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国明的红楼梦被人认可吗(红楼梦的作者究竟会是谁呢)
《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这是文学史教材中权威的说法,同时也是当今绝大多数读者习惯性的看法,大约很少有人意识到这个说法有问题。近年来,随着红学研究的不断深入,质疑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的声音不绝于耳,时不时有人提出该书的作者另有其人。据网络上流传的一份统计资料显示,目前研究者在曹雪芹之外提出的作者,累计已有六十多人[1]。
对曹雪芹作为《红楼梦》的作者有异议,或者认为《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之外的其他什么人,这些都是可以讨论或做进一步考证的问题,弄清这样一部杰作究竟出自何人之手,有助于读者、研究者加深对《红楼梦》的理解和认识。但考证作者不能违背文学常识,不能缘木求鱼、南辕北辙或乱点鸳鸯谱,随便抓一个什么人都当作者来指认。既然《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那符合逻辑的推断应该是,其作者必然是一位优秀的文学家,或者再说具体一点,作者肯定是一位杰出的小说家。然而看看网上流传的那个六十多人的作者名单,便会发现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人,不仅不是小说家,甚至连起码的文人都算不上,他们如何能写出《红楼梦》这样的旷世之作呢!
要把《红楼梦》真实的作者从历史深处挖掘出来,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尽管很多研究者言之凿凿,认为自己“发现”了真正的作者,然而遗憾的是,至今尚没有一个人有令人信服的直接证据,所有说法基本上都是间接推论乃至虚妄臆测。在目前没有新的可靠史料的情况下,做一些合乎情理、符合文学规律的推断也未尝不可,但无论如何去考证、去推测,都首先需要确定一个正确的方向,如同要捕鱼只能到有水的地方去,而不是到沙漠里转悠。具体来说,要寻找出《红楼梦》真正的作者,只能到同时期的文学家、小说家中去寻找,如果偏离了这个大方向,结论肯定是靠不住的。
为了理清考证《红楼梦》的作者或原作者的基本思路,我们不妨先从曹雪芹作为作者为什么存在诸多疑问说起。
一、曹雪芹作为《红楼梦》作者或原作者的种种疑问
其实,自从《红楼梦》一书于清乾隆五十六年(1791)正式问世以来,关于作者的各种说法就一直没有间断过。认为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的说法,最早是由胡适先生在1921年出版的《红楼梦考证》一书中提出来的。也就是说在此之前,曹雪芹从未作为《红楼梦》的作者在书上署过名,大多数读者也不知道作者是曹雪芹。最初的《红楼梦》,是以抄本的形式在一个狭小的圈子里流传,上面以脂砚斋为主的批书人在所作的批注中说,曹雪芹是其作者。但一般人看不到这个所谓的脂评本或抄本,后世人们长期以来看到的,是程伟元、高鹗整理刊印的程高本。该书第一回中说作者是“石头”,最早的书名叫《石头记》,后经曹雪芹精心整理,才成为我们今天所看到的《红楼梦》。胡适先生看到脂评本后,经过了一番复杂曲折的考证后认为,《红楼梦》真正的作者是曹雪芹。胡适先生的这一观点为其学生、同仁所追捧,于是所谓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的说法,逐渐被人们接受而成定论。近年来,随着对《红楼梦》研究的深入和拓展,许多人又有了一些新的发现和看法,因而相应地对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的观点,也产生了较大的疑问。
其实有疑问也属正常,因为《红楼梦》的原作者当初不但没有署名,反而在书中设下包括作者是谁的一系列的迷魂阵,本身就给后世人们留下了巨大的想象空间。《红楼梦》的作者究竟是不是曹雪芹呢?肯定者与否定者目前都拿不出确凿有力的直接证据,因而谁也说服不了谁。笔者虽然对曹雪芹作为作者也产生了怀疑,但同样也是拿不出什么可靠的证据,在此只是想对一些现有的资料做一些粗浅的分析,并提出自己的一些不成熟的想法,以此就教于大方之家。
大致梳理一下曹雪芹作为作者的主要依据,我们就会发现,疑问也并非从近年来才开始,而是从该书正式问世时就随之产生了。
原书在第一回的正文中,将作者归之为“石头”,这自然是一种无法验明正身的假托。之后又说道:“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意思是说,《红楼梦》原作者另有别人,曹雪芹所做的工作不过是整理。但批书人却对此不以为然,而是以知情人的身份指出,作者就是曹雪芹。甲戌本在此批注说:“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后文如此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了去,方是巨眼。”意思是说,曹雪芹故意使用障眼法,不让人知道作者究竟是谁。但这里因此也让人产生了一个疑问,如果作者真是曹雪芹,而曹雪芹又真不想让别人知道他是作者,又何必写上“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把读者的注意力往自己身上吸引呢?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脂批还反复提示说,书中有许多事取材于曹家史实。由于脂批中透露批书者与曹雪芹关系密切,甚至还参与了《红楼梦》的创作或整理,因而人们便对脂批有很强的信任度,认为曹雪芹确系作者。
除了《红楼梦》书中以及脂批直接说到作者,后世人们从曹雪芹友人的诗作中,以及同时代或稍后的一些文人笔记中,也发现了曹雪芹与《红楼梦》的一些关系。
曹雪芹的好朋友敦敏与敦诚兄弟俩,是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十二子阿济格的五世孙,在他们的诗中有不少关于曹雪芹的记载,后世对曹雪芹生平的了解,主要是通过他们与曹雪芹交往时吟咏的诗。从诗中可以得知,曹雪芹曾经在江南有过短暂的繁华生活,家族衰败后回到北京,后因穷困潦倒而移居西郊,年纪并不很大时便去世了。他十分有诗才,敦敏、敦诚在诗中把他比作曹植、李贺;他也善于绘画,敦敏还专门为他的画题过诗。敦敏与敦诚是与曹雪芹同时代的人,而且看样子,兄弟俩与曹雪芹的交往十分密切,如果曹雪芹真是《红楼梦》的作者,或者说他十年如一日地对其“披阅增删”,敦敏与敦诚应该是不会不知道的。令人纳闷的是,在兄弟俩的诗文中,找不到关于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的任何记载,甚至也没有提到过有《红楼梦》这样一部书。敦诚的诗中虽提到过曹雪芹著书一事——“不如著书黄叶村”,但这只是泛泛而谈,不能证明所著之书就一定是《红楼梦》。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曹雪芹的另一位好朋友张宜泉,是曹雪芹搬到西山之后的邻居,如果曹雪芹在撰写或者整理什么书,应该说他也是不会不知道的。但张宜泉也没有提到过曹雪芹著有《红楼梦》一书,只说“其人工诗善画”。这不禁令人产生疑问,张宜泉为什么没有对《红楼梦》说过一句话呢?
