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遗留化学武器受害者现状(日方尽早销毁遗弃在华化学武器)

李若愚 四川省区域与国别重点研究基地日本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乔晓宇 四川大学世界史系研究生

10月初,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第101届执行理事会审议批准了2022年以后在华日遗化武销毁计划。日遗化武是日本军国主义在侵华战争期间犯下的严重罪行之一,长期以来对中国有关地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日前表示,中方敦促日方全力推进销毁进程,早日彻底清除日遗化武毒害。

分析“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为何能在中日关系里激起一道波澜,首先便需要对这一问题的性质有所判断。

就在上个月的29日,中日关系刚刚迎来了一个重要的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联合声明》发布暨中日邦交正常化五十周年。该声明是中日两国发展合作关系基石的“中日四个政治文件”中的开篇,其中明文提到:“日本方面痛感日本国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重大损害的责任,表示深刻的反省。”显然,日方对侵华战争的反省是两国关系良性发展的重要出发点。为侵华战争的灾难性后果进行善后,是日本政府在推进中日关系发展方面需要履行的责任。基于这一角度,由日本侵华历史衍生出来的“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问题便与中日关系产生了直接的连接。

“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不仅是中日两国间的历史遗留问题,同时更关乎国际道义。日本军国主义者在侵略战争中使用化学武器荼毒中国军民的行径违反了国际法。根据中国学者任文峰的研究,由于美国担心审判的先例缚住其使用化学武器的手脚,因而远东军事法庭并未接受关于日本使用化学武器的指控,这也导致日本化学战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清算。当然,出于一己之私的小算盘,并不能改变日本发动化学战背离国际道义的本质。所以才有了包括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对“在华日遗化武销毁计划”审议在内的来自国际社会的多方督促。

日本遗留化学武器受害者现状(日方尽早销毁遗弃在华化学武器)(1)

其实,日方并非不清楚自身对“销毁遗弃在华化学武器”背负的道义责任。尤其是当中日关系发展顺利时,日本在相关问题上也做过一些值得肯定的正面举措。1997年9月4日,时任日本首相桥本龙太郎借中日两国邦交正常化25周年之际,访问了中国东北并参观了“九·一八”事变纪念馆。而就在桥本龙太郎出访前的8月26日,桥本内阁出台阁议决定,并确定了处理遗弃化学武器问题的相关体制,还在内阁官房下设“遗弃化学武器处理对策室”。

之后的小渊惠三内阁为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于1999年4月1日在内阁府下设“遗弃化学武器处理担当室”。7月8日,小渊首相便踏上访华之旅。7月30日,两国正式签署《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销毁遗弃在华化学武器的具体工作,则在2000年9月后正式展开,并一直持续至今。

遗憾的是,在中日关系遇冷的近些年,日方的相关工作与预期相比,出现较大延宕,这造成的最直接恶果就是,遗留武器意外伤害事故新受害者的出现。对受害者来说,这种恶果绝非冰冷的数字。

根据禁止化学武器组织2012年2月15日审定的上一份在华日遗化武销毁计划,相关工作原本应于今年完成。但最新的在华日遗化武销毁计划中,销毁的期限又被推迟到了2027年。相关销毁计划已经三次逾期,日方的履约情况无法让中日两国人民和国际社会满意。日本遗留化学武器销毁工作一拖再拖,日方强调“遗留化学武器定位困难”确实是客观的事实。不过这一困难的根源还是因为日本在战败前为了掩盖侵略罪行,对有可能成为指控日本战争罪行证据的文件进行大规模销毁。

另外,近两年,日方为早日解决相关问题是否尽其所能也有待观察。至少内阁府遗弃化学武器处理担当室公布的相关文件显示,该部门已连续多年未能充分使用日本国会批准的初始预算。在进度严重滞后的今天,2023年度的相关预算与2022年度相比甚至还出现缩水。这显然是不利于在华日遗化武销毁计划执行的。

“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是中日历史问题的一部分,同时也是日本对国际社会的道义责任。而责任是绝不能拿来被当作筹码的。无论中日关系状况如何,在华日遗化武销毁计划都应该得到切实执行。正如中日邦交正常化25周年为日本政府推进销毁遗弃在华化学武器提供了契机,希望中日邦交正常化50周年也能成为日本推动相关工作的新动力。(责任编辑:乐水 安然 宇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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