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线下无理由退货规定(加码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
3月1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发出倡议,倡议广大实体店经营者积极参与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对此,苏宁易购积极响应号召并落地本次活动:只要符合相关退货规则的商品,自客户签收商品次日起七日内可以退货,消费者可在线提交申请或者直接去门店办理。
哪些情形可以适用呢?苏宁易购还发布了具体退换货标准。
比如,商品出现国家法律所规定的功能性故障或商品有质量问题,支持七日(含)退货和十五日(含)内换货,并且不收取返回运费。如果消费者所在地无检测条件,还可以联系苏宁客服处理。
还比如,到货物流损、缺件或商品描述与网站不符,也支持七日(含)退货。
除此之外,如果因个人选购原因想进行无理由退换货,在保证商品完好、附件齐全的前提下,也可以进行七日(含)退货(除特殊约定的定制、激活、酒水、虚拟等商品)。
不仅如此,苏宁易购还加码推出“百城千店异地无理由退货”。也就是说,消费者在A城市苏宁易购门店购买的商品,在符合退货标准的情况下,可以在B城市的门店办理无理由退货。值得注意的是,参与此项服务的商品仅为通讯、电脑(仅限平板电脑、笔记本)。
实际上,苏宁易购在这次倡议之前,就已经在推行门店“七天无理由退货”活动。早在2017年,苏宁易购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和杭州等城市门店就试点推出手机“七天无理由退货”。2018年1月15日,苏宁易购手机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范围扩大,在苏宁易购全国所有门店进行落地,并且一直持续到现在。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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