从目前发掘出来的资料来看,除《红楼梦》本身和脂批之外,最早明确指出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的人,大概是与曹雪芹同时代的宗室诗人明义。明义在其《题红楼梦》诗序中说:“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钞本焉。”[2]从诗序以及二十首题红诗的口气来看,明义应该是和曹雪芹认识的,似乎交情也不错。据红学家们考证,明义这一组诗大概作于乾隆二十五年到乾隆四十年间。
另一位与曹雪芹同时代的宗室诗人永忠,也在作于乾隆三十三年的咏《红楼梦》诗题中说:“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三绝句”,其中第一首曰:“传神文笔足千秋,不是情人不泪流;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3]永忠的诗第三句说得很明白,他与曹雪芹并不认识。但墨香是永忠的堂兄弟,又是明义的堂姐夫,还是敦敏、敦诚的叔父,想必由于欣赏《红楼梦》,有关曹雪芹的信息他也是会知晓的。
明义与永忠的说法,大概是目前除脂批外,正面说明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较为有力的证据,应该说有相当的可信度。明义、永忠与敦敏、敦诚是亲属和亲戚,又都是当时很有名气的宗室诗人,关系应该都十分密切,但他们有关曹雪芹与《红楼梦》的记载,为什么在敦敏、敦诚留下的资料中得不到印证呢?而且,把敦敏、敦诚眼中的曹雪芹,与明义、永忠所描述的曹雪芹作比较,会发现双方对曹雪芹的评价重点不一样:敦敏、敦诚强调曹雪芹“工诗善画”,但只字未提其创作《红楼梦》的事;明义、永忠主要着眼于曹雪芹创作《红楼梦》,却似乎未提其“工诗善画”。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另外,在与曹雪芹同时代或稍晚的其他一些文人的笔记中,也发现了有关曹雪芹与《红楼梦》的记载。比如裕瑞在《枣窗闲笔》中写道:“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不知为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以是书所传述者,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将此部删改至五次,愈出愈奇,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藉以抒其寄托。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研斋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易其名曰《红楼梦》。”[4]裕瑞的这段文字意思有三层:一是听说有《石头记》这样一部书,但原作者是谁不知道;二是曹雪芹得到了这本书,发现与自己家史有相同处,于是借题发挥,删改五次,使其成为情怀之寄托;三是他见过《石头记》的抄本,上面有脂砚斋的批注。裕瑞的上述记载,对于《红楼梦》的作者是谁,以及曹雪芹从中起到了什么作用,看法与程高本序言中的说法十分相似,都说曹雪芹并非《红楼梦》的原作者,而只是整理者。
众所周知,《红楼梦》真正面世,是从程高本才开始的。程高本序言中说:“《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惟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一般认为,《红楼梦》问世近三十年之后,才出现了由程伟元、高鹗两人整理刊印的程高本,也就是说不到三十年时间,作者是谁就已经成为一个谜了。序言中对于作者究竟是谁,说得很有分寸,只说“相传不一”,说明程高他们自己也搞不明白;所谓“惟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意思是曹雪芹只是编辑整理者,而非原作者,这其实是重复了楔子中“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的说法。据一些红学家考证,程高本中明显留有脂评本的痕迹,也就是说,程高是必定见过脂评本的,或者说他们就是在脂评本的基础上整理《红楼梦》的,但是,他们为什么没有支持和附和脂砚斋等批书人的说法,认为曹雪芹就是该书的作者呢?
自然,有关曹雪芹的生平和家世,可能是其作为《红楼梦》作者最重要的证据。在这方面,胡适、俞平伯、周汝昌等红学家们作了大量的考证,理出来的大致线索是:曹雪芹的先世本是汉人,但在很早的时候就加入满洲旗籍,成了清朝皇家的奴仆。随着清人入关,曹家逐渐受到皇家的重视,曹雪芹的曾祖父曹玺的妻子成为康熙小时候的保姆。康熙当了皇帝后,任命曹玺为江宁织造,曹玺病故后康熙又命曹雪芹的祖父曹寅接任。曹寅小时候做过康熙的伴读,深得康熙的信任,因而康熙六次南巡,曾四次以曹家为行宫,曹家此时到达鼎盛时期。曹寅病逝后,改由其子曹颙继任,不久曹颙又病亡,康熙特许曹寅弟弟曹宣的孩子曹頫过继给曹寅,继任江宁织造,此为曹家所出的第四任江宁织造。康熙驾崩后,雍正皇帝即位,曹家从此由盛转衰。雍正以亏空国库、行为不端及骚扰驿站等罪名,将曹頫革职抄家,遣回北京。到了乾隆上台,曹家再次遭受灭顶之灾,彻底结束了贵族大家庭的幸福生活。有人考证,从江南被遣回北京时,曹雪芹为十四岁。红学家们认为,曹雪芹个人际遇和家族所遭受的重大变故,给他心灵造成了巨大的震撼和创伤,从而使他萌发了创作《红楼梦》来反映家史的想法。[5]由此不少红学家也都认为,《红楼梦》就是曹雪芹的自传体小说,书中的好多事例,比如赵嬷嬷所回忆的接驾、后四十回中所写的贾府被查抄等,都是以曹家的生活经历为素材的。平心而论,这种说法也十分有道理,《红楼梦》中贾府由盛转衰的轨迹,确实与曹家的历史有一定的相似度。
但是自传说也有一些致命的弱点,又令人对曹雪芹作为作者产生了很大的怀疑。比如,如果《红楼梦》确实是曹雪芹的自传体小说,书中的很多人物都是以曹家子孙甚至长辈为原型,那书中的男性人物如何普遍地形象不堪呢?曹雪芹会大面积地对其家族的男性人物持负面看法,并在书中如此无情地映射和讥刺吗?再如,如果曹寅真是曹雪芹的祖父,曹雪芹也确实是此书的作者,按说他应该在书中对其祖父的名字有所避讳,即使不避讳,也不至于拿“寅”字开玩笑,小说中为何借薛蟠之口先是把“唐寅”二字念为“庚黄”,此后又说:“谁知他是‘糖银’是‘果银’的”。对于这种情况该作何解释呢?
对于所谓自传说更加不利的是,在有关曹雪芹祖父曹寅家的两个家谱中,都找不到曹雪芹这个人,而古人却是非常重视家谱的。对此欧阳健先生指出:“现在人们看到的曹氏家谱,绝无‘曹霑’之名,甚至连‘曹雪芹’也没有,那么,这个家谱要么就是假的,要么就与这位‘曹霑’毫无关系,二者必居其一。”[6]而且,曹寅有一号为雪樵,古代给孩子起名、取号,非常注意避讳,如果曹雪芹真是曹寅的孙子,如何又能与其爷爷的号重字呢!一些研究者在考证曹雪芹的来历时,实在是茫无头绪,两眼一抹黑,于是出现乱猜测,有人猜曹天佑是曹雪芹,有人猜曹寅儿子曹颙之妻马氏遗腹子是曹雪芹,还有人猜曹頫儿子是曹雪芹。所有的猜测都不能满足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那就是曹雪芹究竟是不是曹寅家的人呢?这个关键性的问题至今都没有解决。
总之,概括以上诸种说法,对于《红楼梦》的作者或原作者究竟是谁,大致分为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批书者脂砚斋等人,以及与曹雪芹同时代的宗室诗人明义、永忠都认为,《红楼梦》的作者就是曹雪芹。第二种意见,《红楼梦》一书本身以及程高本的整理和刊印者,与裕瑞等一些清中叶及其之后的文人都认为,《红楼梦》原作者另有其人,曹雪芹只是整理者。目前,对于《红楼梦》作者或原作者的问题,研究者争来争去,仍然主要集中在这两种意见上。可以说,以上两种意见旗鼓相当,各有道理,也均有一些史料来佐证,但同时也都有许多疑问,至今都没有说服力很强的直接证据。
除了上述对于各家记载和观点的疑问之外,笔者在长期的阅读和研究中,也产生了一些基于文学创作一般性规律的疑问,下面提出来与大家一起探讨。
第一个疑问:既然曹雪芹的朋友敦敏、敦诚、张宜泉等,都说曹雪芹其人“工诗善画”,那为什么曹雪芹没有留下一本诗集,甚至连一首完整的诗都没有留下呢?如果《红楼梦》真是曹雪芹所撰,从书中人物名下的诗来看,应该说曹雪芹诗才远在敦敏、敦诚、张宜泉之上,那为什么敦敏、敦诚、张宜泉的诗都流传下来了,而曹雪芹的诗除了敦诚转述的“白傅诗灵应喜甚,定教蛮素鬼排场”两句外,再也无人见到其他的篇章呢?是否诗人,是否诗写得好,关键要靠作品说话,为什么曹雪芹作为诗人,后人只是从其朋友留下的资料中间接得知,而看不到其实际作品呢?也许有人说,怎么不见曹雪芹的诗,《红楼梦》中的那么多诗,哪一首不是他写出来的呢!这里便有一个常识性的问题,作者所写人物名下的诗,不能算是作者的诗,否则,《水浒传》中宋江在浔阳楼所题的反诗,就要算在施耐庵名下了。
而且,脂砚斋也在批注中说,“余谓雪芹撰此书,中亦有传诗之意”,意思也是指出曹雪芹是一位诗人,写此书也有借小说传播自己所写诗歌的意图。这也令人纳罕,在《红楼梦》产生的那个年代里,诗歌是阳春白雪,小说是下里巴人,小说借助诗歌的地位传播还说得过去,怎么诗歌反而要借助小说来传播呢?像敦敏、敦诚、张宜泉、明义他们那样,正儿八经地刻印诗集,传诗的效果不是更好吗?曹雪芹借助小说传播诗的结果,竟然是后世无法看到真正属于他的诗,他的诗人的身份和地位究竟该如何定位呢?
