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两市业绩披露规则(沪深两市业绩预告信息披露要点归纳)

沪深两市业绩披露规则(沪深两市业绩预告信息披露要点归纳)(1)

近期,大家都在忙着三季报披露的工作,而有部分上市公司却因业绩预告违规遭到处分。

为此,壹诺君特地梳理了沪深两市业绩预告信息披露要点,以备不时之需。

先看看业绩预告违规案例:

上交所近日通告,因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违规,决定对时任同方股份及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范新等4名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

经查明,2016年4月20日,同方股份发布的2015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6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6.96%。公司的净利润增长幅度超过50%,达到应当业绩预告的标准,但公司未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此后也未就此作出预告。

壹诺君提示

上市公司年度业绩变动幅度达到50%以上,是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和公司股价的重要敏感信息。上市公司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全面考察可能影响业绩变化的各种因素,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有效沟通,审慎判断。但同方股份未能及时核实公司年度业绩情况并对外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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