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人类历史你了解多少英语(人类简史开篇第一句竟内有乾坤)
我们今天来谈一本畅销书。总觉得书籍的价值需要经过时间检验。
但以色列历史学家尤瓦尔·赫拉利的《人类简史》(Sapiens: A brief history of humankind)是个例外赫拉利是牛津大学历史学博士,但这本《人类简史》却从全新的自然科学角度进行了叙述。他不但文笔出众,而且讲故事的能力一流,居然把原本枯燥乏味的“人类学”讲得妙趣横生,征服了全世界范围内的大量读者,迅速成为各大畅销书排行榜的热点。
读这本书需要了解一些学科类单词,很多都是出国考试的常考词汇,而整个阅读的过程又会帮我们不断地强化这些背景词汇,查漏补缺,实在是课外阅读的必备良药。
首先我们要熟悉的是进化论(evolution),然后就是一些具体学科,比如:人类学(anthropology)、考古学(archaeology)、古生物学(paleontology)等等;还有一些细分词汇,比如人类学中一定绕不过的“智人”(Homo sapiens)和“尼安德特人”(Neanderthals)等等。这些平时看起来晦涩高冷的单词,在科普书里却显得格外亲民,很容易记下来。
再来来看看这本书的行文。我自认为看过不少科普名著的……开头,但还是被这本书的第一页所吸引。作者把“时间线”和“学科线”交织在一起,用高度概括的文字把我们带入宇宙历史的长河,最后落脚到人类自身。
下面,我们以全书第一段话为例,来看看这本书的语言亮点,以及我们能从中学到什么。
先来看看网上通行的中文版翻译:
“大约在135亿年前,经过所谓的“大爆炸”之后,宇宙的物质、能量、时间和空间才成了现在的样子。宇宙的这些基本特征,就成了物理学。”
是不是有点“无限宝石”的既视感?但似乎又有点怪,至于哪里怪,也说不出来。那么,我们来看看原文吧:
About 13.5 billion years ago, matter, energy, time and space came into being in what is known as the Big Bang. The story of these fundamental features of our universe is called physics. ⠀
对比之后可以发现,翻译总有缺憾,原汁原味总会漏掉几滴。其中最明显的一处,就是把“what is known as”翻译成“所谓的”,让人感觉有点莫名其妙。
这句话本来这样说就可以了:…matter, energy, time and space came into being in the Big Bang. 为什么要在“大爆炸”前面加个 what is known as 呢?
其实这是一个极为常见的结构,语法上不用强行归类,我们暂且把它称为“what-描述从句”是一个非常非常非常有用的工具,但很多人读过就忽略了,没有掌握它的精髓。
我早先向张满胜老师请教问题时,他提到了what从句的描述功能,在那之前我经常见到但从未认真思考过。张满胜老师是为数不多的真懂英语的中国人之一,在关键问题上指点几句就让我茅塞顿开,推荐大家去学习他的语法新思维系列丛书。
提醒一点,我说的“what-描述从句”不是 This is what I want. 这种句子,至少结构上是有区别的。This is what I want. 把 what I want 去掉之后句子是不完整的,但我们要说的用法则不然。比如,This is what I call music. 把 what I call 去掉之后,句子依然完整:This is music.
This is music.
This is what I call music.
这两句话有什么区别呢?其实我觉得大家应该一眼就看出来了,第一句话就是在陈述“这是音乐”,第二句可以理解为“这就是我所说的音乐。”或者“这才是我称之为音乐的东西。” ——我们可以把what看作the thing that,所以句子变成:This is the thing that I call music.