第二个疑问:既然曹雪芹是一位伟大的文学家,创造了我国文学史上长篇小说的巅峰之作,为什么除了《红楼梦》孤零零地存在于世间之外,几乎见不到他的其他作品呢?据曹雪芹的朋友们说,曹雪芹是一个很了不起的诗人,但为什么除了敦诚转述的“白傅诗灵应喜甚,定教蛮素鬼排场”两句外,再也无人见到其他的篇章呢?《红楼梦》有“碍语”不便公开示人,难道其他的作品也都有“碍语”难以面世?一位作家一辈子只写了一部优秀的长篇小说的情况也是有的,比如像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写了《飘》,英国作家艾米莉·勃朗特写了《呼啸山庄》,中国清代文学家吴敬梓写了《儒林外史》,但这些作家一般都还有其他作品,可以佐证自己具有相当的写作能力。说曹雪芹创作了《红楼梦》,而且还是一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长篇小说,却看不到曹雪芹还有其他的作品,使《红楼梦》基本上成为一个孤立的存在,总令人感觉不像是符合常规的事情。一般说来,能够称得上是杰作的作品,在文学史上占据了崇高地位的作品,往往不会是孤立地存在和偶然地产生的,而常常是有其他一批作品作基础、作铺垫、作积累的,这样才符合文学创作的一般性规律,也符合人类认识及思维的规律。这也像珠穆朗玛峰之所以能矗立在青藏高原上,是因为周围有众多山峰拱卫着它,无形中给它作了很大、很坚实的基座,很难想象珠峰会孤立而突兀地存在于平原地带。
当然,要说完全看不到曹雪芹的其他作品,会有人提出异议。著名红学家吴恩裕先生曾经撰文指出,根据风筝工艺美术家孔祥泽先生提供的资料,曹雪芹有一部《废艺斋集稿》传世。[7]但这部书稿是一部记载我国工艺技术性的科普读物,书中详细记载了金石、风筝、编织、印染、烹调、园林设计等八项工艺艺程,类似于明代科学家宋应星所著的《天工开物》,其内容、主题和情趣与《红楼梦》实在是大相径庭,没有什么内在的联系。人们无法想象对《红楼梦》“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曹雪芹,竟然还有时间、精力、兴趣去研究、撰写民间工艺读物,因而不得不发出疑问,这两部著作的作者会是同一个人吗?如果曹雪芹真研究过民间工艺技术,撰写过《废艺斋集稿》,他的好朋友敦敏、敦诚、张宜泉等人怎么会不知道,并且在他们的著作中没有提起过呢?
综上所述,曹雪芹作为《红楼梦》的作者或原作者,实在是疑问重重,肯定者与否定者几乎旗鼓相当。面对目前走马灯似的不断被推出的作者或原作者,大多数人看了推荐者所作的考证以及言之凿凿的结论,普遍的感觉和印象是,哪一位似乎都有点像是作者或原作者,但哪一位身上又都存在明显的破绽,因而到最后仍然是真假难辨,无法认定。毕竟由于时间久远、史料匮乏,研究者们所能找到的材料,绝大多数都是间接的、零散的、似有似无的,很少有直接的、完整的、真真切切的资料,因而这些资料所反映的情况,也就具有很大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
二、《红楼梦》的作者或原作者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根据笔者的观察与了解,目前对《红楼梦》作者或原作者的考证所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大部分研究者都罔顾《红楼梦》是一部长篇小说的事实,违背小说必须由小说家才能写出的常识,常常在小说和小说家之外寻找作者或原作者,因而这种缘木求鱼的考证思路和方法,与想要达到的目标完全背道而驰。笔者认为,如果没有直接的、有力的、无可争辩的新资料,只着眼于大致相似、隐隐约约或一鳞半爪的史料,像目前这样漫无边际又随心所欲地考证下去,很可能再过一百年也还是考证不出,究竟谁是隐藏在历史深处的《红楼梦》的作者或原作者。那么,我们能不能换一种新的考证思路和方法,即从该书的思想内容和艺术成就出发,从文学创作尤其是长篇小说写作的一般性规律出发,画出作者或原作者的基本形象呢?这样虽然也仍然很难一下子考证出作者究竟是谁,但至少可以缩小考证的人选范围,使有关作者的研究朝着正确的方向迈进。
众所周知,明代是我国小说创作的繁荣时期,这个时期出现的《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等几部杰出的长篇小说,虽然都反映了比较广阔的社会生活,但直接从现实生活中取材的还很少。鲁迅先生称为“人情小说”的《金瓶梅》,作为文人个体创作的产物,在我国长篇小说的发展史上标志着一个转变期的开始。《金瓶梅》虽然对当时的社会生活作了无情而大胆的揭露,在人物形象的塑造和细节描写上也有突出的成就,但作者还是借用了《水浒传》中武松与潘金莲的故事,作为自己小说全部情节的基础,同时在小说中也还因袭了《水浒传》和明代话本小说中的若干材料。只有《红楼梦》在继承中国优秀文学传统的基础上,独步千古,登上了一个难以超越的艺术高峰,不仅使其成为中华民族灿烂文化的象征,而且也成为中国文学发展史上一座划时代的里程碑。《红楼梦》是完完全全用现实生活的材料造成的,虽然也确实吸收了《金瓶梅》许多优秀的表现手法,但其在思想性和艺术性所达到的空前绝后的成就,则是包括《金瓶梅》在内的任何作品都望尘莫及的。因而鲁迅先生曾经这样评价说:“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
可以认真地想一想,就是这样一部具有大百科全书性质的,在小说创作上达到了中国文学史前所未有的高度的作品,会像一些研究者所认为的那样,出自于没听说过有写作经历的王孙公子之手吗?会出自于文学修养不高、粗通文墨的文人之手吗?会出自于名不见经传的无名小辈之手吗?艺术创造的基本规律以及古今中外无数文学大家的创作实践,都反复地告诉我们,作家的创作能力与作品取得的成就,大致是对等或者相当的,也就是说,只有伟大的作家才有可能写出伟大的作品。二三流的文人,写出一两篇高质量的诗词、散文很常见,但很难想象,他们会写出《堂吉诃德》或者《红楼梦》这样的划时代的长篇巨著来。天才式的作品,一定是出自于天才式的作家之手,就像《战争与和平》只会出自于列夫·尼古拉耶维奇·托尔斯泰之手,而不会出自于阿•康•托尔斯泰之手一样。因此,根据文学创作尤其是长篇小说创作的一般性规律,也根据古今中外无数文学大家的创作实践,我们完全有充足的理由认定,《红楼梦》的作者或原作者应该是这样一个人:
1.他应该是明末至清中叶超一流的小说家,或者还有可能是一位杰出的戏曲家
