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第28章会计法规(中级经济师第三十三章)

中级经济师第28章会计法规(中级经济师第三十三章)(1)

本章无变化

(一)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阶段

法律的调整对象是社会关系。因此从法学视角来界定经济,“经济”就是指人们围绕社会物质财富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过程所进行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调整经济是法律的一项重要功能。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经历了三个阶段,如下表:

中级经济师第28章会计法规(中级经济师第三十三章)(2)

(二)经济法与调整经济的法

“经济法”和“调整经济的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具体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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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

现代市场经济是混合经济,是市场力量与政府干预力量综合作用的经济形态,但市场发挥着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法律对市场经济的调整,表现为多个法律部门的综合运用、协调作用。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包括三个层次:民商法;经济法;其他法律部门。

中级经济师第28章会计法规(中级经济师第三十三章)(4)

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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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包括三类,具体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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