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独特的鱼文化(细说民俗中的鱼文化渊源)

有独特的鱼文化(细说民俗中的鱼文化渊源)(1)

文/刘玉涛

近日,春天的鲜鲅鱼上市,“鲅鱼跳、丈人爱”春季女婿送鲅鱼孝敬岳父母在民间流传着一个质朴无华的故事。有一个父母双亡名叫小伍的孩子,被一老人收养,后来把女儿许配给小伍。有一年春天,老人突然病倒,垂危之际想吃鲜鱼,可天公不作美,天天刮大风,小伍冒着生命危险出海了。女儿守在母亲的身边不停地说:“娘,你先别咽气,小伍一会儿就回来了。”老人听后就点了点头:“好孩子,难为小伍了,罢了,罢了……”话没说完老人就咽了气,就在此时,小伍拿着一条大鲜鱼回来了,可老人已经去世了,二人只好把鲜鱼做熟了摆在老人灵前。此后,小伍夫妇每年都要在老人坟前供上这种开春初捕的大鱼,并按老人死前念叨的“罢了,罢了”为这种鱼起名为“罢鱼”,即现在的鲅鱼。此事传开后,人们从小伍的经历中得到启示,那就是,老人能吃的时候,一定要让老人吃够,老人想吃的东西一定要让老人吃上,尤其是春天的鲅鱼。于是,春天送鲅鱼孝敬岳父岳母就这样积久成俗,流传至今,为此青岛即墨还设立每年一度的鲅鱼文化节。

鱼文化以各种形式表现在民俗和艺术等各个方面。人们在捕鱼、食鱼和用鱼祭祀等生产生活经历中,给鱼注入了多彩丰富的民俗文化内涵。古诗有:“客从远方来,遗我双鲤鱼,呼儿烹鲤鱼,中有尺素书。”传说,以绢帛写书信装在鱼腹中传递的,谓之: “鱼传尺素。”所以,书信又有“鱼笺”、 “鱼符”、“鱼契”之称。把鱼视为民间吉祥物,这是因为鱼与“余”是同音,从而产生出对生活美好,衣食有余的心理愿望。在中原地区现仍保留着年除夕之鱼,要留至大年初一才吃的习俗,谓之“年年有余”。

鱼在民间吉祥图案中,是一个流传极广,又有着传为佳话的装饰形象。鱼纹饰图如石刻、玉雕、彩陶、纺织、刺绣和剪纸等工艺美术作品中,众多的鱼形,其形态生动,造型优美,都成为民间美术中的珍品。在传统图案中如“年年大吉”图,是由两条鲶鱼和几个橘子组成,以鲶谐“年”,橘谐“吉”,表示年年吉祥如意之愿望;“连年有余”图,是莲花与鲤鱼组成,借莲与“连”、鱼与“余”的谐音,表示对生活优裕,财富有余的观念;“双鱼富贵”图,是以两条鲤鱼与盛开的牡丹花组合,寓意勃勃生机,给人们带来幸福美满,和谐昌盛之意;“双鱼戏珠”图,是用两条鱼、宝珠和浪花相组合,“珠”是财富的象征,浪花比喻财源滚滚来,此图多为商家置于店堂,有生意兴隆,得利丰厚之寓意。“鱼跃龙门”图,以鲤鱼,龙门和浪花相组合。传说每年春季,有许多大鲤鱼游至龙门山下,跳跃过龙门而化为龙,不能跳过仍为鱼。以此比喻旧时科举制的考中者,赞其光宗耀祖,前途远大。后来经文人加工改造,则成为比喻人的事业与希望,寓意只要努力奋斗,不懈拼搏,定能获得成功。

旧的生育崇拜中,由于鱼产卵多多,人们就借鱼来祈求多子多福或借鱼来谋求社会人多势盛。于是,也就产生了用多子的莲蓬、荷花、童子与鲤鱼组合成如“鲤鱼戏莲”、“童子抱鱼”、“鲤鱼撒子”等图案,多用在婚礼和生子的喜庆场合。有人也把形容夫妇恩爱和人对环境的谐调及事业的顺利,比喻为“如鱼得水”。也有把两条神仙鱼(热带鱼的一种)和荷花相组合的图案,称作“神仙伴侣”,寓为人世间夫妻情意绵绵,同根同心;还有把数尾金鱼与池塘、水草相组合,谓之“金玉满堂”,这是以“金鱼”谐“金玉”,是形容财富极多,也以此誉称家庭富有和有才学的人。