许多研究者在考证《红楼梦》的作者或原作者时,常常按照红学中索隐派、考证派的思路,只注意与皇室有密切联系的那些人,或者从参与过政治斗争的历史人物当中去找作者或原作者,而没有敏感地意识到,这位隐藏在历史黑幕后面的作者,这位写出了旷世之作的伟大的作家,首先应该是当时杰出的小说家或戏曲家,而非仅仅是个人经历与家史同《红楼梦》有某种相似度的人。再说具体一点,仅仅指出原作者是当时著名的文人、名士、学者还不够,而应该对其作出十分具体而准确的定位:他应该首先是当时超一流的小说家或者戏曲家。如果他不是一位杰出的小说家,而只是一般的文人,或与清廷有某种瓜葛的人,要写出《红楼梦》这样的超一流文学巨著,那是难以理解和想象的。忽视作者首先应该是一位杰出的小说家或戏曲家,是红学界长期以来在考证《红楼梦》的作者或原作者时,出现的一个很大的疏漏和缺陷。说是疏漏,是因为很多研究者忽视了小说创作的一般性规律,以为小说似乎是任何人或者有点儿文化的人都能写出来的;说是缺陷,是许多研究者在小说家、戏曲家之外寻找作者,结果导致所“考证”出来的所谓作者或原作者,往往与小说创作实践没有任何关系。
众所周知,小说虽然在古代被视为稗官野史之类,士大夫们认为其不能登大雅之堂,但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学体裁,它仍然有着区别于诗词、散文、戏剧、曲艺等其他文学艺术样式所独有的创作规律和审美要求。古人说,诗有别才;其实,写小说同样也是需要特殊才能的,并非只要是文人,就一定能写得出来,而要写到《红楼梦》的水平又谈何容易。就像杂技、魔术、硬气功这些民间杂耍,虽然属于下里巴人,不能登大雅之堂,也为正人君子所不齿,但作为一门复杂而高超的技艺,要完全熟练地掌握其基本技能,仍然需要表演者付出艰辛的努力,某种程度上比练就君子六艺更难。与动辄数十万字的长篇小说相比较而言,篇幅短小、容量有限的诗词、散文只是小玩意,而长篇小说却是鸿篇巨制、系统工程,它因为故事复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结构宏伟、包罗万象等特点,而需要作者花费更多的时间、精力和创造性才能完成。因而要写出一部十分成功的小说,需要写作者具有相当深厚的艺术功力,尤其像《红楼梦》这种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长篇巨著,只有具备丰富的小说创作实践的人才能写得出来,只有具备文学天才的人才能写得出来。同是清代的文学家,蒲松龄是清前期著名的小说家,他的《聊斋志异》堪称中国古代文学史上成就最高的文言短篇小说集,使短篇小说的艺术水平达到了空前的高度,以他的水平和实力,写一部长篇应该没有多大问题,但他似乎没有写过长篇小说。纳兰性德是清前期著名的才子,但他以擅长作词为后代所推崇,没有涉猎过小说写作。方苞是清代中叶著名的文学家,但他擅长的是散文,其散文在当时独领风骚,也没有听说写出过什么小说。也属清代中叶的著名文学家龚自珍,其诗词、散文都很有名气,写作的路子也比较广,但也没有写过小说。以上几位清代的文学家,都是在某一个或数个领域开拓、具有相当文学成就的名家,都有自己所喜爱、所能得心应手地驾驭的体裁,但他们却都未从事过长篇小说的创作,说明长篇小说并非是每一个文人都能写得了的,更不用说二三流的文人了。鲁迅先生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头号巨匠,小说、散文、杂文、诗歌、评论、翻译等均取得了杰出成就,但遗憾的是他老人家没有长篇小说,虽然这也不影响他在文学史上的地位。据说他也曾有过写长篇小说《杨贵妃》的念头,但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制约,最后还是没有能写出来,说明要成功写出一部长篇小说,即使如鲁迅先生这样的文坛巨人也并非易事。贾平凹先生是当代著名作家,其作为小说家的功力和成就无人否认,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他曾经也出过两本诗集,据说他当年也对自己的诗才很看重,但谁又认为他会是一个了不起的诗人呢!这表明擅长写小说的文学家,并非就一定擅长写诗;反过来也一样,很多诗词大家,也未必就能写出优秀的小说。刘心武先生为何能续写出《红楼梦》后二十八回呢(这里不讨论其优劣问题)?道理很简单,刘先生是当代著名的小说家,因长篇小说《钟鼓楼》而得过茅盾文学奖,写长篇小说对于他来说是专业长项。周汝昌先生是大家熟知的红学大家,为什么他续不了《红楼梦》(其实他是很想续出的),而只能写出《亦真亦幻梦红楼》这样八十回后故事的梗概呢?道理也很简单,周先生尽管学问精深,诗词也很见功力,但一个关键的问题是,他不是小说家,研究《红楼梦》没问题,要具体续写可没有那么容易。因而很难想象,一个对小说这种文体缺乏反复训练、熟练掌握和高度发挥的人,能写出前无古人、后少来者而又名垂青史的长篇小说。
当然,在所有的文学体裁中,小说与戏剧两者之间具有很深厚的艺术渊源。首先,两者在艺术品质和表现手法上有很多相近之处,比如都要有完整而精彩的故事,有复杂而波澜起伏的情节,都要进行人物形象的塑造,而且明清章回小说的叙事结构手法、悬念的运用与戏曲的点线结构极为相似。其次,戏曲与小说在题材、素材上经常出现相互为用、互相改编的现象,尤其是小说改编为戏曲,可以说是中国戏曲文学发展的传统,比如《长生殿》是由《长恨歌传》改编的,《西厢记》是由《莺莺传》改编的,更不用说由小说《红楼梦》改编的越剧、黄梅戏等戏种就更多了。因而可以说,小说与戏曲血脉相连,同源异流,艺术特点相似,创作方法相通,能写剧本的作家一般也应该能写小说,或者说剧作家在很大程度上,也同时具备小说家所具有的写作功力,既是小说大家又同是戏剧大家的作家,在古今中外的文学史上大有人在。比如,十九世纪后期俄国著名作家契诃夫,还有我国当代著名作家老舍先生,都既是成就斐然的剧作家,同时也是十分优秀的小说家。完全有理由相信,他们把小说和戏剧创作高度地融合了起来,做到了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因此,从小说和戏曲相通这一点上来说,我们推测《红楼梦》的原作者,也有可能会是当时一流的戏曲家,或者说,一流的戏曲家也基本上具备了写出《红楼梦》的能力。从《红楼梦》文本来看,它确实与戏曲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清前期以前的许多著名的戏曲,如《西厢记》《牡丹亭》《桃花扇》《长生殿》等剧目中的片段,都在书中反复被贾府的人点唱,并且这些戏曲的剧情和主题,都起到了揭示人物命运、或为后文作伏笔的重要作用。作者非常熟悉一大批戏曲剧目的内容,完全做到了顺手拈来、巧妙嵌入,与小说的情节以及所要表现的主题高度契合,浑然一体。《红楼梦》不仅大量运用了戏曲故事作为素材,而且也确实运用了不少戏剧化的表现手法,使这部小说充满了非常戏剧化的情节,因而也增强了艺术感染力。
