鳄雀鳝缺少天敌,其生存和繁殖能力比较强,一旦大面积入侵,会导致严重后果。
“鳄雀鳝是一个温带物种,在相似纬度的我们中国广大东部地区,这些鳄龟、鳄雀鳝都是可以自然过冬的。从农业生产上来看,鳄雀鳝首先是捕食者,在自然水域中,对经济物种,比如鱼苗,吞噬能力很强。第二点,雌性鳄雀鳝在繁殖的时候,它的卵巢是有剧毒的,通过吃掉它来遏制它的想法是比较危险的 ,而且鳄雀鳝可以长到很大的个头,对于开放性水域来说是一个不太乐观的事情。”南京江豚保护协会技术专员丁兆宸说。
专家表示,我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长江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生物安全法》、《刑法》等法律法规都明确,随意放生不光对生态有害,而且也是违法行为,甚至牵涉到犯罪。真正增殖放流的,应当是本地物种,而且这一行为必须提前向渔业部门报备,接受相应的监督。
据了解,近期江苏多地都出现了这种“怪鱼”。南通如皋一居民看到此前新闻后,想起了自己负责的一鱼池内观赏鱼数量急剧减少,时不时有一条怪鱼出没,于24日向如皋市农业农村局报告了这一情况。
26日上午,这条怪鱼被抓获,经比对确认此鱼为鳄雀鳝,该鱼长63cm、重3.3kg,已作无害化处置。
8月26日,苏州常熟市公安局白茆派出所接到一起警情,辖区一位渔民老伯在河道内捕获一条从没见过的大鱼,老伯报警求助确认。
警方立马向渔政部门报告,后经渔政部门确认,这条形似鳄鱼嘴的大鱼确实是鳄雀鳝。这条鳄雀鳝的身长已经达到了50厘米左右,体重2斤左右。
目前该条鳄雀鳝已由渔政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置。
据了解,目前,法律没有明确禁止售卖鳄雀鳝,这在一定程度上就无法确保这种外来物种在被人购买后,不被随意放生或丢弃。这次发生在河南汝州的捕捞鳄雀鳝的行动,慢慢演变成了一场大型的网络科普活动,这让社会对预防外来物种入侵有了更多的了解。
环保人士认为,更应该借这次事件,推动水生生物宠物市场销售和管理的进一步规范,希望能够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激发更多的行动保护我们国家的物种安全。
记者 / 周会峰 张健王德俭
来源: 江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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