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的(先要拾金不亏)

拾金不昧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的(先要拾金不亏)(1)

近日,一则视频在微信中广泛流传,引起许多网友评论。视频显示,一位吉林市的出租车司机将女乘客的苹果手机送还,疑似索要100元酬金,但是乘客只肯给66元……绝大多数网友支持出租车司机,认为他耽误了时间和运营,理应得到合理补偿;也有一些网友认为拾金不昧是传统美德,司机不该明码标价索要酬金。(9月20日《新文化报》

一事当前,先断真假,再论长短。上述事件中,发布视频的丢失手机者也承认,她在电话中曾对司机说过“不会让你白送回来”,且认可电话接通时“似乎那个师傅正在拉其他乘客,让人下了车后马上赶来了”;这便印证了司机随后的说法,当时他接了一个3人拼车的活,概算跑下来能赚70多元钱。可见,这也难怪司机“好委屈”:及时还手机非但没声谢,反倒还被“曝光”了。

出租车司机的服务水准,常被称作“城市的名片”。在许多地方,出租车司机捡到手机归还乘客,这也可谓常有的事。但在这“一丢一还”之间,其实不能完全按着“拾金不昧”的最高标准——也即“只讲归还失物,不讲合理补偿”来要求司机。毕竟,像吉林这位出租车司机,是因为失主急着想马上拿到手机,而不是等其收工后再给送去,况且这么一来也确实让司机跑掉了生意。所以,司机希望“拾金不亏”,确也不属过高要求。

梳理这一事件的前因后果,丢失手机女乘客及其当时在场的3名亲人,明明知道“不让人白送”的66元酬谢确有“让人白送”之嫌,为何事后又理直气壮地将争执视频发到了网上?在我看来,这不仅仅缘于失主所称的当时口袋里确实只剩了80元钱,而更在于有一些人向来觉得,“拾金不昧”就是天经地义地要别人只讲付出、不提补偿。由此,就算人家丢下生意赶忙送回手机,她能意思意思地给了66元,也已显得“仁至义尽”,又岂能面露不快地“讨价还价”。

还真是“网友的眼睛是雪亮的”。一般来说,但凡听闻类似消息,何况当事一方还是作为“城市名片”的出租车服务,如果真有“狮子大开口”的嫌疑,人们往往会不由自主地“替失主说话”。可吉林的这出归还失物争议,之所以会引得“绝大多数网友支持出租车司机”,无非是公众舆论普遍认为,补偿司机事小,但言而无信则事大。换言之,像这样“得了便宜还卖狠”的事情若是多了,怎会不寒了那些乐于助人者的心?

先要“拾金不亏”,再谈“拾金不昧”。传统理解上的“拾金不昧”,看似“高大上”得可以,其实却是遗失者和拾得者在权利义务上的极不对等。据了解,日本《遗失物法》规定受物件返还者,应将不少于物件价格5%、不多于物件价格20%的酬劳金给付于拾得人。此外,欧美等西方国家也大都有着类似的法律法规。我们或许不必一概照搬照抄,但尽快改变那种“严以律人,宽以待己”的行事标准,先要确保“拾金不亏”或“拾金微酬”,然后再讲“拾金不昧”方显在理。

有网友还质疑,一个用着苹果手机以及懂得上传视频的失主,似乎不太可能对微信红包一无所知。那么,当时若真的囊中羞涩,咋就想不到发个红包来弥补对司机的亏欠?好在舆情已对吉林那位司机表示了足够理解,过多追问也意义不大。关于拾物归还,暂且不妨学学上海一些出租车的做法:若急于拿回失物,司机都是打表送来,到时该多少钱就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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