而且,我们同样有理由相信,能够写出《红楼梦》这部鸿篇巨制的伟大作家,也不大可能会终生只写出了孤零零的一部《红楼梦》,而没有其他作品作铺垫、作陪衬,就像宋代著名的画家张择端,并不是只画出了一幅传世之作《清明上河图》一样。从古今中外无数作家们的创作实践来看,优秀的乃至伟大的作家,其创作都有一个从幼稚到成熟、从数量到质量、从初级到高级的过程,他们不会一下子就达到天才的高度,之前都经过了大量的练习和积累,正是这些准备性的、预演性的艺术创作活动,才为他们日后杰作的诞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很难想象,《红楼梦》的作者没有写过其他的小说或戏曲作品,没有经过较长时间的艺术实践和积累,就凭空制造出一部令世人震惊的文学杰作,这不大符合作家艺术创作的一般性规律。我们现在不知道《红楼梦》的作者或原作者还写过什么作品,那是因为《红楼梦》没有署作者真实姓名的缘故,不知道并不等于其他作品就不存在。
2.他应该是饱读诗书、知识渊博、才艺出众,在多个领域都有相当造诣的著名学者
不少研究者认为,《红楼梦》的作者知识面广、视野开阔、学问精深,对于诗词、戏曲、金石、书画、医学、园林、饮食、印染等各门学问都十分精通,是一个具备通才特点的大文人。对此,周汝昌先生曾这样评价曹雪芹:“他是一个惊人的天才,他是古今罕见的一个奇妙的‘复合构成体’——大思想家、大诗人、大词曲家、大文豪、大美学家、大社会学家、大心理学家、大民俗学家、大典章制度学家、大园林建筑学家、大服装陈设专家、大音乐家、大医药学家……他的学识极广博,他的素养极高深,在他身上仪态万方地体现了我们中华文化的光彩和境界。”[8]
周先生对于曹雪芹的评价自然有过分夸大、百般渲染、无限拔高之嫌,但也还是说明了一个不争的事实,那就是《红楼梦》的作者确实非同一般人。但笔者认为周先生的这一段话也存在着明显的缺漏,他将所有能奉送给曹雪芹的头衔都想到了,但最关键、最明确、最有说服力的一个头衔——大小说家——却没有,只说是“大文豪”未免笼统含混。明清时的徐渭、归有光、纪晓岚、梁启超都可以称为“大文豪”,但他们能写出或者写出过长篇小说吗?这个问题也正好印证了笔者前面提出的一个观点:忽视作者首先应该是一位杰出的小说家或戏曲家,是红学界长期以来在考证《红楼梦》的原作者时,出现的一个很大的疏漏和缺陷。的确,除了具备创作本身所需的各种艺术素养和写作能力之外,《红楼梦》的作者或原作者至少在以下几方面也同时属于达人。
一是对于家族内部管理十分在行。根据书中所写的贾府内部运作情况,可以看出作者具有相当成熟的管理思想,熟悉大家庭经营运作的方方面面,并且还具有十分超前的改革意识。在他的笔下,以贾母、王夫人、王熙凤为代表的女性主子,构成了贾府内部相当完善和成熟的管理体制,令今人十分惊奇和感慨的是,荣国府中的分层管理机制,居然与现代企业的管理模式有十分相似之处。如果作者不是对管理十分精通,不是认识和掌握了管理的一些基本规律,如何能塑造出管理达人王熙凤这样栩栩如生、呼之欲出的形象呢!
二是在哲学方面具有很高的造诣。《红楼梦》是一部文学作品,但与一般的小说不同的是,它具有丰富的哲学内涵。比如所谓的“正邪两赋说”,就是作者提高到哲学认识的高度而“总领”全书,寓其以深刻的含义。从这个“理论纲领”来看,作者心目中最为关注的是“人”的问题,人所能发生的作用和价值以及他的命运,尤其是作者高度关切的重大问题。“正邪两赋说”这一玄思奇论,是作者对人和事物构成的客观复杂性的哲学认识和解说,作者以这样深刻的哲学思想,完全可以进入启蒙思想家的行列。
三是具有十分广博的历史知识。索隐派红学家们认为,《红楼梦》是一部影射清宫秘史的历史小说,从书中的实际描写来看,影射说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而且作者也确实采用了不少历史人物和事件作为素材。但每一个具体的历史事件的发生都具有很大的偶然性和特殊性,而《红楼梦》作者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既能在写作时根据情节发展的需要,将许多可以作为素材的历史人物、故事及典故顺手拈来,又不拘泥于历史事件的具体细节,从而让其故事的发展具有了某种必然性和普遍性。《红楼梦》超过《三国演义》的地方,正是《三国演义》虽然也是三分真实、七分虚构,但总体上改变不了演绎历史的痕迹,而《红楼梦》虽然也采用了很多历史资料,也可能影射了清廷的权力斗争,但它并不是历史小说,从而获得了很高的审美价值。
四是对于儒释道都有深入研究。《红楼梦》所体现出来的中国传统文化十分复杂,但主要是以儒释道三家思想作为基石,并尽可能地吸收其他各家思想。作者对于儒释道三家都各有取舍,不完全肯定也不完全否定,有合理的继承也有尖锐的批判。从小说中我们看到,尽管人物众多,关系错综复杂,但多数都与儒释道中某一家或两家有关联,人物的语言经常出现儒释道的专门用语,这种现象在以往的文学作品中是极为罕见的。
总而言之,没有渊博的知识积淀和深厚的学术素养,要写出这样具有百科全书性质的小说是不可能的。而对于读者来说,同样没有丰富的人生经历和审美水平,要领悟这部伟大作品的深刻内涵,几乎也是不可能的。
当然,《红楼梦》的作者或原作者并非在所有的领域都是达人,从书中的实际描写来看,他也有一些写得不到位或存在着欠缺的地方。比如,从书中可以明显地看出,他对具体的商业经营活动不太熟悉,而《金瓶梅》在这方面却是十分在行、特点显著。书中“四大家族”之一的薛家,是专门为皇室采办杂料的皇商,但书中几乎没有正面写过薛家的人,究竟是如何具体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的。薛蟠作为薛家的顶梁柱,应该说正面描写其如何具体经营,对于反映他的能力、性格很有必要,但书中基本上都是一笔带过,或只是侧面反映一下就放过了。薛蟠的事迹主要是打架斗殴、争风吃醋,作者把他写成这样的人当然没错,但他身处皇商之家,能总是不过问、不参与、不经手商业活动吗?即使写他在经商方面的低能和愚蠢,对他形象的塑造也是会有帮助的。当然,书中也曾写到薛蟠外出经商,但作者仍然回避他的“主业”,而反映的是与柳湘莲如何结拜的事。又如,他对工程建设的实际运作也不太了解。修建省亲别院是一项十分浩大的建筑工程,对于贾家来说也是一件头等大事,要动用很多人、财、物,并且历时近一年的时间,但对于决策和规划都是如何做出的,工程究竟是如何实际施工的,书中都是从侧面去反映或作概括性描写,给人的感觉是生活实感差了一些,完全由作家去作艺术性的处理。尤其像对于修建大观园作出决策这么重要的事,作者完全避开从正面去描写,全部过程都是通过贾琏吃饭时,宁府的贾蓉通报消息来侧面表现的。贾琏一顿饭都没有吃完,就听到老爷们的决策会议已经结束了。如此仓促和简单的处理犹如儿戏,实在不能不令人惊讶,这会是出现在《红楼梦》里面的情节。难道工程决策的重要性,以及对其作正面或细致描写的必要性,还不如大夫给秦可卿开出的药方?其实细究病源就足以说明张友士医术高明了,再写出一份并无多少必要的药方,反而有画蛇添足甚至卖弄之嫌。
