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部门不独立的表现与危害(财会部门不独立的表现与危害)

在我国,由于受几千年农耕文化和儒家义利观影响,民众的商业意识普遍比较淡漠和落后,很多人抵制算账,看不起“账房先生”,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财会部门不独立的表现与危害?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财会部门不独立的表现与危害(财会部门不独立的表现与危害)

财会部门不独立的表现与危害

在我国,由于受几千年农耕文化和儒家义利观影响,民众的商业意识普遍比较淡漠和落后,很多人抵制算账,看不起“账房先生”。

建国之后,我国实行了30多年的计划经济,财务管理被计划管理管辖并替代。

无论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还是国有企业,会计只相当于报账员和出纳,仅能发挥出应有作用的30%以下。

财务作用被完全废除。

由于理念、体制、机制等原因,全社会对财会工作的意义和作用认识极不到位。

最突出的表现之一就是,财会机构没有单设。

不少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将财务与审计合并,成立财审处(部、科)。

让监督者与执行者融为一体,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违反了监督与执行必须分离的原则。

还有很多单位,将计划与财务合并,成立计划财务处(部、科)。

让决策者与执行者、监督者融为一体,违背了决策、执行、监督必须分离并相互制约的管理原则。

还有一些单位,将财务与设备条件、物资管理融为一体。

更是违背了管钱管账的不能管物,管物的不能管钱管账的内部控制原则。

这种把事前、事中、事后,三个不同环节混在一起管的做法,完全忽视了财务会计监督控制职能的要求,让计划的监督者与制定者合二为一,计划制定与执行中的漏洞无人堵塞。

把审计监督者与监督对象放在一起,无法实现审计对财务的制衡。

反而给监守自盗者,大开方便之门。

这是一种严重的制度缺陷,是管理体制与机制的天然缺陷。

某省级事业单位,以前财务处与审计处分设。

审计处每年要对机关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发现了很多内部管理问题。

财务处人员都进行了及时整改。

在政府审计到来后,发现的问题就比较少。

自从财务与审计合并后,内部审计由于人员不足,原来的审计处长成了财审处长,自己怎么能审自己呢?

于是,审计机关预算业务,从此取消。

结果财务人员的责任心大不如从前,很多小问题不断暴露。

由于内部无人把关,这些问题,就会被政府审计人员直接发现,在全系统通报。

让人感觉该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非常低,低级错误不断,损害了财审处的形象,也给单位的形象抹了黑。

感觉这个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在不断倒退,新任领导的管理水平没有老领导高。

某单位财务、计划、审计、物资管理的职能,都归计划财务部门。

该单位分管财务领导,与计划财务部门负责人协商,将单位的取暖用煤数额加倍。

多购置的煤,由分管财务领导、计划财务部部长、锅炉班班长三人私分。

因锅炉班班长违反纪律,单位要将其开除。

他请求分管财务领导为其求情。

分管财务领导不予理睬。

他就将三人合伙倒卖单位取暖用煤的事情,捅了出去。

分管财务领导、计财部长因贪污罪被抓。

如果计划与财务分设,计划中多编的取暖用煤数量,就能被发现。

如果计划与审计分设,计划中多编的取暖用煤,会被发现;财务比以前年度多支的取暖用煤,能被发现,则倒卖单位煤炭事件,不会持续数年。

如果物资管理与财务分设,物资采购不合理的地方,财务很容易发现;物资出库财务无法干预,倒卖的资金,也很难落到计财部长和分管财务领导手中,他们就不会有倒卖煤炭的兴趣。

没有利益,没有兴趣,没有机会,很多腐败案件就不会发生。

财务部门不独立,与审计、计划、物资管理部门合并,有四大危害:

其一,不利于对计划编制与执行的监督。

计划不科学、不规范、弄虚作假等问题,从设计阶段就已出现。按计划执行,必然给单位发展造成损失。

其二,不利于财务加强自律。

没有计划的前期约束、审计的后期约束,财务很可能胡作非为,或者降低自我要求,降低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水平。

其三,不利于审计独立开展工作,不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容易将问题直接暴露在政府审计人员面前,容易招致问责、处分,给单位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其四,不利于物资采购、领用、使用、结存的闭环管理。

容易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给单位带来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

总之,财务部门不独立,弊多利少。

作者简介:

史罕明,1988年毕业于西安公路学院(现长安大学)经济系交通运输财会专业。历任西安公路研究所财务室主任,西安绕城高速公路生态林带建设管理局计财处长,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财务部长。现任陕西省公路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兼任中国交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陕西交通会计学会会长,陕西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科技项目评审财务专家,长安大学经管学院外聘硕士生导师。

提出“政府还贷高速公路不应计提折旧”,被陕西省人民政府以省长专题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全省执行;

提出“收费公路应当计提负折旧”,得到了业内专家的高度认同;

提出“政府还贷高速公路不应计算盈亏而应计算收支差”,被交通运输部在收费公路统计公告中应用;

制定并在交通集团实施的资金筹措“两多三公”、贷款提取“签报审批”、资金拨付“会审会签”、资金监管“三管齐下”、资金使用“专项检查”、账户管理“不定期抽查”、违反制度“减缓拨资金”等八个措施,得到了时任陕西省委第六巡视组的高度赞赏。

出版财会专著《公路交通财务会计问题研究》,财会文化专著《换个角度看会计》

为陕西省作家协会会员,出版散文集《巴人雅趣》《幸福在哪里》

说明:本系列作品为史罕明原创,文责由作者自负。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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