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需要几个证人才有效(必须跟您的证人强调什么)
您的案件如果想找个证人,您一定要注意了。您要跟证人讲清楚,告知证人根据法律规定,开庭时其必须到庭,才能帮到您证明案件的某个事实的目的。
并且要反复强调,让您的证人意识到为您出庭作证这件事很重要,开庭当天即使有其他事,也要把为您出庭作证这件事排在首位。
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主要原因有两点,具体如下:
第一,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没有正当理由,证人不出庭作证的,那么即使提交了证人亲笔书写并签字的证人证言,那么也不会被采信,不会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您可能会问,什么是“正当理由”,正当理由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比如健康原因、自然灾害等。但是,随着科技水平的提升,网络开庭的普及,证人能够不出庭作证的正当理由范围越来越窄。
第二,证人可能根本意识不到其出庭作证对您的重要性。或者虽然意识到了,但是当天临时有事,自己写个证人证言签上字就给您了,认为已经完成作证义务了,您再跟他强调必须出庭,可能已经晚了,证人因为不懂法可能会认为您没事找事,后续不再配合。
所以说,如果您的案子需要找证人出庭,该证人对案件争议焦点的认定至关重要,您一定要记住本文的建议,否则容易耽误事,影响到您的切身利益。#普法##诉讼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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