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杀死了一只大公鸡(一个堂堂宰相竟然害怕)

笔者自幼生长在农村,小时候因为淘气曾被大白鹅追了两个钟头,因此,对鹅这种动物并无好感。在城市里长大的朋友一定不知道,招惹了鹅将会引发怎样的“无妄之灾”。但对于母鸡来说,相信大伙是不怕的,憨态可掬的老母鸡又不会伤人,凭什么要畏惧它呢?

是谁杀死了一只大公鸡(一个堂堂宰相竟然害怕)(1)

偏偏历史上,有这么一号怕老母鸡的人物——南唐宰相冯延巳。

冯延巳(903年—960年),又作延己、延嗣,字正中,五代江都府(今江苏省扬州市)人,五代十国时南唐著名词人、大臣。仕于南唐烈祖、中主二朝,三度入相,官终太子太傅,卒谥忠肃。 很长一段时间,冯延巳在朝中结党营私,专横跋扈,被世人称为“五鬼”。

话说,一天老冯病了,且病入膏肓,连太医都束手无措。对此,冯家亲戚朋友哪能善罢甘休?拉着瞧病的周太医找上了李后主,想让皇帝主持公道。李后主询问太医:“老冯患了什么病?为什么医术高明的太医都束手无措?先前老冯的病不是已痊愈了吗?”

是谁杀死了一只大公鸡(一个堂堂宰相竟然害怕)(2)

面对皇帝的追问,太医将情况娓娓道来:

原来这冯宰相生病的原因不是别的,正是他家厨子每天都炖的老母鸡。冯延巳是个讲究人,所以,他家的伙食都很精致。所有宰相府的老母鸡,吃的是青草,喝的是露水,在大自然的怀抱中散养。这种习惯,有点像是现代人喜欢吃“溜达鸡”一样。

不过,冯宰相养鸡的田地里,长着不少蝎子草,也就是“半夏”。虽然,这种草能入药,但其本身也有一定的毒性。那些刚孵出来的小鸡每天会吃不少蝎子草,等到它们长成了大公鸡、老母鸡后,体内已充满了毒性。

冯家的厨子做菜非常考究,他们会将鸡放在锅子里熬煮大半天,所以,每一碗鸡汤都含有剧毒。偏偏冯延巳不自知,天天服用老母鸡汤,结果,自然是食物中毒。周太医是个医术高超的大夫,经他的精心治疗,终于把冯延巳的病调养好了。

谁知大病痊愈之后,他依旧按部就班地吃老母鸡,结果,再次中了毒。按理说,周太医只需按上次的治疗方案,给冯宰相治好病即可,最多再嘱咐他将来少吃自家的老母鸡,何必要见死不救呢?原来,在冯延巳第一次大病初愈后,做了一些大逆不道的恶事。

是谁杀死了一只大公鸡(一个堂堂宰相竟然害怕)(3)

身为当朝宰相的他,相中了周太医的夫人,为了把这个女人弄到手,他不但强抢民女,还杀掉了人家的儿子。善良的周太医家破人亡,干脆不再理会冯延巳,任由他毒发。李后主问话时,耿直的周太医将一切情况如实禀告,请求后主定夺。

李后主虽不是什么有为之君,但还是比较明事理的,他当场宣布周太医无罪,冯延巳咎由自取,随后,还免了他的官职,让他把抢来的民女归还回去。冯延巳被吓得面如死灰,回到家哪敢含糊,连忙将抢来的周夫人送回去,还向周太医道了歉。周太医心一软,便将冯延巳的病根告诉了他。

从这天开始,冯延巳再也不敢仗着自己的身份行凶作恶了,由于,他的行为有所收敛,且冯延巳的能力比较出色,他也重新获得了李后主的信任,成为官场上举足轻重的人物。然而,从这天以后,冯家的厨子便再也不做老母鸡汤了,连满院子的老母鸡也都被放生了。

每逢官场应酬,冯延巳在喝汤时都要先问问这是什么汤,但凡里面的原材料有母鸡,他是坚决不肯喝一口的。哪怕是在平日里逛街时,冯延巳也对外面的老母鸡忌讳莫深,巴不得绕道走。一旦听到有母鸡咕咕叫,这位大宰相便吓得魂飞魄散。

“一朝食中毒,十年怕母鸡”,后来,他所在的南唐王朝归降北宋,冯延巳和自己的旧主一块去了开封,过上了寄人篱下的生活。按理说,开封地区根本不产半夏这种药草,老母鸡也大多是家养的,可偏偏冯延巳已经落下了心病,任谁劝他喝一碗老母鸡汤,他都不肯。

是谁杀死了一只大公鸡(一个堂堂宰相竟然害怕)(4)

别看老冯这人人品不怎么样,但他的才学是绝对值得称颂的。

跟李璟、李煜一样,冯延巳也是多才多艺,这也是李璟信任他的重要原因。他的才艺文章,连政敌也很佩服。《钓矶立谈》记载孙晟曾经当面指责冯延巳:“君常轻我,我知之矣。文章不如君也,技艺不如君也,诙谐不如君也。”

按照现代文坛的评价,他的地位足以与宋初的一些大文豪相提并论。他的作品里,往往有一种令人觉得恢宏的大境界。“将远恨,上高楼。寒江天外流。”此外,冯宰相还十分擅长迭代手法,他写出的抒情句子都是层层递进的,将想要抒发的感情表现得一层深似一层。

文坛翘楚陆游,更是对其的评价为:“延巳工诗,虽贵且老不废,如宫瓦数行晓日,龙旗百尺春风,识者谓有元和词人气格。”古往今来能得到陆待制这番赞誉的文人着实不多。然而,在读起他那些磅礴诗句时,谁能想到此人竟是一个连老母鸡都畏惧三分的胆小鬼呢?

参考资料:

【《南唐书·卷十一·冯孙廖彭列传第八》、《宋史》】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