现在,我们可以看出这个“what从句”的大致功能了。粗略来说,它是放在一个名词前面描述其特征或属性的,往往意味着这个名词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概念,或者和常规的认知有差别。比如,这句话中的music就可以有不同的解读。我们用一个电影场景来举例。
大家还记得意大利著名导演托纳多雷的三部曲《天堂影院》、《西西里的美丽传说》和《海上钢琴师》吧。我个人更爱前两部,但第三部中有一个场景我重看过十几遍,就是那段船上的“斗琴”戏。
电影刚上映的时候,很多人质疑蒂姆·罗斯(Tim Roth)是否是主角的最佳选择,但如果大家看过《低俗小说》和美剧 Lie To Me,应该对他的演技很放心。至于艺术气质,我们也不能代替导演的判断。但无论如何,他还是出色地诠释了这位怪异的钢琴天才,并且完美演绎了和“爵士乐之王“的斗琴大戏。
这场戏是电影史上的经典,两人的琴技不断飙升,一路把气氛推向最高潮。有的观众在看完后表示精神得到了极大的愉悦和满足,迫不及待地要把这场戏推荐给其他人,并强调一定要听到最后一首曲子,因为“That’s what I call music.”而且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心中充满了优越感,潜台词是:“我推荐的这段才能被称为真正的音乐,你们以前听的都是……”
绕了这么远,我们再回来看看《人类简史》的第一句话,你能体会这个what is known as的用意么?
About 13.5 billion years ago, matter, energy, time and space came into being in【what is known as】the Big Bang.
如果没有这个what从句,那么句子的大意是:“约135亿年前,物质、能量、时间和空间在宇宙大爆炸中形成。”这句话看起来很和谐,好像没什么问题。但是否经得起推敲和挑刺呢?比如,“宇宙大爆炸”只是一种理论,虽然是科学界的主流共识,但毕竟没有确凿完整的证据链,也有相当多科学家不承认。
如果作者直接写…came into being in the Big Bang. 会让人觉得“宇宙大爆炸”是一个毫无争议的事实,其实是不严谨的。但是,如果加上what从句就不同了。你可以把 what 看成 the thing that,那么这句话的大意就是:“约135亿年前,物质、能量、时间和空间在(被称之为/我们称之为)大爆炸(的宇宙事件)中形成。”这样表述,其实暗示了“大爆炸”是当今学术界的一种称法,至于是不是真的发生过,以何种形式发生,目前只是人们的推测,还有待进一步证实。你看,这样是不是就非常严谨了?
所以,我们可以得出两个结论:
1、读懂了what从句,才能读懂这个句子,才算真正读懂了英文,否则只能学到“七分熟”,意义就不大了;
2、《人类简史》的通行中文版,在第一句话的翻译中是存在问题的(后面暂且不论),再次证明了很多老师反复强调的“再好的中文版也不能代替原著”的观点。你能看出这句话的问题在哪儿吗?
“大约在135亿年前,经过所谓的“大爆炸”之后,宇宙的物质、能量、时间和空间才成了现在的样子。宇宙的这些基本特征,就成了物理学。”
我前面说了,“what-描述从句”是一个非常非常非常有用的工具,到底怎么有用呢?如果一个语法点能帮我们读懂、听懂大量英语句子(输入),就已经相当有用了;如果它还能帮我们解决口语和写作问题(输出),那就真的是非常有用了。
假设你在做一篇关于音乐的演讲,或者写一篇关于音乐发展史的文章,你想表达:莫扎特出生于奥地利。但你又担心这样表达不够严谨,因为他出生的地方现在是奥地利,但当时萨尔茨堡还归属于神圣罗马帝国,直接说他出生于奥地利会有问题。其实,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表达问题,特别是跟历史有关的时候——“土肥原贤二不得不离开上海,前往当时的北平,也就是现在的北京。”你看,每次都这样说该多麻烦啊,读起来也觉得累。有没有既简洁又严谨的表达方法呢?我们以“莫扎特出生于奥地利”为例,来看看怎样巧用“what从句”四两拨千斤:
Mozart was born in what is now Austria.
大家仔细看看这个句子,一个轻描淡写的what is now,显得自己既懂音乐又懂历史(其实可能啥都不懂)。这就是不动声色装X系列的最高境界吧!
祝大家读书不累,思考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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