不过,即使存在这样的小问题,也无损《红楼梦》作为中国小说巅峰之作的崇高地位,我们仍然充分肯定,《红楼梦》的作者是古今中外罕见的文学奇才。笔者在此这样对《红楼梦》“鸡蛋里挑骨头”,也无非是为了说明,周汝昌先生一连奉送了曹雪芹十多顶金光闪闪的大帽子,差点儿把他捧成了全知全能的上帝,并不是完全恰当和得体,比如什么大典章制度学家、大服装陈设专家、大音乐家、大医药学家,都令人感到似有若无、大而无当而难以把握,反而让其丧失了真实感和可信度。
3.他应该是对中国封建社会黑暗政治有着深刻认识,具有强烈批判精神的思想者
无论是对于世道人心,还是对于黑暗政治,《红楼梦》的作者或原作者都具有极强的洞察力和深刻的认识。
尽管原作者在小说的开头一再强调,此书“大旨谈情”,并不敢“伤时骂世”,但读者读完小说,还是真切地感受到,作者是在刀尖上舞蹈,以血淋淋的故事和情节,大胆地揭露了皇权的罪恶,暴露了封建官僚政治的黑暗。所谓“护官符”,其实就是封建时代官场的潜规则,做官的不过是“国贼禄鬼”,他们只为官僚富贵人家效劳,哪管平民百姓的死活。这种一针见血的揭露,充分反映出作者对于黑暗政治具有清醒的思考和认识,因而使这部小说渗透着强烈的批判意识,具有很强的社会认知意义。同时,通过一系列大大小小的案件和情节,对明清社会的官僚制度、科举制度、教育制度、婚姻制度、家族制度以及僵化的理学等,作了全方位、立体式的透视和展示,暴露了整个封建制度的不合理,揭示了封建伦理道德的腐朽和虚伪。作者以无比高超的艺术手法,形象地描述并含蓄地告诉了读者,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走向了衰落和灭亡,这种社会是没有什么发展前途的。然而,作者不只是继承了古代的民主思想,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罪恶,他还用超越前人的思想进行创作,同情女性尤其是反对男权思想,赞美男女建立在精神因素基础上的爱情,这种崭新的恋爱观是前无古人的。在此之前诞生的《金瓶梅》,同样也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的杰作,但这部作品最大的缺陷恰巧是不尊重女性,因而使其在思想性上难以与《红楼梦》比肩。
归结起来,《红楼梦》作者真正的创作意图,就是要揭露和控诉那个充满黑暗的社会,把这罪恶的、丑陋的、腐朽的一切展示出来让人们看。《红楼梦》的主旨,也不仅仅是“大旨谈情”,而是让读者思考整个社会之所以黑暗、腐败、丑恶、糜烂的内部运行机制、外部表现形式和未来发展态势,并通过这一切让读者深刻认识封建社会中后期政治黑暗与腐败的本质。试想一下,《红楼梦》的作者如果不了解皇权背后的层层黑幕,没有对黑暗政治有着十分深刻的认识,要写出这样一部具有强烈批判性的伟大作品,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据此我们完全可以有理由断定,《红楼梦》的作者或原作者,不会是只一味留恋曾经的荣华富贵的公子王孙,也不是一般的有着家仇私恨而借小说发泄的失意官人,更不是擅长编造风花雪月的故事以迎合世俗阅读趣味的末流文人,而是一位对世情有着清醒的认识、具有鲜明的批判精神的思想者,一位在黑暗中仍然睁大眼睛盼望黎明到来的守望者,一位面对千疮百孔、腐烂发臭的现实渴望能够“补天”的创世者。在当时纲常观念、忠君意识深入人们骨髓的历史条件下,一个敢于把批判的锋芒对准封建王朝的文人,会是一般的单纯的写作者吗?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不仅是一位杰出的小说家,而且还是一位清醒的思想者,是置身于封建社会污泥中的一个观念超前、惊世骇俗的另类。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基本可以认定,《红楼梦》的作者或原作者应该是这样一个人:他是明末至清中叶一流的小说家或戏曲家,是一位在多个领域都有很高造诣的大学者,是一位具有强烈批判精神的思想者。我们可以把以上这三条观点,作为认定《红楼梦》作者的三条重要标准,其中第一条应该为首要基本条件,后两条为重要参考条件。这就是我们从该书的思想内容和艺术成就出发,从长篇小说创作的一般性规律出发,沿着划时代的作品只会出自于杰出的作者这样的思路,给《红楼梦》的作者简笔勾勒的一副肖像。以往好多研究者考证《红楼梦》作者的主要思路,或者是按家族背景与贾府有相似之处去考证,或者是按人生经历与贾宝玉有近似之处去考证,或者是按某个历史事件与书中所写故事有相似之处去考证,或者是按某处园林与大观园有共同之处去考证,或者是按某处方言词汇与书中的用语用词相一致去考证,等等,这些思路的确也有其合理的一面,但都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都是在长篇小说写作的这个关键点之外兜圈子,因而最后都难免陷入盲人摸象、隔靴搔痒和曲高和寡的境地。刘润为先生曾经在《文艺报》上撰文,提出过认定《红楼梦》原作者的三个条件:“一是曾亲历富贵荣华,非如此则不具备封建贵族生活的深切体验;二是属于贵族中的‘多余的人’,非如此则不足以理解并创造贾宝玉的形象;三是必须具备高度的文化艺术修养,非如此则不足以将这些特定体验升华为艺术创造。”[9]以文学创作的基本原理来审视,这三个条件除最后一个外,前两个都似乎站不住脚。试想,照刘先生的理论,等于说莎士比亚要写出《李尔王》《哈姆雷特》这样享誉世界的经典戏剧,必须要有当过王子、国王乃至魔鬼的经历,或者说至少要在宫廷生活过才可以,这显然不符合文学创作的基本原理。许多研究者大约就是按照这样的标准去考证,而忽视了作者必为一流小说家这个最根本的条件,结果便找到了胤礽、弘晳、允禵这些清皇室成员的头上。
因此,寻找《红楼梦》的作者或原作者,必须打破固有的思维定势,换一种思路,也就是从长篇小说创作的一般性规律出发,从该书的思想内容和艺术成就出发,这样才能不断接近直至找到真正的《红楼梦》的作者。
三、谁会是《红楼梦》真正的作者或原作者?
