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是可以预防但是不可以治愈(全面了解艾滋病之九)
自1985年艾滋病被正式确认以来,艾滋病的治疗相伴而生,第一个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齐多夫定(AZT)在1987年用于临床治疗HIV/AIDS,虽然能够抑制病毒的复制,但病人会迅速出现耐药和病毒反弹,导致治疗失败。然后同时使用两个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联合治疗,但仍未取得良好的效果。随着两类新药蛋白酶抑制剂和非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在1995年、1996年的临床使用,高效的抗逆转录酶病毒治疗(HAART)已成为目前治疗HIV/AIDS最有效的方法。
发展至今,已有6大类约30多种抗HIV药物用于临床,包括核苷类反转录酶抑制剂(替诺福韦、拉米夫定、阿巴卡韦)、非核苷类反转录酶抑制剂(奈韦拉平、依非韦伦)、蛋白酶抑制剂(洛匹那韦)、融合抑制剂(T20)、CCR5拮抗剂(恩夫韦地)及整合酶抑制剂(雷特格韦),其中部分药物可以在我国买到。
基于尽早开始抗HIV治疗,可降低HIV相关疾病的发生率和病死率,可减少HIV传播,但我国及大多数国家自尚未提出类似建议,主要原因有:“是药三分毒”,治疗艾滋病的药物存在不同程度的短期和长期毒副反应,可能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一些免疫功能未明显受损的HIV感染者,无临床症状,因社会和家庭原因不愿服药,依从性差;艾滋病的治疗是终生的,用药时间越长,耐药率越高,给后续治疗带来困难。所以,我国有些专家建议:HIV感染者需做好充分准备才能开始治疗,而且根据每个患者情况不同,给予不同的治疗方案。
患者的充分准备包括:首先是临床适应性评估:有无不稳定的慢性疾病,有无活动性的机会感染,有无需要先处理的其他临床疾病或状况等;其次为服药依从性评估:患者服药前应明白,高度的依从性是取得良好病毒学结果和临床疗效的前提,治疗前应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保证按医嘱服药;最后是实验室评估,治疗前应检测CD4 T淋巴细胞计数、血尿常规、肝肾功能、血脂、血糖、乙肝两对半、丙肝抗体和HCV-RNA等,育龄妇女还应做妊娠试验。评估完成之后在开始抗病毒治疗前,应给病人签署《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知情同意书》。
在HIV的治疗过程中要切记不要服用单药,服哪种药应该有经验的医生决定;要知道所服用的药物的毒副作用是什么,并注意监测;一定要遵照医生的医嘱服药,包括服药时间、服药次数、服药与食物的关系等;要注意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要注意一旦服药后不能漏服;要注意定期与您的医生联系,必要时可能还要监测药物是否耐药,及时调整治疗方案等。
治疗效果成功的判断:不管治疗前病毒载量是多少,治疗8周后,病毒载量比原来下降十倍,理想的效果为4个到5个月病毒降至检测不出的水平。与此同时,CD4 T细胞计数在4到8周通常增加50-60个/mm3。此后每年增加50-60个/mm3。通常治疗一年后,CD4 T细胞计数一般增加50到180个/mm3。治疗一年后,病毒载量在明显下降后,稳定于每毫升血浆1000copies(每毫升血液中HIV病毒复制总量)以下,仍视为有效,可以继续接受治疗。
治疗效果失败的判断:病毒抑制失败,病毒载量下降不符合上述指标;免疫功能恢复失败,CD4 T细胞计数持续下降,并或出现临床症状;临床治疗失败,表现为病程进展;部分患者接受治疗后病毒载量没有达到上述下降的指标,但CD4 T细胞呈上升或上升后趋于稳定,这可以提示抗病毒药物出现部分抑制病毒的作用
我国政府自2004年起,对HIV感染者实行“四免一关怀”政策,即向艾滋病患者、病毒感染者免费提供抗病毒药物,免费匿名检测,免费提供母婴阻断药物,艾滋病患者的孤儿免费上学,对艾滋病患者家庭实施关怀救助。同时保障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的合法权益,反对社会歧视;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的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明日更新:全面了解艾滋病之十:伴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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