在古代的故事里,后来人们创造了新的崇拜对象龙,但龙有鱼的特点,那就是全身布满了鳞片,所以我认为对龙的崇拜是对鱼的崇拜的延续和变种。另外,鱼龙并称,成为一个常用的名词,像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中有“鱼龙潜跃水成文”的诗句。 鱼龙可以互相转化,鱼是龙的另外一种形态,龙在困境中常常变化成鱼的形象。有的故事说,调皮好玩的龙女变化为红鲤鱼到江河或池塘里玩,结果被渔人捉住,后来被一书生解救,龙女对书生产生了爱慕之情,虽人神殊途,但最终感动上天,结为夫妻。这故事里的鱼和龙都是人们崇拜的对象,但是在这里神已经被人化,带有人的温情与和善。到唐代鱼成为权利和身份的标志,唐代的皇帝赐给臣子鱼符,鱼符的作用和虎符是一样的。唐高祖为了避先人李虎的讳,将虎符改为鱼符。鱼符分为不同的种类,有金质、银质、铜质三种,只有五品以上的官员才有资格佩带。另外,还出现了专门用来装鱼符的袋子,叫鱼袋。当然,这里面应该有对鱼崇拜的成分。也就是说,唐代在崇拜龙的同时,也在崇拜着鱼。

鱼文化的产生早在旧石器时代,我们的祖先就已从事捕鱼作业,这在考古发现中已被证实。1983年,考古学家在辽宁省海城县位于一条叫海城河的右岸的小孤山仙人洞遗址中,出土了一枚用鹿角制作的用来射鱼的用具“鱼镖头”,加工采用了锯切、研磨等方法,在鱼镖头上还制成倒钩、正钩、锐尖和利刃,这是迄今为止发现最早的捕鱼工具,可见当时的加工技术已经大有发展。此外,1952年在河南省郑州市商代遗址发现属商代的三枚鱼钩;1955年在河北省唐山市大城山遗址出土了属新石器时代的一枚鱼镖和二枚鱼钩,鱼钩一枚长四公分左右,另一枚仅长两公分左右,并在鱼钩上使用了倒钩技术;1957年在山东省龙口市徐福镇政府驻地乡城东村村东500米处乾山遗址暨汉墓群出土了陶器、彩绘缸上有彩绘画鱼纹,墓葬均为土坑竖穴墓蛎皮葬。乾山遗址与墓群为新石器时代遗址及汉代古墓葬。1957年被发现,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学考古专业等考古工作人员亲临此地做过调查,并由当时的文化部门对发现的墓葬进行清理;1958年在黑龙江省宁安县牛场遗址发现属新石器时代一枚鱼钩; 1958年在辽宁省朝阳县十二台营子青铜短剑墓发现属春秋末战国初的一个渔钩坠子(和现在用的铅片、铅块作用相同),同时也发现了三枚鱼钩。新石器时代的出土文物中还有骨质的鱼钩,有郑州出现的商朝早期遗址的出土器物中,有青铜制的鱼钩,在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遗址,已经有涂红、穿孔的草鱼眶上骨出土,作为一种饰物,它表明鱼与当时人们的生活已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在新石器时代的磁山文化遗址、仰韶文化遗址、良诸文化遗址、大溪口文化遗址、河姆渡文化遗址、红山文化遗址及龙山文化遗址等处,都有种种捕鱼工具,如带索鱼镖、骨质鱼钩、石质陶质网坠等物出土,在胶东半岛沿海地区贝丘遗址也出现了磨制石器渔具,如石制、陶制的网坠、骨制的鱼钩、鱼叉、鱼镖和织网用的骨针。这充分展示了远古时代渔业的繁荣。

从考古发现来看,人类用以捕鱼的工具已十分精细、实用,可见当时人类的生活已与捕鱼业十分密切。随着劳动的深化,鱼类不仅作为人类食物的可靠来源,同时也构成其精神世界的神秘意象。鱼骨作为最早的饰物,决非原始人类唯美情感的宣泄,而出于对自然力的崇拜,并寄托着同化于大自然、受惠于大自然的祈望。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遗址出土的涂红、穿孔的草鱼眶骨,为我们提供了这一判断的最早实证。而仰韶文化遗址出土的彩陶鱼图、河姆渡文化遗址出土的玉璜、玉块鱼图,更使中国鱼文化发展到了早期的高峰。鱼类一旦摆脱了单纯的食用价值,成为人类物质生产与精神创造的对象,鱼文化的系统便开始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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