按照前面笔者所提出的认定《红楼梦》作者或原作者的三条重要标准,我们可以去一一对照《红楼梦》作者候选人,看谁最符合作者或原作者的身份,谁又基本上可以被排除在外。除了众所周知的曹雪芹之外,在诸多被“发现”的作者或原作者当中,呼声较高或较有影响者大约有以下数人。
1.吴梅村。吴伟业,号梅村,江苏太仓人,明崇祯四年进士,崇祯十二年任南京国子监司业。清王朝建立后,吴梅村弃官从文,主持复社,在当时知识分子中影响很大。后又出来做官,任国子监祭酒,顺治十四年,以奔母丧为由自北京南归,自此居家十四年,从事写作和学术活动,为学界魁首。顺治十八年,在“奏销案”中曾被迫害。
吴梅村是明末清初文坛上杰出的诗人,他发展了古代七言歌行的体裁,形成了独特的诗歌艺术风格,时人称之为“梅村体”,影响了有清一代诗坛的诗风。他尤其擅长于长篇叙事诗的创作,在中国古典叙事诗发展史中享有特殊的地位,后人熟知的“恸哭六军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即出自于其代表作《圆圆曲》,标志中国古代叙事诗达到了新的高度。吴梅村还是清初重要的戏剧家,代表作品有《秣陵春》《通天台》《临春阁》等。他的传奇剧作《秣陵春》体现出沉痛的历史兴亡感,借人物的身世之悲及主观情绪流露出亡国之痛,也表现出作者对历史的追怀。另外,吴梅村具有广博的知识和才能,清代学者郑方坤在《梅村诗抄小传》中称:梅村“少负绝人姿,过目成诵。凡经史百家,稗官小说,山经地志,释典道藏,以及酉阳之典,羽陵之蠹,珠囊玉笈之遗。赤文录字金匮石室之秘,自十五、六岁时,即原原本本,兼综共贯,作文章,如兔起鹘落,风发泉涌,千言倚马,莫能窥其涯矣。”[10]
傅波、钟长山以及陈斯园等多位研究者,都认为吴梅村是《红楼梦》的作者或原作者。而在以上学者之前的1919年,已有邓狂言在其《〈红楼梦〉释真》一书中,提出《红楼梦》的原作者是吴梅村这种说法。傅波、钟长山两位先生认为,吴梅村所撰的传奇《秣陵春》,在形式和内容上与《红楼梦》有许多相似之处。两书书名相合,秣陵指南京,南京古称石头城,《秣陵春》就是《石头春》,同《红楼梦》另一个名称《石头记》极其相似。两书都以“真”“假”作为人物姓氏,《红楼梦》中有“甄士隐(真事隐)”“贾雨村(假语存)”,《秣陵春》中有“真大爷”“贾姐姐”。两书都是以“镜子”和“玉”作为贯穿全书的线索,《秣陵春》中有旧主所赐的“宜光宝镜”,《红楼梦》中有太虚幻境警幻仙子的“风月宝鉴”。两书都以“曹”姓人物做起始,《秣陵春》以曹善才弹琵琶怀念旧主开头,又以曹善才弹琵琶迎送旧主亡灵为结束。[11]
总体而言,吴梅村是明末清初诗坛泰斗,但他与其他诗人不同的是,他在长篇叙事诗的创作方面独步千古,而叙事诗在“叙述”这种表达方式上与小说是相通的。他所撰写的传奇《秣陵春》,在形式和内容上确实与《红楼梦》有高度的契合之处,因而他具有创作《红楼梦》这样一部文学巨著所需的基本功底。吴梅村博览群书,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而且多才多艺,不仅是当时的诗坛领袖,在戏剧、书法、绘画等领域均有成就。他一生命运坎坷,经受了明清两朝的政治斗争,尤其是在清宫中做过东宫侍读、弘文院侍讲等官,非常了解宫中情况,因而对于统治阶级应该具有深刻的认识。综上所述,他有可能是《红楼梦》的原作者。
2.洪昇。洪昇为钱塘(今浙江杭州)人,出生于世宦之家,二十年均科举不第,白衣终身。他是清代前期的大戏曲家,古代四大戏曲之一《长生殿》的作者。代表作《长生殿》历经十年,三易其稿,于康熙二十七年(1688)问世后引起轰动。次年因在孝懿皇后忌日演出《长生殿》,被当局拘捕下狱,革去太学生籍。晚年回归钱塘老家,生活上穷困潦倒。洪昇在中国文学史上享有很高的地位,在清代他与另一名著名的戏曲家孔尚任,并称为“南洪北孔”。
认为《红楼梦》的作者是洪昇的观点,是由土默热先生提出来的。据土默热先生考证,洪昇与曹寅是老朋友,生前把《石头记》手稿留在了曹寅的江宁织造府,托老朋友代为出版。康熙四十三年,曹寅在南京排演全本《长生殿》,洪昇应邀前去观赏,事后在返回杭州途中,于乌镇酒醉后失足落水而死。洪昇死后,曹寅并没有能帮他完成《石头记》的出版计划,几年后曹寅也死了。后曹家被抄,家道中落,这部《石头记》历经半个多世纪,便转到了其孙曹雪芹的手上。[12]土默热先生的说法,似乎与《红楼梦》第一回中所谓“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的记载相合。也就是说,洪昇是《红楼梦》的原作者,曹雪芹是其遗稿的收藏者和整理者。
洪昇致力于戏剧创作,其代表作《长生殿》为中国古代四大戏曲名作之一,把历史剧的创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该剧在广阔的社会、政治背景中表现了李隆基和杨玉环的爱情悲剧,成功地写出了李隆基倦于政事,耽于安乐,使国家陷于苦难的深渊。他在剧中处理杨玉环这个人物,并不像明人传奇《惊鸿记》那样写“太真秽事”,而是写出了一个帝王宠妃的既骄纵、悍妒又温柔、软弱的典型性格,对她既有批判,又有所同情。另外,该戏写出了皇帝和贵戚的穷奢极侈,权臣间倾轧不已,官僚们趋炎附势,志士仁人痛心疾首,人民生活于水深火热之中,表现了浓厚的兴亡之感,因而触犯了当时的忌讳,为统治者及其官僚所不喜。除戏曲之外,洪昇还有一些诗歌和散文作品,但似乎没有写过小说。
整体来看,洪昇是中国文学史上著名的戏曲家,他的《长生殿》代表着昆曲艺术的最高峰,因而他具备创作优秀的长篇小说的素养和能力。洪昇出身于书香世家,从小受到过良好的教育,具有多方面的天赋和才能,尤其精通戏曲的创作和表演。另外,由于个人的遭遇和在京城漂泊的经历,他应该对当时的社会现实有着十分深刻的认识,从他的戏曲作品所表现的内容和主题来看,他对统治者及其官僚政治有很强的批判性。以笔者所提出的三条标准来衡量,洪昇在这三个方面基本上都能占得住,因而他有可能是《红楼梦》的原作者。
3.冒襄。冒襄字辟疆,南直隶扬州府泰州如皋县(今江苏如皋)人,明末清初著名的文学家。一生著述颇丰,其中《影梅庵忆语》最为有名,回忆了他和董小宛缠绵悱恻的爱情生活,是我国忆语体文字的鼻祖。他出生在一个世代仕宦之家,幼年随祖父在任所读书,14岁就刊刻诗集《香俪园偶存》,董其昌称其为王勃式的少年才子。冒辟疆书法别具一格,师事书法大家董其昌,又学习二王、米芾、怀素等,擅长擘窠大字。冒襄的青壮年时代,明王朝已成溃乱之势,东北处在清兵的铁蹄之下。他一方面主持清议,喜谈经世大务,怀抱着报效国家的壮志;另一方面,又留恋青楼名姬,过着醉生梦死的公子哥的生活。清军平定全国后,他以明朝遗民自居,决不仕清,暮年生活穷困潦倒。
认为冒襄是《红楼梦》作者的观点,由冒廉泉先生提出。冒先生所撰《冒辟疆著作〈红楼梦〉初探》长文,曾在《新民晚报·新如皋》版上连载,之后杭州《生活周刊》杂志又以《石破天惊——“红楼梦”的作者是冒辟疆?!》为题作了深度报道。[13]但以笔者提出的衡量《红楼梦》作者三标准来看,冒襄的文学成就主要表现在诗歌和散文方面,似乎没有写过小说或戏曲作品,因而他成为《红楼梦》作者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4.顾景星。顾景星为蕲州(今属湖北蕲春县蕲州镇)人,明末贡生,南明弘光朝时考授推官,入清后屡征不仕。顾景星据考证是曹寅的舅舅,其文学成就主要表现在词作及诗文方面。他的一些词里透露出故国之思,黍离之痛,显示其悲凉郁勃之情和幽恨孤愤之心。文如《春秋论》《蔡邕论》《读史辑论自序》等,或评议历史、人物,或阐述诗文理论,有一定的见解和文采。
认为顾景星是《红楼梦》作者的观点,是王巧林先生提出的,王先生著有《红楼梦作者顾景星》一书,全面论证了他的主张。[14]但顾景星似乎没有写过小说,而且与同时代其他文人相比,文学成就并不是很高,因而很难说他能写出《红楼梦》来。
5.曹頫。曹頫字昂友,系曹宣第四子,曹寅嗣子,曹寅、曹颙相继去世后,康熙皇帝恩旨以曹頫过继给曹寅,接任江宁织造,为曹家最后一任江宁织造主事。据《上元县志》之《曹玺传》载曹頫:“好古嗜学,绍闻衣德,识者以为曹氏世有其人云。”雍正皇帝欣赏他的奏折文采,夸赞其为“大通家”。雍正六年(1728),曹頫因骚扰驿站、经济亏空、转移家产等罪革职抄家,举家迁回北京,后事不详。
最早主张《红楼梦》作者为曹頫的,大约是海外华人学者赵同先生,他曾经出版了《红楼猜梦》一书,认为曹頫是《红楼梦》的原作者。之后,又有孔祥贤、赵国栋、张杰、陈林等研究者持此说。[15]但从现有史料来看,似乎并无有关曹頫文学活动的记载,也未见到他有什么重要的著述,谁能相信《红楼梦》为他所撰呢!
以上数位之外,还有寿鹏飞先生提出的曹一士,戴不凡先生提出的曹竹村,高放先生提出的墨白,李百春先生提出的曹顺,王家惠、刘润为、杨向奎等研究者提出的曹渊,王洪军先生提出的李鼎,谢志明先生提出的谢再诏等等,也曾“名噪一时”而引起红学界的关注。但考察这些人的人生经历和主要事迹,无论推举者如何考证、论证得热火朝天、煞有介事,但普遍存在着一个突出的弱点,那就是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都没有从事过有可靠记载的文学活动,即使有一些作品也都质量平平,完全无法与《红楼梦》相提并论。想想看,伟大的旷世之作《红楼梦》,会出自于这些本身并不属于文学家的人之手吗?
综上所述,根据笔者所提的三条重要标准,《红楼梦》的作者或原作者,最有可能的人选是吴梅村、洪昇;其他候选人可能性都不大,或者说完全就没有可能。
其实话说回来,真正的《红楼梦》作者或原作者只会是一个人,或者还有一两个合作者、整理者,其余百分之九十九或九十五的候选人,都不可能是,这就是一个让考证者无法躲避的宿命。不过即使如此,考证作者的工作仍然是很有必要的,而要把真正的作者或原作者最终考证出来,不但正确的方向很重要,而且科学的考证思路尤为重要,这样可以让考证者避免做很多无用功。
引用文献:
[1]参见欧阳健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818a360102vbtz.html
[2]明义,《题红楼梦》,转录自一粟编《红楼梦资料汇编》,中华书局,1964年版,第11页。
[3]永忠,《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转录自一粟编《红楼梦资料汇编》,中华书局,1964年版,第11页。
[4]裕瑞,《枣窗闲笔》,转录自一粟编《红楼梦资料汇编》,中华书局,1964年版,第112页。
[5]参见胡适《红楼梦考证》、俞平伯《红楼梦研究》、周汝昌《红楼梦新证》等红学著作。
[6]欧阳健,《红学辨伪录》,贵州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60页。
[7]吴恩裕,《曹雪芹的佚著和传记材料的发现》,《文物》,1973年第2期。
[8]周汝昌,《红楼梦与中华文化》,工人出版社,1989年版,第14页。
[9]刘润为,《曹渊:〈红楼〉的原始作者》,《文艺报》1994年1月8日。
[10][11]傅波、钟常山,《〈红楼梦〉作者新探》,《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6年第6期。陈斯园,《一代春娇寂寞:重读红楼》,华文出版社,2009年版。邓狂言,《〈红楼梦〉释真》,辽宁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
[12]土默热,《土默热红学》,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13]冒廉泉,《冒辟疆著作〈红楼梦〉初探》,《新民晚报·新如皋》,2012年8月连载。
[14]王巧林,《红楼梦作者顾景星》,光明日报出版社,2016年版。
[15]赵同,《红楼猜梦》,台北三三书坊,1980年出版。孔祥贤,《〈红楼梦〉的原作者是谁?》,《北方论丛》,1979年第5期。赵国栋,《红楼梦作者新考》,《河南大学学报》,1990年第2期。张杰,《曹雪芹不是〈红楼梦〉的原作者》,《唐都学刊》),1999年10月。陈林,《陈林解红楼》,《新京报》,2005年3月30日。
本文作者:张黎明,男,生于1963年,甘肃省泾川县人。1985年毕业于西北师大中文系,先后从事过教育工作、公务员工作以及企业中高层管理工作,现任《新课程报·语文导刊》执行主编。系甘肃省作家协会会员。从1985年起,先后在《中国青年报》《光明日报》《飞天》《散文》《散文百家》《读者》《博览群书》《台港文学选刊》等国内100多家报刊上,发表各类文学作品及学术论文共900多篇。出版散文集《瞬间的灿烂》、励志类读物《做个知本家》(与张琦合作)、长篇小说《前途无量》、红学研究随笔集《万千滋味品红楼》。先后有10多篇作品入选不同文集,另有10多篇作品被《读者》等选刊转载。先后获得省市级各类奖项10多次。长期致力于《红楼梦》研究,部分研究论文或随笔,已在《书屋》《红楼》等报刊上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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